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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r great classic literature visit: Project Gutenberg Consortia Center Bringing the world's eBook Collection Together http://www.Gutenberg.us 後漢書卷四十五 袁張韓周列傳 第三十五   袁安字邵公,汝南汝陽人也。祖父良,習孟氏易, [一]平帝時舉明經,為太子舍人; [二]建武初,至成武令。[三]   注[一]孟喜字長卿,東海人。明易,為丞相掾。 見前書。 注[二]續漢志曰:「太子舍人,秩二百石,無 員。」 注[三]成武,今曹州縣。 安少傳良學。為人嚴重有威,見敬於州裡。初為縣 功曹,[一]奉檄詣從事,從事因 安致書於令。[二]安曰:「公事自有郵驛,私請則非 功曹所持。」辭不肯受,從事懼然 而止。[三]後舉孝廉,[四]除陰平長、任城令, [五]所在吏人畏而愛之。   注[一]續漢志曰:「縣功曹史,主選署功勞。」 注[二]續漢志曰:「每州刺史皆有從事史。」 注[三]懼音九具反。 注[四]汝南先賢傳曰「時大雪積地丈餘,洛陽令 身出案行,見人家皆除雪出,有乞 食者。至袁安門,無有行路。謂安己死,令人除雪入 戶,見安僵臥。問何以不出。安曰: 『大雪人皆餓,不宜干人。』令以為賢,舉為孝廉」 也。 注[五]陰平,縣,故城在今沂州承縣西南。任 城,今兗州縣也。 永平十三年,楚王英謀為逆,事下郡覆考。明年, 三府舉安能理劇,拜楚郡太守。 是時英辭所連及系者數千人,顯宗怒甚,吏案之急,迫 痛自誣,死者甚觿。 安到郡,不入府,先往案獄,理其無明驗者,條上 出之。府丞掾史皆叩頭爭,以為 阿附反虜,法與同罪,不可。安曰:「如有不合,太守 自當坐之,不以相及也。」遂分 別具奏。帝感悟,即報許,得出者四百餘家。歲余,征 為河南尹。 政號嚴明,然未曾以臧罪鞠人。常稱曰:「凡學仕 者,高則望宰相,下則希牧守。 錮人於聖世,尹所不忍為也。」聞之者皆感激自 勵。在職十年,京師肅然,名重朝 廷。建初八年,遷太僕。 元和二年,武威太守孟雲上書:「北虜既已和親, 而南部復往抄掠,北單于謂漢欺 之,謀欲犯邊。宜還其生口,以安慰之。」詔百官議朝 堂。公卿皆言夷狄譎詐,求欲無 猒,[一]既得生口,當復妄自誇大,不可開許。安獨 曰:「北虜遣使奉獻和親,有得邊 生口者,輒以歸漢,此明其畏威,而非先違約也。雲以 大臣典邊,不宜負信於戎狄,還 之足示中國優貸,而使邊人得安,誠便。」司徒桓虞改 議從安。太尉鄭弘、司空第五倫 皆恨之。弘因大言激勵虞曰:「諸言當還生口者,皆為 不忠。」虞廷叱之,倫及大鴻臚 韋彪各作色變容,司隸校尉舉奏,安等皆上印綬謝。肅 宗詔報曰:「久議沉滯,各有所 志。 蓋事以議從,策由觿定,誾誾衎衎,得禮之容, [二]寢嘿抑心,更非朝廷之福。 君何尤而深謝?其各冠履。」帝竟從安議。明年, 代第五倫為司空。章和元年,代 桓虞為司徒。   注[一]譎亦詐也。 注[二]誾誾,忠正貌。衎衎,和樂貌。 和帝即位,竇太后臨朝,後兄車騎將軍憲北擊匈 奴,安與太尉宋由、司空任隗及九 卿詣朝堂上書諫,以為匈奴不犯邊塞,而無故勞師遠 涉,損費國用,徼功萬里,非社稷 之計。書連上輒寢。宋由懼,遂不敢復署議,而諸卿稍 自引止。 唯安獨與任隗守正不移,至免冠朝堂固爭者十上。 太后不聽,觿皆為之危懼,安正 色自若。竇憲既出,而弟衛尉篤、執金吾景各專威權, 公於京師使客遮道奪人財物。景 又□使乘驛施檄緣邊諸郡,發突騎及善騎射有才力者, 漁陽、鴈門、上谷三郡各遣吏將 送詣景第。有司畏憚,莫敢言者。安乃劾景□發邊兵, 驚惑吏人,二千石不待符信而輒 承景檄,當伏顯誅。又奏司隸校尉、河南尹阿附貴戚, 無盡節之義,[一]請免官案罪。 並寢不報。憲、景等日益橫,盡樹其親黨賓客於名都大 郡,[二]皆賦斂吏人,更相賂遺, 其餘州郡,亦復望風從之。安與任隗舉奏諸二千石,又 它所連及貶秩免官者四十餘人, 竇氏大恨。但安、隗素行高,亦未有以害之。   注[一]續漢書曰,安奏司隸鄭據、河南尹蔡嵩。 注[二]袁山松書曰,河南尹王調,漢陽太守朱 敞,南陽太守滿殷、高丹等皆其賓客。 前書曰「十二萬戶為大郡」也。 時竇憲復出屯武威。明年,北單于為耿夔所破,遁 走烏孫,塞北地空,余部不知所 屬。憲日矜己功,欲結恩北虜,乃上立降者左鹿蠡王阿 佟[一]為北單于,置中郎將領護, 如南單于故事。事下公卿議,太尉宋由、太常丁鴻、光 祿勳耿秉等十人議可許。安與任 隗奏,以為「光武招懷南虜,非謂可永安內地,正以權 時之筭,可得扞御北狄故也。今 朔漠既定,宜令南單于反其北庭,並領降觿,無緣復更 立阿佟,以增國費」。宗正劉方 、大司農尹睦同安議。事奏,未以時定。 安懼憲計遂行,乃獨上封事曰:「臣聞功有難圖, 不可豫見;事有易斷,較然不疑。 伏惟光武皇帝本所以立南單于者,欲安南定北之策也, 恩德甚備,故匈奴遂分,邊境無 患。孝明皇帝奉承先意,不敢失墜,赫然命將,爰伐塞 北。至乎章和之初,降者十餘萬 人,議者欲置之濱塞,東至遼東,[二]太尉宋由、光 祿勳耿秉皆以為失南單于心,不可, 先帝從之。陛下奉承洪業,大開疆宇,大將軍遠師討 伐,席捲北庭,此誠宣明祖宗,崇 立弘勳者也。宜審其終,以成厥初。 伏念南單于屯,先父舉觿歸德,自蒙恩以來,四十 餘年。三帝積累,以遺陛下。陛 下深宜遵述先志,成就其業。況屯首唱大謀,空盡北 虜,輟而弗圖,更立新降,以一朝 之計,違三世之規,失信於所養,建立於無功。由、秉 實知舊議,而欲背□先恩。夫言 行君子之樞機,[三]賞罰理國之綱紀。論語曰:『言 忠信,行篤敬,雖蠻貊行焉。』今 若失信於一屯,則百蠻不敢復保誓矣。 又烏桓、鮮卑新殺北單于,凡人之情,鹹畏仇讎, 今立其弟,則二虜懷怨。兵、食 可廢,信不可去。[四]且漢故事,供給南單于費直歲 一億九十餘萬,西域歲七千四百八 十萬。今北庭彌遠,其費過倍,是乃空盡天下,而非建 策之要也。」 詔下其議。安又與憲更相難折。憲險急負埶,言辭 驕訐,[五]至詆毀安,稱光武誅 韓歆、戴涉故事,安終不移。[六]憲竟立匈奴降者右 鹿蠡王於除鞬為單于,[七]後遂反 叛,卒如安策。   注[一]徒冬反。 注[二]濱,邊也。 注[三]易曰:「言行者,君子之樞機。樞機之 發,榮辱之主也。」 注[四]論語:「孔子曰:『足食足兵,人信之 矣。』『必不得已而去,於斯三者何 先?』曰:『去兵。』曰:『必不得已而去,於斯二者 何先?』曰:『去食。自古皆有 死,人無信不立。』」注[五]訐謂發揚人之惡。 注[六]大司徒歆坐非帝讀隗囂書,自殺。大司徒 涉坐殺太倉令,下獄死。 注[七]鞬音九言反。 安以天子幼弱,外戚□權,每朝會進見,及與公卿 言國家事,未嘗不噫嗚流涕。 [一]自天子及大臣皆恃賴之。四年春,薨,朝廷痛 惜焉。   注[一]噫音醫,又乙戒反。嗚音一故反。歎傷之 貌也。 後數月,竇氏敗,帝始親萬機,追思前議者邪正之 節,乃除安子賞為郎。策免宋由, 以尹睦為太尉,劉方為司空。睦,河南人,薨於位。 方,平原人,後坐事免歸,自殺。 初,安父沒,母使安訪求葬地,道逢三書生,問安 何之,安為言其故,生乃指一處, 云「葬此地,當世為上公」。須臾不見,安異之。於是 遂葬其所佔之地,故累世隆盛焉。 安子京、敞最知名。 京字仲譽。習孟氏易,作難記三十萬言。初拜郎 中,稍遷侍中,出為蜀郡太守。 子彭,字伯楚。少傳父業,歷廣漢、南陽太守。順 帝初,為光禒勳。行至清,為吏 麤袍糲食,終於議郎。尚書胡廣等追表其有清絜之美, 比前朝貢禹、第五倫。[一]未蒙 顯贈,當時皆嗟歎之。   注[一]貢禹,元帝御史大夫。經明行修,清絜憂 國也。 彭弟湯,字仲河,少傳家學,諸儒稱其節,多歷顯 位。桓帝初為司空,以豫議定策 封安國亭侯,食邑五百戶。累遷司徒、太尉,以□異策 免。卒,謚曰康侯。 [一]   注[一]風俗通曰:「湯時年八十六,有子十二 人。」 湯長子成,左中郎*[將]*。早卒,次子逢嗣。 逢字周陽,以累世三公子,寬厚篤信,著稱於時。 靈帝立,逢以太僕豫議,增封三 百戶。後為司空,卒於執金吾。朝廷以逢嘗為三老,特 優禮之,賜以珠畫特詔秘器,[一] 飯含珠玉二十六品,[二]使五官中郎將持節奉策,贈 以車騎將軍印綬,加號特進,謚曰 宣文侯。子基嗣,位至太僕。   注[一]前書曰,董賢死,以沙畫棺。音義云: 「以朱沙畫之也。」「珠」與「朱」 同。秘器,棺也。 注[二]谷梁傳曰:「貝玉曰含。」 逢弟隗,少歷顯官,[一]先逢為三公。時中常侍 袁赦,隗之宗也,用事於中。 以逢、隗世宰相家,推崇以為外援。故袁氏貴寵於 世,富奢甚,不與它公族同。 獻帝初,隗為太傳。   注[一]隗字次陽。 成子紹,逢子術,自有傳。董卓忿紹、術背己,遂 誅隗及術兄基男女二十餘人。 敞字叔平,少傳易經教授,以父任為太子舍人。和 帝時,歷位將軍、大夫、侍中, 出為東郡太守,征拜太僕、光祿勳。元初三年,代劉愷 為司空。明年,坐子與尚書郎張 俊交通,漏洩省中語,策免。敞廉勁不阿權貴,失鄧氏 旨,遂自殺。 張俊者,蜀郡人,有才能,與兄龕並為尚書郎,年 少勵鋒氣。郎朱濟、丁盛立行不 修,俊欲舉奏之,二人聞,恐,因郎陳重、雷義往請 俊,俊不聽,因共私賂侍史,使求 俊短,得其私書與敞子,遂封上之,皆下獄,當死。俊 自獄中占獄吏上書自訟,[一]書 奏而俊獄已報。[二]廷尉將出谷門,臨行刑,[三] 鄧太后詔馳騎以減死論。俊假名上書 謝曰:「臣孤恩負義,自陷重刑,情斷意訖,無所復 望。廷尉鞠遣,歐[四]刀在前,棺 絮在後,魂魄飛揚,形容已枯。陛下聖澤,以臣嘗在近 密,[五]識其狀貌,傷其眼目, 留心曲慮,特加□覆。喪車復還,白骨更肉,披棺發 幟,起見白日。天地父母能生臣俊, 不能使臣俊當死復生。陛下德過天地,恩重父母,誠非 臣俊破碎骸骨,舉宗腐爛,所報 萬一。臣俊徒也,不得上書;不勝去死就生,驚喜踴 躍,觸冒拜章。」當時皆哀其文。   注[一]占謂口授也,前書曰「陳遵憑幾口占書 吏」是也。 注[二]謂奏報論死也。 注[三]谷門,洛陽城北面中門也。 注[四]音一口反。 注[五]謂為尚書郎。 朝廷由此薄敞罪而隱其死,以三公禮葬之,復其 官。子盱。[一]   注[一]況於反。 盱後至光祿勳。時大將軍梁冀□朝,內外莫不阿 附,唯盱與廷尉邯鄲義正身自守。 及桓帝誅冀,使盱持節收其印綬,事已具梁冀傳。 閎字夏甫,彭之孫也。少勵操行,苦身修節。父 賀,為彭城相。[一]閎往省謁,變 名姓,徒行無旅。既至府門,連日吏不為通,會阿母 出,見閎驚,[二]入白夫人,乃密 呼見。既而辭去,賀遣車送之,閎稱眩疾不肯乘,反, 郡界無知者。 及賀卒郡,閎兄弟迎喪,不受賻贈,縗絰扶柩,冒 犯寒露,禮貌枯毀,手足血流, 見者莫不傷之。服闋,累徵聘舉召,皆不應。居處仄 陋,以耕學為業。從父逢、隗並貴 盛,數饋之,無所受。   注[一]風俗通曰:「賀字符服。祖父京,為侍 中。安帝始加元服,百僚會賀,臨莊 垂出而孫適生,喜其嘉會,因名字焉。」 注[二]謝承書曰:「乳母從內出,見在門側,面 貌省瘦,為其垂泣。閎厚丁寧: 『此閒不知吾,慎勿宣露也。』」閎見時方險亂, 而家門富盛,常對兄弟歎曰: 「吾先公福祚,後世不能以德守之,而競為驕奢,與亂 世爭權,此即晉之三卻矣。」[一] 延熹末,黨事將作,閎遂散發絕世,欲投多深林。以母 老不宜遠遁,乃築土室,四周於 庭,不為戶,自牖納飲食而已。旦於室中東向拜母。母 思閎,時往就視,母去,便自掩 閉,兄弟妻子莫得見也。及母歿,不為制服設位,時莫 能名,或以為狂生。潛身十八年, 黃巾賊起,攻沒郡縣,百姓驚散,閎誦經不移。賊相約 語不入其閭,卿人就閎避難,皆 得全免。年五十七,卒於土室。[二]二弟忠、弘,節 操皆亞於閎。   注[一]三卻謂卻錡、卻粲、卻至,皆晉卿也。各 驕奢,為厲公所殺。事見左傳。 注[二]汝南先賢傳曰:「閎臨卒,□其子曰: 『勿設殯棺,但著褌衫疏布單衣幅巾, 親屍於板默之上,以五百墼為藏。』」忠字正甫,與同 郡范滂為友,俱證黨事得釋,語 在滂傳。初平中,為沛相,[一]   乘葦車到官,以清亮稱。及天下大亂,忠□官客會 稽上虞。[二]一見太守王朗徒從 整飾,心嫌之,遂稱病自絕。[三]後孫策破會稽,忠 等浮海南投交址。獻帝都許,征為 □尉,未到,卒。   注[一]沛王琮相也。琮,光武八代孫也。 注[二]縣名,城在今越州余姚縣西。 注[三]王朗字景興,肅之父也,魏志有傳。謝承 書曰「忠乘船載笠蓋詣朗,見朗左 右僮從皆著青絳采衣,非其奢麗,即辭疾發而退」也。 弘字邵甫,恥其門族貴埶,乃變姓名,徒步師門, 不應徵辟,終於家。[一]   注[一]謝承書曰:「弘嘗入京師太學,其從父逢 為太尉,呼弘與相見。遇逢宴會作 樂,弘伏稱頭痛,不聽*(呼)**[音]*聲而退,遂不復 往。紹、術兄弟亦不與通。」 忠子秘,為郡門下議生。黃巾起,秘從太守趙謙擊 之,軍敗,秘與功曹封觀等七人 以身扞刃,皆死於陳,謙以得免。詔秘等門閭號曰「七 賢」。[一]   注[一]謝承書曰「秘字永寧。封觀與主簿陳端、 門下督范仲禮、賊曹劉偉德、主記 史丁子嗣、記室史張仲然、議生袁秘等七人擢刃突陳, 與戰並死」也。 封觀者,有志節,當舉孝廉,以兄名位未顯,恥先 受之,遂稱風疾,喑不能言。 火起觀屋,徐出避之。忍而不告。後數年,兄得 舉,觀乃稱損而仕郡焉。[一]   注[一]謝承書曰:「觀字孝起,南頓人也。」 論曰:陳平多陰謀,而知其後必廢;[一]邴吉有 陰德,夏侯勝識其當封及子孫。 [二]終陳掌不侯,而邴昌紹國,雖有不類,未可致 詰,其大致歸然矣。袁公竇氏之 閒,乃情帝室,[三]引義雅正,可謂王臣之烈。 [四]及其理楚獄,未嘗鞫人於臧罪,其 仁心足以覃乎後昆。[五]子孫之盛,不亦宜乎? [六]   注[一]丞相陳平為高祖謀臣,出六奇,歎曰: 「我多陰謀,道家之所禁,吾世即廢, 以吾多陰謀禍也。」其後曾孫掌以□氏親戚貴達,願得 續封,而終不得也。 注[二]武帝末,戾太子巫蠱事起,邴吉為廷尉 監。時宣帝年二歲,坐太子事系。 望氣者言長安獄中有天子氣,於是上遣使者分條中 都官詔獄,系者亡輕重一切皆殺 之。內者令郭穰至郡邸獄,吉閉門扞拒曰:「它人無辜 猶不可,況親曾孫乎?」 穰不得入,還以聞。上曰:「天使之也。」因大赦 天下。曾孫賴吉得立。宣帝立, 吉為丞相,未及封而病。上憂吉不起,夏侯勝曰:「此 未死也。臣聞有陰德者必饗其樂 以及子孫。」後吉病癒,封博陽侯。薨,子顯嗣。甘露 中,削爵為關內侯。至孫昌,復 封博陽侯。傳子至孫,王莽敗乃絕。 注[三]乃情猶竭情也。 注[四]易曰:「王臣蹇蹇,匪躬之故。」烈,業 也。 注[五]爾雅曰:「覃,延也。」 注[六]此論並華嶠之詞也。 張酺字孟侯,汝南細陽人,趙王張敖之後也。 [一]敖子壽,封細陽之池陽鄉,後廢, 因家焉。   注[一]敖父耳,自楚降漢,高祖封為趙王。敖 嗣,後有罪,廢為宣平侯。 酺少從祖父充受尚書,能傳其業。[一]又事太常 桓榮。勤力不怠,聚徒以百數。 永平九年,顯宗為四姓小侯開學於南宮,[二]置 五經師。酺以尚書教授,數講於御 前。以論難當意,除為郎,賜車馬衣裳,遂令入授皇太 子。   注[一]東觀記曰:「充與光武同門學,光武即 位,求問充,充已死。」 注[二]小侯,解見明紀也。 酺為人質直,守經義,每侍講閒隙,數有匡正之 辭,以嚴見憚。[一]及肅宗即位, 擢酺為侍中、虎賁中郎將。數月,出為東郡太守。酺自 以嘗經親近,未悟見出,意不自 得,[二]上疏辭曰:「臣愚以經術給事左右,少不更 職,不曉文法,猥當剖符典郡,班 政千里,必有負恩辱位之咎。臣竊私自分,殊不慮出城 闕,冀蒙留恩,托備□官,腢僚 所不安,耳目所聞見,不敢避好醜。」詔報曰:「經 云:『身雖在外,乃心不離王室。』 [三]典城臨民,益所以報效也。好醜必上,不在遠 近。[四]今賜裝錢三十萬,其亟之 官。」酺雖儒者,而性剛斷。下車擢用義勇,搏擊豪 強。長安有殺盜徒者,酺輒案之, 以為令長受臧,猶不至死,盜徒皆饑寒傭保,何足窮其 法乎!   注[一]東觀記曰:「太子家時為奢侈物,未嘗不 正諫,甚見重焉。」 注[二]悟,曉也。 注[三]尚書康王之誥曰「雖爾身在外,乃心罔不 在王室」也。 注[四]好醜謂善惡也。言事之善惡,必以聞上, 此即報效,豈拘外內也。 郡吏王青者,[一]祖父翁,與前太守翟義起兵攻 王莽,及義敗,余觿悉降,翁獨守 節力戰,莽遂燔燒之。父隆,建武初為都尉功曹,青為 小史。與父俱從都尉行縣,道遇 賊,隆以身□全都尉,遂死於難;青亦被矢貫咽,音聲 流喝。[二]   前郡守以青身有金夷,竟不能舉。[三]酺見之, 歎息曰:「豈有一門忠義而爵賞不 及乎?」遂擢用極右曹,[四]乃上疏薦青三世死節, 宜蒙顯異。奏下三公,由此為司空 所辟。[五]   注[一]謝承書曰:「青字公然,東郡聊城人 也。」 注[二]「流」或作「嘶」。喝音一介反。廣蒼 曰:「聲之幽也。」 注[三]夷,傷也。 注[四]漢官儀曰:「督郵、功曹,郡之極位。」 注[五]東觀記曰「青從此除步兵司馬。酺傷青不 遂,復舉其子孝廉」也。 自酺出後,帝每見諸王師傅,常言:「張酺前入侍 講,屢有諫正,誾誾惻惻,出於 誠心,可謂有史魚之風矣。」[一]元和二年,東巡 狩,幸東郡,引酺及門生並郡縣掾史 並會庭中。帝先備弟子之儀,使酺講尚書一篇,然後修 君臣之禮。[二]   賞賜殊特,莫不沾洽。   注[一]誾誾,忠正也。惻惻,懇切也。史魚,衛 大夫,名□,字子魚。孔子曰「直 哉史魚,邦有道如矢,邦無道如矢」也。 注[二]東觀記曰:「時使尚書令王鮪與酺相難, 上甚欣悅。」 酺視事十五年,和帝初,遷魏郡太守。郡人鄭據時 為司隸校尉,奏免執金吾竇景。 景後復位,遣掾夏猛私謝酺曰:「鄭據小人,為所侵 冤。聞其兒為吏,放縱狼藉。取是 曹子一人,足以驚百。」酺大怒,即收猛系獄,檄言執 金吾府,疑猛與據子不平,矯稱 卿意,以報私讎。會有贖罪令,猛乃得出。[一]頃 之,征入為河南尹。竇景家人復擊傷 市卒,吏捕得之,景怒,遣緹騎侯海等五百人歐傷市 丞。[二]酺部吏楊章等窮究,正海 罪,徙朔方。景忿怨,乃移書辟章等六人為執金吾吏, 欲因報之。章等惶恐,入白酺, 願自引臧罪,以辭景命。酺即上言其狀。竇太后詔報: 「自今執金吾辟吏,皆勿遣。」   注[一]東觀記曰「據字平卿,黎陽人也。為侍御 史,轉司隸校尉」也。 注[二]說文曰:「緹,帛丹黃色也。」漢官儀 曰,執金吾有緹騎。 及竇氏敗,酺乃上疏曰:「臣實愚惷,不及大體, [一]以為竇氏雖伏厥辜,而罪刑 未著,後世不見其事,但聞其誅,非所以垂示國典,貽 之將來。宜下理官,與天下平之。 [二]方憲等寵貴,腢臣阿附唯恐不及,皆言憲受顧命 之托,懷伊、呂之忠,[三]至乃復 比鄧夫人於文母。[四]今嚴威既行,皆言當死,不復 顧其前後,考折厥衷。臣伏見夏陽 侯纓,每存忠善,前與臣言,常有盡節之心,檢□賓 客,未嘗犯法。臣聞王政骨肉之刑, 有三宥之義,過厚不過薄。[五]今議者為纓選嚴能 相,恐其迫切,必不完免,宜裁加貸 宥,以崇厚德。」和帝感酺言,徙纓封,就國而己。   注[一]鄭玄注周禮云:「惷愚,癡騃也。」惷音 陟降反。 注[二]平之謂平論其罪也。 注[三]臨終之命曰顧命。 注[四]臣賢案:鄧夫人即穰侯鄧疊母元也。元出 入宮掖,共竇憲女豻郭舉父子同謀 殺害,與竇氏同誅,語見憲傳,故張酺論憲兼及其黨。 稱鄧夫人者,猶如前書霍光妻稱 霍顯,祁太伯母號祁夫人之類也。文母,文王之妻也。 詩曰:「既有烈考,亦有文母。」 注[五]禮記曰「公族有罪,獄成,有司讞於公 曰:『某之罪在大辟。』公曰:『宥 之。』有司又曰:『在大辟。』公又曰:『宥之。』有 司又曰:『在大辟。』公又曰: 『宥之。』及三宥不對,走出,致刑於甸人。公又使人 追之,曰:『雖然,必宥之。』 有司曰:『無及也。』反命於公,公素服如其倫之喪」 也。 永元五年,遷酺為太僕。數月,代尹睦為太尉。 [一]數上疏以疾乞身,薦魏郡太守 徐防自代。帝不許,使中黃門問病,加以珍羞,賜錢三 十萬。酺遂稱篤。 時子蕃以郎侍講,帝因令小黃門□蕃曰:「陰陽不 和,萬人失所,朝廷望公思惟得 失,與國同心,而托病自絜,求去重任,誰當與吾同憂 責者?非有望於斷金也。[二]司 徒固疾,司空年老,[三]公其傴僂,勿露所□。」 [四]酺惶恐詣闕謝,還復視事。酺雖 在公位,而父常居田裡,酺每有遷職,輒一詣京師。嘗 來候酺,適會歲節,公卿罷朝, 俱詣酺府奉酒上壽,極歡卒日,觿人皆慶羨之。 及父卒,既葬,詔遣使繼牛酒為釋服。   注[一]漢官儀曰:「睦字伯師,河南鞏人也。」 注[二]斷金,解在皇后紀。 注[三]時司徒劉方,司空張奮也。 注[四]傴僂言恭敬從命也。左氏傳曰:「一命而 僂,再命而傴,三命而俯。」 後以事與司隸校尉晏稱會於朝堂,酺從容謂稱曰: 「三府辟吏,多非其人。」稱歸, 即奏令三府各實其掾史。酺本以私言,不意稱奏之,甚 懷恨。會復共謝闕下,酺因責讓 於稱。稱辭言不順,酺怒,遂廷叱之,稱乃劾奏酺有怨 言。天子以酺先帝師,有詔公卿 、博士、朝臣會議。司徒呂蓋奏酺位居三司,知公門有 儀,不屏氣鞠躬以須詔命,反作 色大言,怨讓使臣,不可以示四遠。[一]於是策免。   注[一]司隸校尉督大奸猾,無所不察,故曰使臣 也。 酺歸裡捨,謝遣諸生,閉門不通賓客。左中郎將何 敞及言事者多訟酺公忠,帝亦雅 重之。十*(五)**[六]*年,復拜為光祿勳。數月,代魯 恭為司徒。月餘薨。 乘輿縞素臨吊,賜頤塋地,賵贈恩寵異於它相。酺 病臨危,□其子曰:「顯節陵埽 地露祭,欲率天下以儉。[一]吾為三公,既不能宣揚 王化,令吏人從制,豈可不務節約 乎?其無起祠堂,可作□蓋廡,施祭其下而已。」 [二]   注[一]顯節,明帝陵也。明帝遺詔無起寢廟,故 言埽地而祭也,故酺遵奉之。 注[二]廡,屋也。 曾孫濟,好儒學,[一]光和中至司空,病罷。及 卒,靈帝以舊恩贈車騎將軍、關內 侯印綬。其年,追濟侍講有勞,封子根為蔡陽鄉侯。   注[一]華嶠書曰:「蕃生盤,盤生濟。濟字符 江。靈帝初,楊賜薦濟明習典訓,為 侍講。」 濟弟喜,初平中為司空。 韓稜字伯師,穎川舞陽人,弓高侯頹當之後也。 [一]世為鄉里著姓。父尋,建武中 為隴西太守。   注[一]頹當,韓王信之子。見前書。 稜四歲而孤,養母弟以孝友稱。及壯,推先父余財 數百萬與從昆弟,鄉里益高之。 初為郡功曹,太守葛興中風,病不能聽政,稜陰代興視 事,出入二年,令無違者。興子 嘗發教欲署吏,稜拒執不從,因令怨者章之。[一]事 下案驗,吏以稜掩蔽興病,專典郡 職,遂致禁錮。 顯宗知其忠,後詔特原之。由是征辟,五遷為尚書 令,與僕射郅壽、尚書陳寵,同 時俱以才能稱。肅宗嘗賜諸尚書□,唯此三人特以寶 □,自手署其名曰:「韓稜楚龍淵, [二]郅壽蜀漢文,陳寵濟南椎成。」[三]時論者為 之說:以稜淵深有謀,故得龍淵;壽 明達有文章,故得漢文;寵敦樸,善不見外,故得椎 成。   注[一]章謂令上章告言之。 注[二]晉大康記曰:「汝南西平縣有龍泉水,可 淬刀□,特堅利。」汝南即楚分野。 注[三]椎音直追反。漢官儀「椎成」作「鍛 成」。 和帝即位,侍中竇憲使人刺殺齊殤王子都鄉侯暢於 上東門,有司畏憲,鹹委疑於暢 兄弟。詔遣侍御史之齊案其事。稜上疏以為賊在京師, 不宜捨近問遠,恐為奸臣所笑。 竇太后怒,以切責稜,稜固執其議。及事發,果如所 言。憲惶恐,白太后求出擊北匈奴 以贖罪。稜復上疏諫,太后不從。及憲有功,還為大將 軍,威震天下,復出屯武威。會 帝西祠園陵,詔憲與車駕會長安。及憲至,尚書以下議 欲拜之,伏稱萬歲。稜正色曰: 「夫上交不諂,下交不黷,[一]禮無人臣稱萬歲之 制。」議者皆籩而止。尚書左丞王龍 私奏記上牛酒於憲,稜舉奏龍,論為城旦。[二]稜在 朝數薦舉良吏應順、呂章、周紆等, 皆有名當時。及竇氏敗,稜典案其事,深竟黨與,數月 不休沐。帝以為憂國忘家,賜布 三百匹。   注[一]易下系之辭也。 注[二]前書音義曰:「城旦,輕刑之名也。晝日 司寇虜,夜暮築長城,故曰城旦。」 遷南陽太守,特聽稜得過家上頤,鄉里以為榮。稜 發擿奸盜,郡中震慄,政號嚴平。 數歲,征入為太僕。九年冬,代張奮為司空。明年薨。 子輔,安帝時至趙相。[一]   注[一]趙王良孫商之相也。 稜孫演,順帝時為丹陽太守,政有能名。桓帝時為 司徒。[一]大將軍梁冀被誅,演 坐阿黨抵罪,以減死論,遣歸本郡。[二]後復征拜司 隸校尉。   注[一]演字伯南。 注[二]華嶠書曰「梁皇后崩,梁貴人大幸,將 立,大將軍冀欲分其寵,謀冒姓為貴 人父,演陰許諾,及冀誅事發,演坐抵罪」也。 周榮字平孫,廬江舒人也。肅宗時,舉明經,辟司 徒袁安府。安數與論議,甚器之。 及安舉奏竇景及與竇憲爭立北單于事,皆榮所具草。竇 氏客太尉掾徐齮深惡之,脅榮曰: 「子為袁公腹心之謀,排奏竇氏,竇氏悍士刺客滿城 中,謹備之矣!」榮曰:「榮江淮 孤生,蒙先帝大恩,以歷宰二城。今復得備宰士, [一]縱為竇氏所害,誠所甘心。」故 常□妻子,若卒遇飛禍,無得殯斂,[二]冀以區區腐 身覺悟朝廷。 及竇氏敗,榮由此顯名。自郾令擢為尚書令。出為 穎川太守,坐法,當下獄,和帝 思榮忠節,左轉共令。[三]歲余,復以為山陽太守。 所歷郡縣,皆見稱紀。 以老病乞身,卒於家,詔特賜錢二十萬,除子男興 為郎中。   注[一]榮辟司徒府,故稱宰士。 注[二]飛禍言倉卒而死也。 注[三]共,縣名,屬河內郡,故城在今衛州共城 縣東,即古共國也。 興少有名譽,永寧中,尚書陳忠上疏薦興曰:「臣 伏惟古者帝王有所號令,言必弘 雅,辭必溫麗,垂於後世,列於典經。故仲尼嘉唐虞之 文章,從周室之鬱鬱。 [一]臣竊見光祿郎周興,[二]孝友之行,著於閨 門,清厲之志,聞於州裡。蘊橋古 今,博物多聞,[三]三墳之篇,五典之策,無所不 覽。[四]屬文著辭,有可觀采。尚書 出納帝命,為王喉舌。[五]臣等既愚闇,而諸郎多文 俗吏,鮮有雅才,每為詔文,宣示 內外,轉相求請,或以不能而專己自由,辭多鄙固。興 抱奇懷能,隨輩棲□,誠可歎 惜。」詔乃拜興為尚書郎。卒。興子景。   注[一]論語孔子曰:「大哉堯之為君也,煥乎其 有文章。」又曰:「周監於二代, 鬱鬱乎文哉。吾從周。」 注[二]光祿主郎,故曰光祿郎。 注[三]蘊,藏也。橋,匱也。 注[四]伏羲、神農、黃帝之書曰三墳;少昊、顓 頊、高辛、唐、虞之書曰五典也。 注[五]尚書為王之喉舌官也。李固對策曰:「今 陛下有尚書,猶天之有北斗也。 北斗為天之喉舌,尚書亦為陛下之喉舌也。」 景字仲饗。辟大將軍梁冀府,稍遷豫州刺史、河內 太守。好賢愛士,其拔才薦善, 常恐不及。每至歲時,延請舉吏入上後堂,與共宴會, 如此數四,乃遣之。 贈送什物,無不充備。既而選其父兄子弟,事相優 異。常稱曰:「臣子同貫,若之 何不厚!」先是司徒韓演在河內,志在無私,舉吏當 行,一辭而已,恩亦不及其家。曰: 「我舉若可矣,豈可令□積一門!」故當時論者議此二 人。 景後征入為將作大匠。及梁冀誅,景以故吏免官禁 錮。朝廷以景素著忠正,頃之, 復引拜尚書令。[一]遷太僕、衛尉。六年,代劉寵為 司空。是時宦官任人及子弟充塞列 位。景初視事,與太尉楊秉舉奏諸奸猾,自將軍牧守以 下,免者五十餘人。遂連及中常 侍防東侯覽、東武陽侯具瑗,皆坐黜。朝廷莫不稱之。 視事二年,以地震策免。歲余,復代陳蕃為太尉。 建寧元年薨。以豫議定策立靈帝, 追封安陽鄉侯。   注[一]蔡質漢儀曰:「延熹中,京師遊俠有盜發 順帝陵,賣御物於市,市長追捕不 得。周景以尺一詔召司隸校尉左雄詣台對詰,雄伏於廷 荅對,景使虎賁左駿頓頭,血出 覆面,與三日期,賊便擒也。」 長子崇嗣,至甘陵相。[一]   注[一]甘陵王理相也。理即章帝曾孫。 中子忠,少歷列位,累遷大司農。[一]忠子暉, 前為洛陽令,去官歸。兄弟好賓客, 雄江淮閒,出入從車常百餘乘。及帝崩,暉聞京師不 安,來候忠,董卓聞而惡之,使兵 劫殺其兄弟。忠後代皇甫嵩為太尉,錄尚書事,以災異 免。復為衛尉,從獻帝東歸洛陽。   注[一]吳書曰,忠字嘉謀,與朱鑈共敗李傕於曹 陽也。 贊曰:袁公持重,誠單所奉。[一]惟德不忘,延 世承寵。孟侯經博,侍言帝幙。 稜、榮事君,志同鸇雀。[二]   注[一]單,盡也。 注[二]左傳曰:「見無禮於其君者誅之,如鷹鸇 之逐鳥雀也。」 校勘記   一五一七頁三行汝南汝陽人也按:集解引惠棟說, 謂袁紀作「汝南宛人」。 一五一八頁二行洛陽令身出案行按:殿本考證引孫 □說,謂「洛陽」當作「汝陽」。 又按:汲本、殿本「身」作「自」。 一五二0頁四行南陽太守滿殷按:汲本「滿」作 「蒲」。 一五二0頁六行左鹿蠡王阿佟按:集解引惠棟說, 謂袁紀「阿佟」作「阿修」。 又引錢大昭說,謂疑即於除鞬也。「左」當作 「右」。 一五二0頁一二行至乎章和之初降者十餘萬人按: 汲本「乎」作「於」。汲本、殿 本「十餘萬人」作「十萬餘人」。 一五二二頁一二行未蒙顯贈按:「未」原斗 「求」,逕據汲本、殿本改正。 一五二三頁四行左中郎*[將]*集解引何焯說,謂 「左中郎」下當有「將」字。 又校補引柳從辰說,謂袁紀亦作「左中郎將」,與 華嶠書同。今據補。 一五二三頁一一行中常侍袁赦按:集解引惠棟說, 謂袁紀作「袁朗」,案梁冀傳當 作「赦」。 一五二三頁一四行遂誅隗及術兄基等男女二十餘人 按:沈家本謂袁紹傳注引獻帝春 秋曰:「卓使司隸宣璠盡口收之,母及姊妹嬰孩以上五 十餘人下獄死。」獻紀注引亦同。 此傳雲二十餘人,恐「二」字誤也。 一五二四頁九行識其狀貌傷其眼目按:汲本、殿本 二「其」字皆作「臣」。 一五二六頁一五行徒步師門按:汲本「師門」下有 「從師」二字。殿本無「從師」 二字,考證雲從宋本刪。 一五二七頁一行其從父逢為太尉按:張森楷校勘記 謂案袁逢以太僕為司空,未嘗為 太尉,「尉」字疑誤,否則竟謝承謬也。 一五二七頁一行不聽*(呼)**[音]*聲而退據汲本、 殿本改。 一五二七頁四行詔秘等門閭號曰七賢按:御覽一五 七引作「詔復秘等閭號曰七賢 閭」。 一五二八頁三行曾孫賴吉得立按:刊誤謂案前書 「立」當作「全」。 一五三一頁三行足以驚百按:汲本「驚」作 「警」。 一五三二頁九行公又曰宥之及三宥不對走出按:刊 誤謂案今禮記文,注多下「公又 曰宥之」五字。 一五三三頁一三行十*(五)**[六]*年復拜為光祿勳 數月代魯恭為司徒按:和帝紀永 元十六年秋七月庚午,光祿勳張酺為司徒,八月己酉, 司徒張酺薨。今據改。 一五三六頁七行稜孫演按:桓帝紀「演」作 「演」。沈欽韓謂胡廣傳作「演」。 李慈銘謂吳志周瑜傳注引張璠漢紀作「演」,與桓 紀同。 一五三八頁九行豈可令□積一門按:「□」原作 「偏」,逕據汲本、殿本改。 一五三八頁一三行中常侍防東侯覽宸翰樓覆宋本東 漢書刊誤云:「案覽本傳,覽防 東人,封高鄉侯。今此載其侯爵,當雲高鄉侯,若載其 本縣名,則非例也。 蓋脫一『侯』字,誤二『高鄉』字。」今按劉氏之 意,蓋謂「防東」二字乃「高鄉」 之誤,其下又脫一「侯」字。是劉氏所見本,亦作「中 常侍防東侯覽」也。 殿本正文作「中常侍防東陽侯侯覽」*(汲本同)*, 而引劉攽刊誤,則刪去「脫一侯 字」四字,遂使讀者不知劉氏所言謂何,當時校勘之粗 疏如是。又集解引錢大昕說,謂 劉據覽傳證此文當為「高鄉」之誤,是矣。予又疑高鄉 即防東之鄉,故傳稱防東鄉侯, 因下文有「東武陽」字,又誤「鄉」為「陽」也。今按 錢氏之意,蓋謂疑當作「中常侍 防東鄉侯侯覽」也。 後漢卷四十六郭陳列傳第三十六*郭躬弟子鎮陳寵 子忠*郭躬字仲孫,穎川陽翟人也。 家世衣冠。父弘,習小杜律。[一]太守寇恂以弘為決 曹掾,斷獄至三十年,用法平。諸 為弘所決者,退無怨情,郡內比之東海於公。年九十五 卒。[二]   注[一]前書,杜周武帝時為廷尉、御史大夫,斷 獄深刻。少子延年亦明法律,宣帝 時又為御史大夫。對父故言小。 注[二]於公,東海人,丞相於定國父也。為郡決 曹,決獄平,羅文法者,於公所決 皆不恨。見前書也。 躬少傳父業,講授徒觿常數百人。後為郡吏,辟公 府。永平中,奉車都尉竇固出擊 匈奴,騎都尉秦彭為副。彭在別屯而輒以法斬人,固奏 彭專擅,請誅之。 顯宗乃引公卿朝臣平其罪科。躬以明法律,召入 議。議者皆然固奏,躬獨曰:「於 法,彭得斬之。」帝曰:「軍征,校尉一統於督。 [一]彭既無斧鉞,可得專殺人乎?」 躬對曰:「一統於督者,謂在部曲也。[二]今彭專軍 別將,有異於此。兵事呼吸,不容 先關督帥。且漢制棨戟即為斧鉞,於法不合罪。」 [三]帝從躬議。又有兄弟共殺人者, 而罪未有所歸。帝以兄不訓弟,故報兄重而減弟死。中 常侍孫章宣詔,誤言兩報重,尚 書奏章矯制,罪當□斬。 帝復召躬問之,躬對「章應罰金」。帝曰:「章矯 詔殺人,何謂罰金?」躬曰: 「法令有故、誤,章傳命之謬,於事為誤,誤者其文則 輕。」帝曰:「章與囚同縣,疑 其故也。」躬曰:「『周道如砥,其直如矢。』[四] 『君子不逆詐。』[五]君王法天, 刑不可以委曲生意。」帝曰:「善。」遷躬廷尉正,坐 法免。   注[一]督謂大將。 注[二]前書音義曰「大將軍行有五部,部有曲」 也。 注[三]有衣之戟曰棨。 注[四]詩小雅也。如砥,貢賦平。如矢,賞罰 中。 注[五]論語孔子之言。 後三遷,元和三年,拜為廷尉。躬家世掌法,務在 寬平,及典理官,決獄斷刑,多 依矜恕,乃條諸重文可從輕者四十一事奏之,事皆施 行,著於令。章和元年,赦天下系 囚在四月丙子以前減死罪一等,勿笞,詣金城,而文不 及亡命未發覺者。躬上封事曰: 「聖恩所以減死罪使戍邊者,重人命也。今死罪亡命無 慮萬人,[一]又自赦以來,捕得 甚觿,而詔令不及,皆當重論。伏惟天恩莫不蕩宥,死 罪已下並蒙更生,而亡命捕得獨 不沾澤。臣以為赦前犯死罪而繫在赦後者,可皆勿笞詣 金城,以全人命,有益於邊。」 肅宗善之,即下詔赦焉。躬奏讞法科,多所生全。永元 六年,卒官。中子晊,亦明法律, [二]至南陽太守,政有名多。弟子鎮。   注[一]廣雅曰:「無慮,都凡也。」 注[二]晊音質。 鎮字桓鐘,少修家業。辟太尉府,再遷,延光中為 尚書。及中黃門孫程誅中常侍江 京等而立濟陰王,鎮率羽林士擊殺□尉閻景,以成大 功,事在宦者傳。再遷尚書令。太 傅、三公奏鎮冒犯白刃,手□賊臣,奸黨殄滅,宗廟以 寧,功比劉章,[一]宜顯爵土, 以勵忠貞。乃封鎮為定穎侯,食邑二千戶。拜河南尹, 轉廷尉,免。永建四年,卒於家。 詔賜頤塋地。   注[一]章,齊王肥子也,高帝孫,誅諸呂有功, 封朱虛侯也。 長子賀當嗣爵,讓與小弟時而逃去。積數年,詔大 鴻臚下州郡追之,賀不得已,乃 出受封。累遷,復至廷尉。及賀卒,順帝追思鎮功,下 詔賜鎮謚曰昭武侯,賀曰成侯。 賀弟禎,亦以能法律至廷尉。 鎮弟子禧,[一]少明習家業,兼好儒學,有名 譽,延熹中亦為廷尉。建寧二年,代 劉寵為太尉。禧子鴻,至司隸校尉,封城安鄉侯。   注[一]許其反。 郭氏自弘後,數世皆傳法律,子孫至公者一人,廷 尉七人,侯者三人,刺史、二千 石、侍中、中郎將者二十餘人,侍御史、正、監、平者 甚觿。 順帝時,廷尉河南吳雄季高,以明法律,斷獄平, 起自孤宦,致位司徒。雄少時家 貧,喪母,營人所不封土者,擇葬其中。喪事趣辨,不 問時日,*(醫)*巫皆言當族滅, 而雄不顧。及子欣孫恭,三世廷尉,為法名家。[一]   注[一]名為明法之家。 初,肅宗時,司隸校尉下邳趙興亦不恤諱忌, [一]每入官舍,輒更繕修館宇,移穿 改築,故犯妖禁,而家人爵祿,益用豐熾,官至穎川太 守。子峻,太傅,以才器稱。孫 安世,魯相。三葉皆為司隸,時稱其盛。   注[一]恤,憂也。 桓帝時,汝南有陳伯敬者,行必矩步,坐必端膝, 呵叱狗馬,終不言死,目有所見, 不食其肉,行路聞凶,便解駕留止,還觸歸忌,則寄宿 鄉亭。[一]年老寢滯,不過舉孝 廉。後坐女豻亡吏,太守邵夔怒而殺之。時人罔忌禁 者,多談為證焉。[二]   注[一]陰陽書曆法曰:「歸忌日,四孟在丑,四 仲在寅,四季在子,其日不可遠行 歸家及徙也。」 注[二]罔,無也。 論曰:曾子云:「上失其道,民散久矣。如得其 情,則哀矜而勿喜。」[一]夫不喜 於得情則恕心用,恕心用則可寄枉直矣。夫賢人君子斷 獄,其必主於此乎? 郭躬起自佐史,小大之獄必察焉。[二]原其平刑 審斷,庶於勿喜者乎?若乃推己以 議物,捨狀以貪情,[三]法家之能慶延於世,蓋由此 也!   注[一]言人離散犯法,乃自上之所為,非下之 過,當哀矜之,勿以得情為喜也。 見論語也。 注[二]左傳曰:「小大之獄,雖不能察,必以 情。」 注[三]秦彭、孫章不死為推己,亡命得減為貪情 也。貪與探同也。 陳寵字昭公,沛國洨人也。[一]曾祖父鹹,成哀 閒以律令為尚書。平帝時,王莽輔 政,多改漢制,鹹心非之。及莽因呂寬事誅不附己者何 武、鮑宣等,[二]   鹹乃歎曰:「易稱『君子見幾而作,不俟終日』, 吾可以逝矣!」[三]即乞骸骨去 職。及莽篡位,召鹹以為掌寇大夫,謝病不肯應。時三 子參、豐、欽皆在位,乃悉令解 官,父子相與歸鄉里,閉門不出入,猶用漢家祖臘。 [四]人問其故,鹹曰:「我先人豈 知王氏臘乎?」其後莽復征鹹,遂稱病篤。於是乃收斂 其家律令書文,皆壁藏之。鹹性 仁恕,常戒子孫曰:「為人議法,當依於輕,雖有百金 之利,慎無與人重比。」   注[一]洨,縣名,故城在今泗州虹縣西南。洨音 戶交反。 注[二]平帝時,王莽輔政,隔絕平帝外家,不得 至京師。莽子宇,恐帝長大後見怨, 教帝舅□寶令帝母上書求入,莽不許。宇與婦兄呂寬 謀,以為莽不可說而好鬼神,乃夜 以血灑莽第門,以驚懼之,事覺,並誅死。何武為前將 軍,王莽先從武求舉,武不敢。 鮑宣為司隸,免,徙之上黨。呂寬事起,莽案鞠,並誅 不附己者,武與宣在見誣中,皆 被誅。並見前書。 注[三]幾者事之微,吉凶之先見者。逝,往也。 注[四]應劭風俗通曰,共工之子好遠遊,死為祖 神。漢家火行盛於午,故以午日為 祖也。臘者,歲終祭觿神之名。臘,接也,新故交接, 故大祭之報功也。 漢火行,衰於戌,故臘用戌日也。 建武初,欽子躬為廷尉左監,早卒。 躬生寵,明習家業,少為州郡吏,辟司徒鮑昱府。 是時三府掾屬專尚交遊,以不肯 視事為高。寵常非之,獨勤心物務,數為昱陳當世便 宜。昱高其能,轉為辭曹,掌天下 獄訟。[一]其所平決,無不厭服觿心。時司徒辭訟, 久者數十年,事類溷錯,易為輕重, 不良吏得生因緣。[二]寵為昱撰辭訟比七卷,決事科 條,皆以事類相從。昱奏上之,其 後公府奉以為法。   注[一]續漢志曰「三公掾屬二十四人,有辭曹, 主訟事」也。 注[二]因緣謂依附以生輕重也。 三遷,肅宗初,為尚書。是時承永平故事,吏政尚 嚴切,尚書決事率近於重。 寵以帝新即位,宜改前世苛俗。乃上疏曰:「臣聞 先王之政,賞不僭,刑不濫,與 其不得已,寧僭不濫。[一]故唐堯著典,『眚□肆 赦』;[二]周公作戒,『勿誤庶獄』; [三]伯夷之典,『惟敬五刑,以成三德』。[四]由 此言之,聖賢之政,以刑罰為首。往 者斷獄嚴明,所以威懲奸慝,奸慝既平,必宜濟之以 寬。[五]陛下即位,率由此義,數 詔腢僚,弘崇晏晏。[六]而有司執事,未悉奉承,典 刑用法,猶尚深刻。斷獄者急於篣 格酷烈之痛,[七]執憲者煩於詆欺放濫之文,或因公 行私,逞縱威福。夫為政猶張琴瑟, 大弦急者小弦絕。故子貢非臧孫之猛法,而美鄭喬之仁 政。[八]詩云:『不剛不柔,布 政優優。』[九]方今聖德充塞,假於上下,[一0] 宜隆先王之道,蕩滌煩苛之法。輕薄 棰楚,以濟腢生; 全廣至德,以奉天心。」帝敬納寵言,每事務於寬 厚。其後遂詔有司,絕鑽鑽諸慘 酷之科,[一一]解妖惡之禁,除文致之請讞五十餘 事,定著於令。[一二]   是後人俗和平,屢有嘉瑞。   注[一]事見左傳蔡大夫聲子辭。 注[二]尚書舜典之辭也。眚,過也。□,害也。 肆,緩也。言過誤有害,當緩赦也。 注[三]尚書立政之辭也。言文子文孫,從今以 往,惟以正道理觿獄勿誤也。 注[四]三德,剛、柔、正直。尚書呂刑曰:「伯 夷降典,折民惟刑,惟敬五刑,以 成三德。」 注[五]濟,益也。 注[六]晏晏,溫和也。尚書考靈耀曰:「堯聰明 文塞晏晏。」 注[七]篣即榜也,古字通用。聲類曰:「笞 也。」說文曰:「格,擊也。」 注[八]臧孫,魯大夫,行猛政。子貢非之曰: 「夫政猶張琴瑟也,大弦急則小弦絕 矣。故曰:『罰得則奸邪止,賞得則下歡悅。』子之賊 心見矣。獨不聞子產之相鄭乎? 推賢舉能,抑惡揚善,有大略者不問其短,有厚德者不 非小疵,家給人足,囹圄空虛。 子產卒,國人皆叩心流涕,三月不聞竽琴之音。其生也 見愛,死也可悲。故曰;『德莫 大於仁,禍莫大於刻。』今子病而人賀,子愈而人相 懼,曰:『嗟乎!何命之不善,臧 孫子又不死?』」臧孫籩而避位,終身不出。見新序。 注[九]優優,和也。 注[一0]假,至也,音格。上下,天地也。 注[一一]蒼頡篇曰:「鑽,持也。」說文曰: 「鑽,鐵□也。」其炎反。□音陟葉 反。鑽,臏刑,謂鑽去其髕骨也。鑽音作喚反。 注[一二]文致謂前人無罪,文飾致於法中也。 漢舊事斷獄報重,常盡三冬之月,[一]是時帝始 改用冬初十月而已。元和二年,旱, 長水校尉賈宗等上言,以為斷獄不盡三冬,故陰氣微 弱,陽氣發洩,招致□旱,事在於 此。帝以其言下公卿議,寵奏曰:「夫冬至之節,陽氣 始萌,故十一月有蘭、射干、芸、 荔之應。[二]時令曰:『諸生蕩,安形體。』[三] 天以為正,周以為春。[四]十二月陽 氣上通,雉雊雞乳,地以為正,殷以為春。[五]十三 月陽氣已至,天地已交,萬物皆出, 蟄蟲始振,人以為正,夏以為春。[六]三微成著,以 通三統。 [七]周以天元,殷以地元,夏以人元。若以此時行 刑,則殷、週歲首皆當流血,不 合人心,不稽天意。月令曰:『孟冬之月,趣獄刑,無 留罪。』[八]明大刑畢在立冬也。 又:『*(孟)**[仲]*冬之月,身欲寧,事欲靜。』 [九]若以降威怒,不可謂寧;若以行 大刑,不可謂靜。議者鹹曰:『旱之所由,咎在改 律。』臣以為殷、周斷獄不以三微, 而化致康平,無有災害。自元和以前,皆用三冬,而水 旱之異,往往為患。由此言之, 災害自為它應,不以改律。秦為虐政,四時行刑,聖漢 初興,改從簡易。蕭何草律,季 秋論囚,俱避立春之月,[一0]而不計天地之正,二 王之春,實頗有違。[一一]陛下探 幽析微,允執其中,[一二]   革百載之失,建永年之功,[一三]上有迎承之 敬,下有奉微之惠,[一四]稽春秋之 文,當月令之意,[一五]聖功美業,不宜中疑。」書 奏,帝納之。遂不復改。   注[一]報,論也。重,死刑也。 注[二]易通卦驗曰:「十一月廣莫風至,則蘭、 夜干生。」月令:「仲冬日短至, 陰陽爭,諸生蕩,芸始生,荔挺出。」射音夜,即今之 烏扇也。芸,香草。荔,馬薤。 注[三]時令,月令也。蕩,動也。仲冬一陽爻 生,草木皆欲萌動也。禮記月令「仲 冬諸生蕩,君子齋戒,安形性」也。 注[四]正,春,皆始也。十一月萬物微而未著, 天以為正,而周以為歲首。 注[五]十二月二陽爻生,鴈北鄉,陽氣上通,諸 生皆動,始萌牙,地以為正,殷以 為歲首也。月令「季冬,雉雊雞乳」也。 注[六]十三月今正月也,天子迎春東郊,陰陽交 合,萬物皆出於地,人始初見,故 曰「人以為正,夏以為歲首」也。月令「孟春天氣下 降,地氣上騰,天地和同,草木萌 動,東風解凍,蟄蟲始振」也。 注[七]統者,統一歲之事。王者三正遞用,周環 無窮,故曰通三統。三禮義宗曰: 「三微,三正也。言十一月陽氣始施,萬物動於黃泉之 下,微而未著,其色皆赤,赤者 陽氣。故周以天正為歲,色尚赤,夜半為朔。十二月萬 物始牙,色白,白者陰氣。故殷 以地正為歲,色尚白,雞鳴為朔。十三月萬物始達,其 色皆黑,人得加功以展其業。夏 以人正為歲,色尚黑,平旦為朔。故曰三微。王者奉而 成之,各法其一以改正朔也。」 易干鑿度曰:「三微而成著,三著而體成。」 當此之時,天地交,萬物通也。 注[八]臣賢案:月令及淮南子皆言季秋趣獄刑, 無留罪,今言孟冬,未詳其故。 注[九]月令「仲冬,君子齋戒,身欲寧,事欲 靜,以待陰陽之所定」也。 注[一0]草謂創造之也。論,決也。 注[一一]言蕭何不論天地之正及殷、周之春,實 乖正道。 注[一二]允,信也。中,正也。言信執中正之 道。語見尚書。 注[一三]尚書曰:「立功立事,可以永年。」 注[一四]三正之月,不用斷獄,敬承天意,奉順 三微也。 注[一五]春秋於春每月書王,所以通三統也。何 休注云:「二月三月皆有王者,二 月殷正月,三月夏正月也。」 壟性周密,常稱人臣之義,苦不畏慎。自在樞機, 謝遣門人,拒絕知友,唯在公家 而已。朝廷器之。[一]   注[一]器,重也。 皇后弟侍中竇憲,[一]薦真定令張林為尚書,帝 以問壟,壟對「林雖有才能,而素 行貪濁」,憲以此深恨壟。林卒被用,而以臧污抵罪。 及帝崩,憲等秉權,常銜寵,乃 白太后,令典喪事,欲因過中之。黃門侍郎鮑德素敬 寵,說憲弟夏陽侯纓曰:「陳寵奉 事先帝,深見納任,故久留台閣,賞賜有殊。今不蒙忠 能之賞,而計幾微之故,[二]誠 傷輔政容貸之德。」纓亦好士,深然之。故得出為太山 太守。   注[一]臣賢案:竇後紀及憲傳並雲憲竇後兄,今 諸本皆言弟,蓋誤也。 注[二]幾微言微細也。 後轉廣漢太守。西州豪右並兼,吏多奸貪,訴訟日 百數。寵到,顯用良吏王渙、鐔 顯等,以為腹心,[一]訟者日減,郡中清肅。先是 *(洛)**[雒]*縣城南,[二]   每陰雨,常有哭聲聞於府中,積數十年。寵聞而疑 其故,使吏案行。還言:「世衰 亂時,此下多死亡者,而骸骨不得葬,儻在於是?」寵 愴然矜歎,即□縣盡收斂葬之。 自是哭聲遂絕。   注[一]鐔音徒南反。 注[二]*(洛)**[雒]*,縣名,故城在今益州雒縣南 也。 及竇憲為大將軍征匈奴,公卿以下及郡國無不遣吏 子弟奉獻遺者,而寵與中山相汝 南張郴、[一]東平相應順[二]守正不阿。後和帝聞 之,擢寵為大司農,郴太僕,順左馮 翊。   注[一]光武子中山王焉相也。 注[二]東平王蒼孫敞之相也。 永元六年,寵代郭躬為廷尉。性仁矜。及為理官, 數議疑獄,常親自為奏,每附經 典,務從寬恕,帝輒從之,濟活著甚觿。其深文刻敝, 於此少衰。寵又鉤校律令條法, 溢於甫刑者除之。[一]曰:「臣聞禮經三百,威儀三 千,[二]故甫刑大辟二百,五刑之 屬三千。禮之所去,刑之所取,[三]失禮則入刑,相 為表裡者也。今律令死刑六百一十, 耐罪千六百九十八,[四]贖罪以下二千六百八十一, 溢於甫刑者千九百八十九,其四百 一十大辟,千五百耐罪,七十九贖罪。 春秋保干圖曰:『王者三百年一蠲法。』漢興以 來,三百二年,憲令稍增,科條無 限。又律有三家,其說各異。宜令三公、廷尉平定律 令,應經合義者,可使大辟二百, 而耐罪、贖罪二千八百,並為三千,悉刪除其餘令,與 禮相應,以易萬人視聽,以致刑 措之美,傳之無窮。」未及施行,會坐詔獄吏與囚交通 抵罪。詔特免刑,拜為尚書。遷 大鴻臚。   注[一]鉤猶動也。前書曰:「鉤校得其奸賊。」 鉤音工候反。溢,出也。孔安國注 尚書曰:「呂侯後為甫侯,故或稱甫刑也。」 注[二]禮記曰:「禮經三百,曲禮三千。」鄭玄 注云:「禮篇多亡,本數未聞,其 中事儀有三千也。」 注[三]去禮之人,刑以加之,故曰取也。 注[四]耐者,輕刑之名也。 寵歷二郡三卿,所在有多,見稱當時。十六年,代 徐防為司空。寵雖傳法律,而兼 通經書,奏議溫粹,號為任職相。在位三年薨。以太常 南陽尹勤代為司空。 勤字叔梁,篤性好學,屏居人外,荊棘生門,時人 重其節。後以定策立安帝,封福 亭侯,五百戶。永初元年,以雨水傷稼,策免就國。病 卒,無子,國除。 壟子忠。 忠字伯始,永始中辟司徒府,三遷廷尉正,[一] 以才能有聲稱。司徒劉愷舉忠明習 法律,宜備機密,於是擢拜尚書,使居三公曹。[二] 忠自以世典刑法,用心務在寬詳。 初,父寵在廷尉,上除漢法溢於甫刑者,未施行, [三]及寵免後遂寢。而苛法稍繁,人 不堪之。忠略依寵意,奏上二十三條,為決事比, [四]以省請讞之敝。又上除蠶室刑; [五]   解臧吏三世禁錮;狂易殺人,得減重論;[六]母 子兄弟相代死,聽,赦所代者。 事皆施行。   注[一]正,廷尉屬官也,秩千石也。 注[二]成帝置五尚書,三公曹尚書主知斷獄也。 注[三]上音時掌反。 注[四]比,例也,必寐反。 注[五]蠶室,宮刑名也,或雲犗刑也。音奇敗 反。作窨室畜火如蠶室。說文曰: 「犗,騬牛也。」騬音繒。漢舊儀注曰「少府若盧 獄有蠶室」也。 注[六]狂易謂狂而易性也。 及鄧太后崩,安帝始親朝事。忠以為臨政之初,宜 微聘賢才,以宣助風化,數上薦 隱逸及直道之士馮良、周燮、杜根、成翊世之徒。於是 公車禮聘良、燮等。 後連有災異,詔舉有道,公卿百僚各上封事。忠以 詔書既開諫爭,慮言事者必多激 切,或致不能容,乃上疏豫通廣帝意。曰:「臣聞仁君 廣山藪之大,納切直之謀;[一] 忠臣盡謇諤之節,不畏逆耳之害。[二]是以高祖捨周 昌桀紂之譬,[三]   孝文嘉爰盎人豕之譏,[四]武帝納東方朔宣室之 正,[五]元帝容薛廣德自刎之切。 [六]昔晉平公問於叔向曰:『國家之患孰為大?』對 曰:『大臣重祿不極諫,小臣畏罪 不敢言,下情不上通,此患之大者。』公曰:『善。』 於是下令曰: 『吾欲進善,有謁而不通者,罪至死。』[七]今 明詔崇高宗之德,[八]推宋景之誠, [九]引咎克躬,諮訪腢吏。言事者見杜根、成翊世等 新蒙表錄,顯列二台,[一0]必承 風響應,爭為切直。若嘉謀異策,宜輒納用。如其管 穴,妄有譏刺,[一一]雖苦口逆耳, 不得事實,且優遊寬容,以示聖朝無諱之美。若有道之 士,對問高者,宜垂省覽,特遷 一等,以廣直言之路。」書御,有詔拜有道高第士沛國 施延為侍中,延後位至太尉。 [一二]   注[一]左氏傳曰:「川澤納污,山藪藏疾,瑾瑜 匿瑕,國君含垢,天之道也。」 注[二]史記曰,趙簡子有臣周捨好直諫。周捨 死,簡子曰:「吾聞千羊之皮,不如 一狐之腋;觿人之唯唯,不如周捨之諤諤。」家語孔子 曰「忠言逆耳而利於行」也。 注[三]周昌為御史大夫,嘗燕入奏事,高帝方擁 戚姬,昌走出,高帝逐得,騎昌項 問曰:「我何如主也?」昌仰曰:「陛下桀紂之主 也。」上笑,不之罪也。 注[四]文帝幸慎夫人,常與皇后同坐。後幸上 林,慎夫人從,盎為中郎將,□慎夫 人坐。慎夫人怒,不坐,帝亦起。盎前說曰:「陛下為 慎夫人,適所以禍之也。獨不見 人豕乎?」上大悅。人豕,解見皇后紀也。 注[五]武帝為館陶公主私人董偃置酒宣室,東方 朔為太中大夫,諫曰:「不可。 夫宣室者,先帝之正處也,非法度之正不得入 焉。」上曰:「善。」更置酒北宮也。 注[六]元帝酎祭宗廟,出便門,欲御樓船。御史 大夫薛廣德當車免冠諫曰:「宜從 橋。」詔曰:「大夫冠。」廣德曰:「陛下不聽臣,臣 自刎,以血污車輪。」帝乃從橋。 注[七]此已上皆見新序。 注[八]高宗,殷王武丁也。有雉登鼎耳而雊,懼 而修德,位以永年。 注[九]史記曰,宋景公時熒惑守心星,太史子韋 請移之大臣、國人與歲,公皆不聽, 天感其誠,熒惑為之退三捨也。 注[一0]謂杜根為侍御史,成翊世為尚書郎也。 注[一一]管穴言小也。史記扁鵲曰:「若以管窺 天,以隙視文。」隙即穴也。 注[一二]謝承書曰:「延字君子,蘄縣人也。少 為諸生,明於五經,星官風角,靡 有不綜。家貧母老,周流傭賃。常避地於廬江臨湖縣種 瓜,後到吳郡海鹽,取卒月直, 賃作半路亭父以養其母。是時吳會未分,山陰馮敷為督 郵,到縣,延持□往,敷知其賢 者,下車謝,使入亭,請與飲食,脫衣與之,餉餞不 受。 順帝征拜太尉,年七十六薨。」 常侍江京、李閏等皆為列侯,共秉權任。帝又愛信 阿母王聖,封為野王君。忠內懷 懼懣而未敢陳諫,乃作搢紳先生論以諷,文多故不載。 [一]   注[一]搢,插也。紳,大帶也。 自帝即位以後,頻遭元二之□,[一]百姓流亡, 盜賊並起,郡縣更相飾匿,莫肯糾 發。[二]忠獨以為憂,上疏曰:「臣聞輕者重之端, 小者大之源,故堤潰蟻孔,氣洩針 芒。[三]是以明者慎微,智者識幾。書曰:『小不可 不殺。』[四]詩云:『無縱詭隨, 以謹無良。』[五]蓋所以崇本絕末,鉤深之慮也。臣 竊見元年以來,盜賊連發,攻亭劫 掠,多所傷殺。夫穿窬不禁,則致強盜;[六]強盜不 斷,則為攻盜;攻盜成腢,必生大 奸。故亡逃之科,憲令所急,至於通行飲食,罪致大 辟。[七]而頃者以來,莫以為憂。 州郡督錄怠慢,長吏防禦不肅,皆欲采獲虛名,諱以盜 賊為負。雖有發覺,不務清澄。 至有逞威濫怒,無辜僵仆。或有局蹐比伍,轉相賦斂。 [八]或隨吏追赴,周章道路。 是以盜發之家,不敢申告,鄰舍比裡,共相壓迮, [九]或出私財,以償所亡。 其大章著不可掩者,乃肯發露。陵遲之漸,遂且成 俗。寇攘誅咎,皆由於此。[一0] 前年勃海張伯路,可為至戒。覆車之軌,其多不遠。蓋 失之末流,求之本源。 宜愨增舊科,以防來事。自今強盜為上官若它郡縣 所愨覺,一發,部吏皆正法, [一一]尉貶秩一等,令長三月奉贖罪;二發,尉免 官,令長貶秩一等;三發以上,令長 免官。便可撰立科條,處為詔文,切□刺史,嚴加愨 罰。冀以猛濟寬,驚懼奸慝。頃季 夏大暑,而消息不協,[一二]寒氣錯時,水湧為變。 天之降異,必有其故。所舉有道之 士,可策問國典所務,王事過差,令處暖氣不效之意。 庶有讜言,以承天誡。」   注[一]元二,解見鄧騭傳。 注[二]更相文飾,隱匿盜賊也。 注[三]韓子曰:「千丈之堤,以螻蟻之穴而 潰。」黃帝素問曰:「針頭如芒,氣出 如筐」也。 注[四]尚書康誥曰:「有厥罪,小乃不可不 殺。」 注[五]詩大雅也。言詭誑委隨之人不可縱,宜即 罪之,用謹□不善之人也。 注[六]論語孔子曰:「色厲而內荏,其猶穿窬之 盜乎?」 注[七]通行飲食,猶今律雲過致資給,與同罪 也。飲音蔭。食音寺。 注[八]說文曰:「蹐,小步也。」言局身小步, 畏吏之甚也。 注[九]迮,迫也。 注[一0]寇,盜;攘,竊也。尚書曰「無敢寇 攘」也。 注[一一]上官謂郡府也。若,及也。部吏謂督 郵、游徼也。正法,依法也。 注[一二]前書音義曰:「息卦曰太陽,消卦曰太 陰,其餘雜卦曰少陰、少陽」也。 元初三年有詔,大臣得行三年喪,服闋還職。忠因 此上言:「孝宣皇帝舊令,人從 軍屯及給事縣官者,大父母死未滿三月,皆勿徭,令得 葬送。請依此制。」 太后從之。至建光中,尚書令祝諷、[一]尚書孟 布等奏,以為「孝文皇帝定約禮之 制,[二]光武皇帝絕告寧之典,[三]貽則萬世,誠 不可改。宜復建武故事」。 忠上疏曰:「臣聞之孝經,始於愛親,終於哀戚。 上自天子,下至庶人,尊卑貴賤, 其義一也。夫父母於子,同氣異息,一體而分,三年乃 免於懷抱。先聖緣人情而著其節, 制服二十五月,是以春秋臣有大喪,君三年不呼其門, 閔子雖要絰服事,以赴公難,退 而致位,以究私恩,故稱『君使之非也,臣行之禮 也』。 [四]周室陵□,禮制不序,蓼莪之人作詩自傷曰: 『瓶之罊矣,惟罍之恥。』[五]   言己不得終竟子道者,亦上之恥也。高祖受命,蕭 何創製,大臣有寧告之科,合於 致憂之義。[六]建武之初,新承大亂,凡諸國政,多 趣簡易,大臣既不得告寧,而腢司 營祿念私,鮮循三年之喪,以報顧復之恩者。禮義之 方,實為雕損。大漢之興,雖承衰 敝,而先王之制,稍以施行。故藉田之耕,起於孝文; [七]孝廉之貢,發於孝武;[八]   郊祀之禮,定於元、成;[九]三雍之序,備於顯 宗;[一0]大臣終喪,成乎陛下。 [一一]聖功美業,靡以尚茲。孟子有言:『老吾老以 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,天 下可運於掌。』[一二]臣願陛下登高北望,以甘陵之 思,揆度臣子之心,則海內鹹得其 所。」[一三]宦豎不便之,竟寢忠奏而從諷、布議, 遂著於令。   注[一]「祝」或作「祋」。 注[二]約,儉也。孝文帝崩,遺詔薄葬,以日易 月,凡三十六日釋服,後以為故事。 注[三]前書音義曰:「告寧,休謁之名。吉曰 告,凶曰寧。古者名吏休假曰告,吏 二千石有予告、賜告。予告,在官有功,法所當得也。 賜告,病三月當免,天子優賜其 告,使帶印綬,將官屬歸家養疾也。」 注[四]自此已上至「臣有大喪」,並公羊傳之文 也。閔子騫,孔子弟子也,遭喪, 君使之從軍,騫乃要絰而服,以從軍役,事了退家,致 位喪次,極盡私恩。故君使之雖 非,臣從君命有禮也。 注[五]小雅蓼莪之詩也。蓼蓼,長大魍也。莪, 蘿也。言孝子憂思,中心不精,不 識莪蘿,誤以為蒿也。其詩曰:「蓼蓼者莪,匪莪伊 蒿。哀哀父母,生我劬勞。 瓶之罄矣,惟罍之恥。」注云:「瓶小而罍大也。 罄,盡也。瓶小而盡,罍大而盈。 言為罍恥者,刺幽王不使富分貧,觿恤寡也。」 注[六]論語曾子曰:「吾聞夫子,人未有自致者 也,必也親喪乎!」 注[七]文帝二年,詔曰「農,天下之本也,其開 藉田」也。 注[八]武帝元光元年,初令郡國舉孝廉。 注[九]元帝、成帝時,匡衡、韋玄成定迭毀郊祀 之禮也。 注[一0]三雍,明堂、辟雍、靈台也。雍,和 也。解具明紀也。 注[一一]謂安帝詔大臣得行三年喪也。 注[一二]言敬吾老亦敬人之老,愛吾幼亦愛人之 幼,有敬愛之心,則天下歸順之也。 運掌言易也。 注[一三]甘陵,安帝母陵。陵在清河,故言北望 也。 忠以久次,轉為僕射。時帝數遣黃門常侍及中使伯 榮往來甘陵,[一]而伯榮負寵驕 蹇,所經郡國莫不迎為禮謁。又霖雨積時,河水湧溢, 百姓騷動。忠上疏曰:「臣聞位 非其人,則庶事不□;庶事不□,則政有得失;政有得 失,則感動陰陽,妖變為應。陛 下每引災自厚,不責臣司,臣司狃恩,莫以為負。 [二]故天心未得,隔並屢臻,[三]青 、冀之域淫雨漏河,[四]徐、岱之濱海水盆溢,兗、 豫蝗蝝滋生,[五]荊、楊稻收儉薄, 並涼二州羌戎叛戾。加以百姓不足,府帑虛匱,自西徂 東,杼柚將空。[六]臣聞洪範五 事,一曰貌,貌以恭,恭作肅,貌傷則狂,而致常雨。 [七]春秋大水,皆為君上威儀不 穆,臨馬不嚴,臣下輕慢,貴幸擅權,陰氣盛強,陽不 能禁,故為淫雨。陛下以不得親 奉孝德皇園廟,[八]比遣中使致敬甘陵,朱軒軿馬, 相望道路,可謂孝至矣。[九]然臣 竊聞使者所過,威權翕赫,震動郡縣,王侯二千石至為 伯榮獨拜車下,儀體上僭,侔於 人主。長吏惶怖譴責,或邪諂自媚,發人修道,繕理亭 傳,多設儲跱,征役無度,[一0] 老弱相隨,動有萬計,賂遺僕從,人數百匹,頓踣呼 嗟,莫不叩心。河閒托叔父之屬, [一一]清河有陵廟之尊,[一二]及剖符大臣,皆猥 為伯榮屈節車下。陛下不問,必以陛 下欲其然也。伯榮之威重於陛下,陛下之柄在於臣妾。 水災之發,必起於此。昔韓嫣托 副車之乘,受馳視之使;江都誤為一拜,而嫣受歐刀之 誅。[一三]   臣願明主嚴天元之尊,正干剛之位,[一四]職事 鉅細,皆任賢能,不宜復令女使干 錯萬機。重察左右,得無石顯洩漏之奸;[一五]尚書 納言,得無趙昌譖崇之詐;[一六] 公卿大臣,得無朱博阿傅之援;[一七]外屬近戚,得 無王鳳害商之謀。[一八]若國政一 由帝命,王事每決於己,則下不得偪上,臣不得干君, 常雨大水必當霽止,[一九]四方 觿異不能為害。」書奏不省。   注[一]伯榮,帝乳母王聖女也。 注[二]狃音女九反。詩曰:「將叔無狃。」注 云:「狃,習也。」言屢被恩貸,不 以災變為憂負也。 注[三]隔並謂水旱不節也。尚書曰:「一極備 凶,一極亡凶。」並音必姓反。 注[四]漏,溢也。 注[五]蝝,螽子也。 注[六]杼柚謂機也。小雅大東詩曰「小東大東, 杼柚其空」也。 注[七]洪範五行傳辭。 注[八]孝德皇,安帝父清河王慶也。 注[九]朱軒車,使者所乘。軿,並也。 注[一0]儲,積也。跱,具也。 注[一一]河閒王開,安帝叔也。 注[一二]清河王延平也。陵廟所在,故曰尊。 注[一三]韓嫣,弓高侯之孫也。得幸於武帝。武 帝獵上林中,先使嫣乘副車從數十 百騎馳視獸,江都王望見以為天子,伏謁道傍。嫣驅不 見,王怒,為皇太后泣言,太后 銜之。後嫣出入永巷以奸聞,太后賜嫣死也。 注[一四]天元猶干元也。易曰「大哉干元」也。 注[一五]石顯字君房,少時坐法腐刑,為中書 令,元帝委以政事,公卿畏之,重足 一多。顯恐天子一旦納用左右閒己,乃取一言為驗。上 嘗使至諸宮征發,先白上,恐漏 盡宮門閉,請詔開門,上許之。顯故投夜還,召開宮 門,後果有上書告顯矯詔開宮門, 天子聞之笑。顯泣曰:「陛下過私小臣,屬任以事,腢 下無不嫉□欲陷害者,唯明主能 知之。」上以為然而憐之。 注[一六]鄭崇,哀帝時為尚書僕射,數諫爭,帝 不許。尚書令趙昌佞諂,因奏崇與 宗族通,疑有奸。上怒,下崇獄,死獄中也。 注[一七]哀帝時博為丞相,承傅太后指,奏免大 司馬傅喜,哀帝怒,下博獄,自殺 也。 注[一八]成帝舅王鳳為大將軍,專權驕僭,王商 為丞相,論議不能平,鳳*(鳳)*陰 求商短,使人上書告商閨門內事,商坐免。王商,宣帝 舅樂昌侯王武之子,非成帝舅成 都侯也。 注[一九]霽亦止也。 時三府任輕,機事專委尚書,而□眚變咎,輒切免 公台。[一]忠以為非國舊體,上 疏諫曰:「臣聞『君使臣以禮,臣事君以忠』。[二] 故三公稱曰頤宰,王者待以殊敬, 在輿為下,御坐為起,[三]入則參對而議政事,出則 監察而董是非。[四]   漢典舊事,丞相所請,靡有不聽。今之三公,雖當 其名而無其實,選舉誅賞,一由 尚書,尚書見任,重於三公,陵□以來,其漸久矣。臣 忠心常獨不安,是故臨事戰懼, 不敢穴見有所興造,[五]又不希意同僚,以謬平典, 而謗讟日聞,罪足萬死。近以地震 策免司空陳□,[六]今者□異,復欲切讓三公。昔孝 成皇帝以妖星守心,移咎丞相,使 賁麗納說方進,方進自引,卒不蒙上天之福,[七]   徒乖宋景之誠。[八]故知是非之分,較然有歸 矣。又尚書決事,多違故典,罪法無 例,詆欺為先,文慘言丑,有乖章憲。宜責求其意,割 而勿聽。上順國典,下防威福, 置方員於規矩,審輕重於衡石,[九]誠國家之典,萬 世之法也。」   注[一]切,責也。 注[二]論語孔子對魯定公之辭也。 注[三]漢舊儀云:「皇帝見丞相起,謁者贊稱曰 『皇帝為丞相起立』,乃坐。皇帝 在道,丞相迎,謁者贊稱曰『皇帝為丞相下輿立』,乃 升車。」 注[四]董,督也。 注[五]穴見言不廣也。 注[六]□字伯仁,廬江人也。 注[七]成帝時,熒惑守心,議郎李尋奏記丞相翟 方進曰:「唯君侯盡節轉凶。」 方進憂,不知所出。有郎賁麗善為星,言大臣宜當 之。上乃召見方進,賜養牛、上 尊酒,令審處焉。方進即日自殺。賁音肥。 注[八]解見前文。言景公有□,身自引咎,成帝 不然,故曰徒也。 注[九]衡,秤衡也。三十斤為鈞,四鈞為石也。 忠意常在□崇大臣,待下以禮。其九卿有疾,使者 臨問,加賜錢布,皆忠所建奏。 頃之,遷尚書令。延光三年,拜司隸校尉。糾正中官外 戚賓客,近幸憚之,不欲忠在內。 明年,出為江夏太守,復留拜尚書令,會疾卒。 初,太尉張禹、司徒徐防欲與忠父寵共奏追封和熹 皇后父護羌校尉鄧訓,寵以先世 無奏請故事,爭之連日不能奪,乃從二府議。及訓追加 封謚,禹、防復約寵俱遣子奉禮 於虎賁中郎將鄧騭,寵不從,騭心不平之,故忠不得志 於鄧氏。 及騭等敗,觿庶多怨之,而忠數上疏陷成其惡,遂 詆劾大司農朱寵。順帝之為太子 廢也,諸名臣來歷、祝諷等守闕固爭,時忠為尚書令, 與諸尚書復共劾奏之。及帝立, 司隸校尉虞詡追奏忠等罪過,當世以此譏焉。 論曰:陳公居理官則議獄緩死,相幼主則正不僭 寵,可謂有宰相之器矣。忠能承風, 亦庶乎明慎用刑而不留獄。然其聽狂易殺人,開父子兄 弟得相代死,斯大謬矣。是則不 善人多幸,而善人常代其禍,進退無所措也。 贊曰:陳、郭主刑,人賴其平。寵矜枯胔,躬斷以 情。忠用詳密,損益有程。[一]   施於孫子,且公且卿。[二]   注[一]程,品式也。謂強盜發,貶黜令長,各有 科條,故曰程也。 注[二]施,延也。音羊豉反。 校勘記   一五四四頁七行大將軍行有五部汲本、殿本「五」 作「伍」。按:五伍通。 一五四六頁六行*(醫)*巫皆言當族滅據刊誤刪。 一五四六頁七行為法名家按:王先謙謂初學記十二 引華嶠書云「以法為名家」。 一五四九頁九行斷獄者急於篣格酷烈之痛按:張森 楷校勘記謂今說文木部格下雲 「長木魍」,無擊義,惟手部挌下云「擊也」,與注引 說文合,疑此「格」字及注文 「格」字並是「挌」字之誤。 一五四九頁一三行絕鑽鑽諸慘酷之科按:「鑽」原 斗「鈷」,注同,逕改正。 一五五0頁一五行文致謂前人無罪文飾致於法中也 按:校補引柳從辰說,謂「前」 字疑「其」字之誤。 一五五一頁六行*(孟)**[仲]*冬之月刊誤謂案文並 注意,「孟」當作「仲」。今據 改。 一五五一頁一四行廣莫風至則蘭夜干生殿本、集解 本「夜」作「射」。按:校補謂 射夜古本通作,故注射即音夜。 一五五三頁一三行先是*(洛)**[雒]*縣城南集解引 錢大昕說,謂「洛」當作「雒」, 廣漢郡治所。今據改。注同。 一五五六頁一行奏上二十三條錢大昭謂晉書刑法志 引作「三十三」。 一五五八頁九行餉餞不受按:王先謙謂「餞」當作 「錢」。 一五六0頁九行人從軍屯刊誤謂「屯」當作 「役」,說詳下。按:校補謂漢時有卒 更、踐更、過更之律,天下人民皆應戍邊三日,謂之徭 戍。既云「未滿三月皆勿徭」, 自系言軍役,非言軍屯,且屯墾者,亦不得歸家送葬 也。 一五六0頁一一行尚書令祝諷殿本此下引刊誤謂 「案文祝當作役」,宸翰樓覆宋本 東漢書刊誤作「案文祝當作祋」。今按:劉攽此條刊 誤,乃刊上文「人從軍屯」之誤, 原文當作「案文屯當作役」,覆宋本東漢書刊誤斗 「屯」為「祝」,斗「役」為「祋」, 而殿本引刊誤則斗「屯」為「祝」,且皆誤列於「祝 諷」之下,遂扞格不可通矣。又按: 「祝諷」來歷傳、鄧騭傳並作「祋諷」。 一五六五頁一行鳳*(鳳)*陰求商短據汲本、殿本 刪。 一五六六頁一五行觿庶多怨之集解引何焯說,謂 「怨」當作「冤」。今按:怨冤通。 後漢書卷四十七 班梁列傳 第三十七   班超字仲升,扶風平陵人,徐令彪之少子也。為人 有大志,不修細節。然內孝謹, 居家常執勤苦,不恥勞辱。有口辯,而涉獵書傳。 [一]永平五年,兄固被召詣校書郎, [二]超與母隨至洛陽。家貧,常為官傭書以供養。久 勞苦,嘗輟業投筆歎曰:「大丈夫 無它志略,猶當效傅介子、張騫立功異域,以取封侯, 安能久事筆研閒乎?」[三]左右 皆笑之。超曰:「小子安知壯士志哉!」其後行詣相 者,曰:「祭酒,布衣諸生耳,[四] 而當封侯萬里之外。」超問其狀。相者指曰:「生燕頷 虎頸,飛而食肉,此萬里侯相 也。」久之,顯宗問固「卿弟安在」,固對「為官寫 書,受直以養老母」。帝乃除超為 蘭台令史,[五]後坐事免官。   注[一]涉如涉水,獵如獵獸。言不能周悉,粗窺 覽之也。東觀記曰:「超持公羊春 秋,多所窺覽。」 注[二]校書郎,解見班固傳。 注[三]傅介子,北地人。昭帝時使西域,刺殺樓 蘭王,封義陽侯。張騫,漢中人, 武帝時鑿空開西域,封博望侯。續漢書作「久弄筆研 乎」。華嶠書作「久事筆耕乎」。 研音硯。 注[四]一坐所尊,則先祭酒。今稱祭酒,相尊敬 之詞也。 注[五]續漢志曰:「蘭台令史六人,秩百石,掌 書劾奏及印主文書。」 十六年,奉車都尉竇固出擊匈奴,以超為假司馬, 將兵別擊伊吾,戰於蒲類海,多 斬首虜而還。[一]固以為能,遣與從事郭恂俱使西 域。   注[一]伊吾,匈奴中地名,在今伊州納職縣界。 前書音義曰「蒲類,匈奴中海名, 在敦煌北」也。 超到鄯善,[一]鄯善王廣奉超禮敬甚備,後忽更 疏懈。超謂其官屬曰:「寧覺廣禮 意薄乎?此必有北虜使來,狐疑未知所從故也。明者睹 未萌,況已著邪。」 乃召侍胡詐之曰:「匈奴使來數日,今安在乎?」 侍胡惶恐,具服其狀。超乃閉侍 胡,悉會其吏士三十六人,與共飲,酒酣,因激怒之 曰:「卿曹與我俱在絕域,[二]欲 立大功,以求富貴。今虜使到裁數日,而王廣禮敬即 廢;如令鄯善收吾屬送匈奴,骸骨 長為豺狼食矣。為之柰何?」官屬皆曰:「今在危亡之 地,死生從司馬。」超曰:「不 入虎穴,不得虎子。當今之計,獨有因夜以火攻虜,使 彼不知我多少,必大震怖,可殄 盡也。滅此虜,則鄯善破膽,功成事立矣。」觿曰: 「當與從事議之。」超怒曰:「吉 凶決於今日。從事文俗吏,聞此必恐而謀洩,死無所 名,非壯士也!」觿曰:「善」。 初夜,遂將吏士往奔虜營。會天大風,超令十人持鼓藏 虜捨後,約曰:「見火然,皆當 鳴鼓大呼。」餘人悉持兵弩夾門而伏。超乃順風縱火, 前後鼓噪。虜觿驚亂,超手格殺 三人,吏兵斬其使及從士三十餘級,余觿百許人悉燒 死。[三]明日乃還告郭恂,恂大驚, 既而色動。超知其意,舉手曰:「掾雖不行,班超何心 獨擅之乎?」恂乃悅。超於是召 鄯善王廣,以虜使首示之,一國震怖。超曉告撫慰,遂 納子為質。還奏於竇固,固大喜, 具上超功效,並求更選使使西域。 帝壯超節,詔固曰:「吏如班超,何故不遣而更選 乎?今以超為軍司馬,令遂前 功。」超復受使,固欲益其兵,超曰:「願將本所從三 十餘人足矣。如有不虞,多益為 累。」   注[一]鄯善本西域樓蘭國也,昭帝元鳳四年改為 鄯善。去陽關一千六百里,去長安 六千一百里也。 注[二]曹,輩也。 注[三]東觀記曰「斬得匈奴節使屋賴帶、副使比 離支首及節」也。 是時於窴王廣德新攻破莎車,遂雄張南道,[一] 而匈奴遣使監護其國。超既西,先 至於窴。廣德禮意甚疏。且其俗信巫。巫言:「神怒何 故欲向漢?漢使有騧馬,急求取 以祠我。」廣德乃遣使就超請馬。[二]超密知其狀, 報許之,而令巫自來取馬。有頃, 巫至,超即斬其首以送廣德,因辭讓之。廣德素聞超在 鄯善誅滅虜使,大惶恐,即攻殺 匈奴使者而降超。超重賜其王以下,因鎮撫焉。   注[一]於窴國去長安九千六百七十里,南與婼 羌,西與姑墨接。莎車國去長安九千 九百五十里。西城南北有大山,中央有河,東西六千餘 里。東至玉門、陽關有兩道,從 鄯善傍南山北波河西行,至莎車,為南道。雄張猶熾盛 也。張音丁亮反。波,傍也。波 音詖。 注[二]續漢及華嶠書「騧」字並作「騩」。說 文:「馬淺黑色也。」音京媚反。 時龜茲王建為匈奴所立,倚恃虜威,據有北道,攻 破疏勒,殺其王,[一]而立龜茲 人兜題為疏勒王。明年春,超從閒道至疏勒。去兜題所 居盤橐城九十里,逆遣吏田慮先 往降之。□慮曰:「兜題本非疏勒種,國人必不用命。 若不即降,便可執之。」慮既到, 兜題見慮輕弱,殊無降意。慮因其無備,遂前劫縛兜 題。 左右出其不意,皆驚懼奔走。慮馳報超,超即赴 之,悉召疏勒將吏,說以龜茲無道 之狀,因立其故王兄子忠為王,[二]國人大悅。忠及 官屬皆請殺兜題,超不聽,欲示以 威信,釋而遣之。疏勒由是與龜茲結怨。   注[一]龜茲國居居延城,去長安七千四百八十 里,南與精絕,東與且末,北與烏孫, 西與姑墨接。前書音義龜茲音丘慈。今龜音丘勿反,茲 音沮惟反,蓋急言耳。自車師前 王庭隨北山波河西行,至疏勒,為北道。疏勒國居疏勒 城,去長安九千三百五十里也。 注[二]續漢書曰「求得故王兄子榆勒立之,更名 曰忠」也。 十八年,帝崩。焉耆以中國大喪,[一]遂攻沒都 護陳睦。超孤立無援,而龜茲、姑 墨數發兵攻疏勒。[二]超守盤橐城,與忠為首尾,士 吏單少,拒守歲余。肅宗初即位, 以陳睦新沒,恐超單危不能自立,下詔征超。超發還, 疏勒舉國憂恐。其都尉黎弇曰: 「漢使□我,我必復為龜茲所滅耳。誠不忍見漢使 去。」因以刀自剄。超還至於窴,王 侯以下皆號泣曰:「依漢使如父母,誠不可去。」互抱 超馬恭,不得行。超恐於窴終不 聽其東,又欲遂本志,乃更還疏勒。疏勒兩城自超去 後,復降龜茲,而與尉頭連兵。[三] 超捕斬反者,擊破尉頭,殺六百餘人,疏勒復安。   注[一]焉耆國居員渠城,去長安七千三百里,北 與烏孫接。 注[二]姑墨國王居南城,去長安八千一百五十 里。 注[三]尉頭國居尉頭谷,去長八千六百五十里, 南與疏勒接。衣服類烏孫也。 建初三年,超率疏勒、康居、於窴、拘彌兵一萬人 攻姑墨石城,破之,[一]斬首七 百級。超欲因此叵平諸國,[二]乃上疏請兵。曰: 「臣竊見先帝欲開西域,故北擊匈奴, 西使外國,鄯善、於窴實時向化。今拘彌、莎車、疏 勒、月氏、烏孫、康居復願歸附, 欲共並力破滅龜茲,平通漢道。若得龜茲,則西域未服 者百分之一耳。臣伏自惟念,卒 伍小吏,實願從谷吉效命絕域,庶幾張騫□身曠野。 [三]昔魏絳列國大夫,尚能和輯諸 戎,[四]況臣奉大漢之威,而無鈆刀一割之用乎? [五]前世議者皆曰取三十六國,號為 斷匈奴右臂。[六]今西域諸國,自日之所入,莫不向 化,[七]大小欣欣,貢奉不絕,唯 焉耆、龜茲獨未服從。臣前與官屬三十六人奉使絕域, 備遭艱□。自孤守疏勒,於今五 載,胡夷情數,臣頗識之。問其城郭小大,皆言『倚漢 與依天等』。以是效之,則□領 可通,[九]   □領通則龜茲可伐。今宜拜龜茲侍子白霸為其國 王,以步騎數百送之,與諸國連兵, 歲月之閒,龜茲可禽。以夷狄攻夷狄,計之善者也。 [九]臣見莎車、疏勒田地肥廣,草 牧饒衍,不比敦煌,鄯善閒也,[一0]兵可不費中國 而徹食自足。且姑墨、溫宿二王, 特為龜茲所置,[一一]既非其種,更相厭苦,其埶必 有降反。若二國來降,則龜茲自破。 願下臣章,參考行事。誠有萬分,死復何恨。臣超區 區,特蒙神靈,竊冀未便僵仆,目 見西域平定,陛下舉萬年之觴,[一二]薦勳祖廟,布 大喜於天下。」[一三]書奏,帝知 其功可成,議欲給兵。平陵人徐干素與超同志,上疏願 奮身佐超。五年,遂以干為假司 馬,將□刑及義從千人就超。   注[一]康居國去長安萬二千三百里,不屬都護。 注[二]叵猶遂也。 注[三]谷吉,長安人,永之父也。元帝時為□司 馬,使送郅支單于侍子,為郅支所 殺。張騫,武帝時為郎,使月氏,為匈奴所閉,留之十 餘歲,乃亡走大宛,窮急即射禽 獸給食。 注[四]魏絳,晉大夫。晉悼公時,山戎使孟樂如 晉,因魏絳納虎豹之皮,請和諸戎。 公悅,使魏絳盟諸戎。事見左傳。輯亦和也。 注[五]賈誼曰:「莫邪為鈍兮,鈆刀為銛。」楚 詞曰:「捐□太阿,寶鈆刀兮。」 注[六]前書曰,漢遣公主為烏孫夫人,結為昆 弟,則是斷匈奴右臂也。哀帝時劉歆 上議曰,武帝時立五屬國,起朔方,伐朝鮮,起玄菟、 樂浪,以斷匈奴之左臂。西伐大 宛,結烏孫,裂匈奴之右臂。南面以西為右也。 注[七]西域傳曰「自條支國乘水西行,可百餘 日,近日所入」也。 注[八]效猶驗也。西河舊事曰:「□領山,其上 多□,因以為名。」 注[九]前書朝錯曰:「以蠻夷攻蠻夷,中國之 利。」 注[一0]敦煌今涼州縣。 注[一一]溫宿國王居溫宿城,去長安八千三百五 十里也。 注[一二]詩曰:「躋彼公堂,稱彼兕觥,萬壽無 疆。」前書兒寬傳曰:「臣寬再拜 上千萬歲壽。」 注[一三]薦,進也。勳,功也。左氏傳曰:「反 行飲至,捨爵策勳焉。」 先是莎車以為漢兵不出,遂降於龜茲,而疏勒都尉 番辰[一]亦復反叛。會徐干適至, 超遂與干擊番辰,大破之,斬首千餘級,多獲生口。超 既破番辰,欲進攻龜茲。以烏孫 兵強,宜因其力,乃上言:「烏孫大國,控弦十萬,故 武帝妻以公主,[二]至孝宣皇帝, 卒得其用。[三]今可遣使招慰,與共合力。」帝納 之。 八年,拜超為將兵長史,假鼓吹幢麾。[四]以徐 干為軍司馬,別遣□候李邑護送烏 孫使者,賜大小昆彌以下錦帛。[五]   注[一]番音潘,下同也。 注[二]烏孫國居赤谷城,去長安八千九百里。武 帝元封中,以江都王建女細君為公 主,以妻烏孫,贈送甚盛,烏孫以為右夫人。 注[三]西域傳曰,宣帝即位,烏孫遣使上書,言 匈奴連發大兵侵擊烏孫,欲隔絕漢, 烏孫願發國半精兵五萬騎,盡力擊匈奴,唯天子出兵以 救公主。漢大發十五萬騎,五將 軍分道並出。烏孫以五萬騎從西方入,至右谷蠡王庭, 獲四萬餘級,馬牛羊七十餘萬。 注[四]將兵長史,解見和帝紀。平帝元始二年, 使謁者大司馬掾持節行邊兵,遣執 金吾候陳茂假以鉦鼓。古今樂錄曰:「橫吹,胡樂也。 張騫入西城,傳其法於長安,唯 得摩訶兜勒一曲,李延年因之更造新聲二十八解,乘輿 以為武樂,後漢以給邊將,萬人 將軍得之。在俗用者有黃鵠、隴頭、出關、入關、出 塞、入塞、折楊柳、黃覃子、赤之 楊、望行人十曲。」劉熙釋名曰:「幢,童也,其貌童 童然。」蔡邕月令章句曰:「羽, 鳥翼也,以為旌幢麾也。」橫吹、麾幢皆大將所有,超 非大將,故言假。 注[五]前書曰,烏孫國王先號昆莫,名獵驕靡, 後書昆彌雲。後代取「昆」字,靡 彌聲相近,音有輕重耳。昆莫既死,子孫爭國,漢令立 元貴靡為大昆彌,烏就屠為小昆 彌,賜印綬,故有大小昆彌之號焉。 李邑始到於窴,而值龜茲攻疏勒,恐懼不敢前,因 上書陳西域之功不可成,又盛毀 超擁愛妻,抱愛子,安樂外國,無內顧心。超聞之,歎 曰:「身非曾參而有三至之讒, 恐見疑於當時矣。」[一]遂去其妻。帝知超忠,乃切 責邑曰:「縱超擁愛妻,抱愛子, 思歸之士千餘人,何能盡與超同心乎?」令邑詣超受節 度。詔超:「若邑任在外者,便 留與從事。」 超即遣邑將烏孫侍子還京師。徐干謂超曰:「邑前 親毀君,欲敗西域,今何不緣詔 書留之,更遣它吏送侍子乎?」超曰:「是何言之陋 也!以邑毀超,故今遣之。 內省不疚,何恤人言![二]快意留之,非忠臣 也。」   注[一]三至,解見寇榮傳。 注[二]疚,病也。恤,憂也。論語孔子曰:「內 省不疚,夫何憂何懼!」左氏傳曰: 「詩云『禮義不愆,何恤乎人之言』!」詩謂逸詩也。 明年,復遣假司馬和恭等四人將兵八百詣超,超因 發疏勒、於窴兵擊莎車。莎車陰 通使疏勒王忠,啖以重利,[一]忠遂反從之,西保烏 即城。超乃更立其府丞成大為疏勒 王,悉發其不反者以攻忠。積半歲,而康居遣精兵救 之,超不能下。是時月氏新與康居 婚,相親,超乃使使多繼錦帛遺月氏王,令曉示康居 王,康居王乃罷兵,執忠以歸其國, 烏即城遂降於超。   注[一]謂多以珍寶誘引之。啖音徒濫反。前書 曰,高祖令陸賈往說秦將,啖以利。 啖與啖同。 後三年,忠說康居王借兵,還據損中,[一]密與 龜茲謀,遣使詐降於超。超內知其 奸而外偽許之。忠大喜,即從輕騎詣超。超密勒兵待 之,為供張設樂。[二]   酒行,乃叱吏縛忠斬之。因擊破其觿,殺七百餘 人,南道於是遂通。   注[一]損中,未詳。東觀記作「頓中」,續漢及 華嶠書並作「損中」,本或作 「植」,未知孰是也。 注[二]供音居用反,張音竹亮反。 明年,超發於窴諸國兵二萬五千人,復擊莎車。而 龜茲王遣左將軍發溫宿、姑墨、 尉頭合五萬人救之。超召將校及於窴王議曰:「今兵少 不敵,其計莫若各散去。於窴從 是而東,長史亦於此西歸,可須夜鼓聲而發。」陰緩所 得生口。龜茲王聞之大喜,自以 萬騎於西界遮超,溫宿王將八千騎於東界徼於窴。超知 二虜已出,密召諸部勒兵,雞鳴 馳赴莎車營,胡大驚亂奔走,追斬五千餘級,大獲其馬 畜財物。莎車遂降,龜茲等因各 退散,自是威震西域。 初,月氏嘗助漢擊車師有功,是歲貢奉珍寶、符 拔、師子,[一]因求漢公主。 超拒還其使,由是怨恨。永元二年,月氏遣其副王 謝將兵七萬攻超。超觿少,皆大 恐。超譬軍士曰:「月氏兵雖多,然數千里踰□領來, 非有運輸,何足憂邪? 但當收谷堅守,彼饑窮自降,不過數十日決矣。」 謝遂前攻超,不下,又鈔掠無所 得。超度其糧將盡,必從龜茲求救,乃遣兵數百於東界 要之。謝果遣騎繼金銀珠玉以賂 龜茲。超伏兵遮擊,盡殺之,持其使首以示謝。謝大 驚,即遣使請罪,願得生歸。超縱 遣之。月氏由是大震,歲奉貢獻。   注[一]續漢書曰:「符拔,形似麟而無角。」 明年,龜茲、姑墨、溫宿皆降,乃以超為都護,徐 干為長史。拜白霸為龜茲王,遣 司馬姚光送之。超與光共脅龜茲廢其王尤利多而立白 霸,使光將尤利多還詣京師。超居 龜茲它干城,徐干屯疏勒。西域唯焉耆、危須、尉犁以 前沒都護,懷二心,其餘悉定。 六年秋,超遂發龜茲、鄯善等八國兵合七萬人,及 吏士賈客千四百人討焉耆。 兵到尉犁界,而遣曉說焉耆、尉犁、危須曰:「都 護來者,欲鎮撫三國。即欲改過 向善,宜遣大人來迎,當賞賜王侯已下,[一]事畢即 還。今賜王彩五百匹。」 焉耆王廣遣其左將北鞬支奉牛酒迎超。[二]超結 鞬支曰:「汝雖匈奴侍子,而今秉 國之權。都護自來,王不以時迎,皆汝罪也。」或謂超 可便殺之。超曰:「非汝所及。 此人權重於王,今未入其國而殺之,遂令自疑,設備守 險,豈得到其城下哉!」於是賜 而遣之。廣乃與大人迎超於尉犁,奉獻珍物。   注[一]大人謂其酋豪。 注[二]鞬音九言反。 焉耆國有葦橋之險,廣乃絕橋,不欲令漢軍入國。 超更從它道厲度。[一]七月晦, 到焉耆,去城二十里,*(正)*營大澤中。廣出不意,大 恐,乃欲悉驅其人共入山保。焉 耆左候元孟先嘗質京師,密遣使以事告超,超即斬之, 示不信用。 乃期大會諸國王,因揚聲當重加賞賜,於是焉耆王 廣、尉犁王泛及北鞬支等三十人 相率詣超。其國相腹久等十七人懼誅,皆亡入海, [二]而危須王亦不至。坐定,超怒詰 廣曰:「危須王何故不到?腹久等所緣逃亡?」遂叱吏 士收廣、泛等於陳睦故城斬之, 傳首京師。因縱兵鈔掠,斬首五千餘級,獲生口萬五千 人,馬畜牛羊三十餘萬頭,更立 元孟為焉耆王。超留焉耆半歲,慰撫之。於是西域五十 餘國悉皆納質內屬焉。   注[一]由帶以上為厲,由膝以下為揭,見爾雅 也。 注[二]「十七」字本或為「七十」。 明年,下詔曰:「往者匈奴獨擅西域,寇盜河西, 永平之末,城門晝閉。先帝深愍 邊萌嬰羅寇害,乃命將帥擊右地,破白山,臨蒲類, [一]取車師,城郭諸國震懾響應, 遂開西域,置都護。而焉耆王舜、舜子忠獨謀悖逆,持 其險隘,覆沒都護,並及吏士。 先帝重元元之命,憚兵役之興,故使軍司馬班超安集於 窴以西。超遂踰□領,迄縣度, [二]出入二十二年,莫不賓從。改立其王,而綏其 人。不動中國,不煩戎士,得遠夷之 和,同異俗之心,而致天誅,蠲宿恥,以報將士之讎。 [三]司馬法曰:『賞不踰月,欲 人速鶯為善之利也。』其封超為定遠侯,邑千戶。」 [四]   注[一]西河舊事曰:「白山之中有好木,匈奴謂 之天山,去蒲類海百里。」郭義恭 廣志曰:「西域有白山,通歲有雪,亦名雪山。」破白 山見明紀也。 注[二]迄,至也。縣度,山名。縣音玄。謂以繩 索縣縋而過也。其處在皮山國以西, 罽賓國之東也。 注[三]致猶至也。蠲,除也。 注[四]東觀記曰:「其以漢中郡南鄭之西鄉戶千 封超為定遠侯。」故城在今洋州西 鄉縣南。 超自以久在絕域,年老思土。十二年,上疏曰: 「臣聞太公封齊,五世葬周,狐死 首丘,代馬依風。[一]夫周齊同在中土千里之閒,況 於遠處絕域,小臣能無依風首丘之 思哉?蠻夷之俗,畏壯侮老。[二]臣超犬馬齒殲,常 恐年衰,奄忽僵仆,孤魂□捐。昔 蘇武留匈奴中尚十九年,今臣幸得奉節帶金銀護西域, [三]   如自以壽終屯部,誠無所恨,然恐後世或名臣為沒 西域。臣不敢望到酒泉郡,但願 生入玉門關。[四]臣老病衰困,冒死瞽言,謹遣子勇 隨獻物入塞。[五]及臣生在,令勇 目見中土。」而超妹同郡曹壽妻昭亦上書請超曰:   注[一]禮記曰:「太公封於營丘,比及五世,皆 反葬於周。君子曰:『樂樂其所自 生,禮不忘其本。古之人有言曰:狐死正丘首,仁 也。』」鄭玄注曰:「正丘首,*[正 首]*丘也。」代,郡名,在趙北。韓詩外傳曰「代馬依 北風,飛鳥揚故巢」也。 注[二]案前書曰,匈奴,其俗壯者食肥美,老者 食其餘。貴壯健,賤老弱也。 注[三]金銀謂印也。金印紫綬,銀印青綬也。 注[四]玉門關屬敦煌郡,今沙州也。去長安三千 六百里。關在敦煌縣西北。酒泉, 今肅州也。去長安二千八百五十里也。 注[五]東觀記曰「時安息遣使獻大爵、師子,超 遣子勇隨入塞」也。 妾同產兄西域都護定遠侯超,幸得以微功特蒙重 賞,爵列通侯,位二千石。天恩殊 絕,誠非小臣所當被蒙。超之始出,志捐軀命,冀立微 功,以自陳效。會陳睦之變,道 路隔絕,超以一身轉側絕域,曉譬諸國,因其兵觿,每 有攻戰,輒為先登,身被金夷, [一]不避死亡。賴蒙陛下神靈,且得延命沙漠,至今 積三十年。骨肉生離,不復相識。 所與相隨時人士觿,皆已物故。超年最長,今且七十。 衰老被病,頭髮無黑,兩手不仁, [二]耳目不聰明,扶杖乃能行。雖欲竭盡其力,以報 塞天恩,迫於歲暮,犬馬齒索。蠻 夷之性,悖逆侮老,而超旦暮入地,久不見代,恐開奸 宄之源,生逆亂之心。而卿大夫 鹹懷一切,莫肯遠慮。如有卒暴,超之氣力不能從心, 便為上損國家累世之功,下□忠 臣竭力之用,誠可痛也。故超萬里歸誠,自陳苦急,延 頸踰望,三年於今,未蒙省錄。 [三]   注[一]夷,傷也。 注[二]不仁猶不遂也。 注[三]踰,遙也。高祖踰謂黥布曰:「何苦而 反?」 妾竊聞古者十五受兵,六十還之,[一]亦有休息 不任職也。緣陛下以至孝理天下, 得萬國之歡心,不遺小國之臣,況超得備侯伯之位,故 敢觸死為超求哀,□超餘年。[二] 一得生還,復見闕庭,使國永無勞遠之慮,西域無倉卒 之憂,超得長蒙文王葬骨之恩, 子方哀老之惠。[三]詩云:「民亦勞止,汔可小康, 惠此中國,以綏四方。」[四]超有 書與妾生訣,恐不復相見。妾誠傷超以壯年竭忠孝於沙 漠,疲老則便捐死於曠野,誠可 哀憐。如不蒙救護,超後有一旦之變,冀幸超家得蒙趙 母、□姬先請之貸。[五]妾愚戇 不知大義,觸犯忌諱。 書奏,帝感其言,乃征超還。   注[一]周禮*(卿)**[鄉]*大夫職曰:「國中七尺 以及六十,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, 皆征之。」征謂賦稅從征役也。韓詩外傳曰「二十行 役,六十免役」,與周禮國中同, 即知*(一)**[二十]*與周禮七尺同。*[周]*禮國中六十 免役,野即六十有五,晚於國中 五年。國中七尺從役,野六尺,即是野又早於國中五 年。 七尺謂二十,六尺即十五也。此言十五受兵,謂據 野外為言,六十還之,據國中為 說也。 注[二]□,乞。 注[三]葬骨,解見明紀。田子方,魏文侯之師 也。見君之老馬□之,曰:「少盡其 力,老而□之,非仁也。」於是收而養之。事見史記 也。 注[四]詩大雅也。汔,其也。康、綏,皆安也。 言先施恩惠於中國,然後乃安四方。 注[五]趙母謂趙奢之妻,趙括之母也。懼括敗, 先請,得不坐。事見史記。□   姬者,齊桓公之姬。桓公與管仲謀伐□,桓公入, 姬請□之罪。事見列女傳也。 超在西域三十一歲。十四年八月至洛陽,拜為射聲 校尉。超素有匈脅疾,既至,病 遂加。帝遣中黃門問疾,賜醫藥。其年九月卒,年七十 一。朝廷愍惜焉,使者弔祭,贈 賵甚厚。子雄嗣。 初,超被征,以戊己校尉任尚為都護。與超交代。 尚謂超曰:「君侯在外國三十餘 年,而小人猥承君後,任重慮淺,宜有以誨之。」超 曰:「年老失智,任君數當大位, 豈班超所能及哉!必不得已,願進愚言。塞外吏士,本 非孝子順孫,皆以罪過徙補邊屯。 而蠻夷懷鳥獸之心,難養易敗。今君性嚴急,水清無大 魚,察政不得下和。[一]宜蕩佚 簡易,寬小過,總大綱而已。」超去後,尚私謂所親 曰:「我以班君當有奇策,今所言 平平耳。」尚至數年,而西域反亂,以罪被征,如超所 戒。   注[一]家語孔子曰:「水至清則無魚,人至察則 無徒。」 有三子。長子雄,累遷屯騎校尉。會叛羌寇三輔, 詔雄將五營兵屯長安,就拜京兆 尹。雄卒,子始嗣,尚清河孝王女陰城公主。主順帝之 姑,貴驕淫亂,與嬖人居帷中, 而召始入,使伏默下。始積怒,永建五年,遂拔刃殺 主。帝大怒,腰斬始,同產皆□巿。 超少子勇。 勇字宜僚,少有父風。永初元年,西域反叛,以勇 為軍司馬。與兄雄俱出敦煌,迎 都護及西域甲卒而還。因罷都護。後西域絕無漢吏十餘 年。 元初六年,敦煌太守曹宗遣長史索班將千餘人屯伊 吾,車師前王及鄯善王皆來降班。 後數月,北單于與車師後部遂共攻沒班,進擊走前王, 略有北道。鄯善王急,求救於曹 宗,宗因此請出兵五千人擊匈奴,報索班之恥,因復取 西域。 鄧太后召勇詣朝堂會議。先是公卿多以為宜閉玉門 關,遂□西域。勇上議曰:「昔 孝武皇帝患匈奴強盛,兼總百蠻,以逼障塞。於是開通 西域,離其黨與,論者以為奪匈 奴府藏,斷其右臂。遭王莽篡盜,徵求無猒,胡夷忿 毒,遂以背叛。 光武中興,未遑外事,故匈奴負強,驅率諸國。及 至永平,再攻敦煌,河西諸郡, 城門晝閉。孝明皇帝深惟廟策,[一]乃命虎臣,出征 西域,[二]故匈奴遠遁,邊境得安。 及至永元,莫不內屬。會閒者羌亂,西域復絕,北虜遂 遣責諸國,備其逋租,高其價直, 嚴以期會。鄯善、車師皆懷憤怨,思樂事漢,其路無 從。前所以時有叛者,皆由牧養失 宜,還為其害故也。今曹宗徒恥於前負,欲報雪匈奴, 而不尋出兵故事,未度當時之宜 也。夫要功荒外,萬無一成,若兵連禍結,悔無及已。 況今府藏未充,師無後繼,是示 弱於遠夷,暴短於海內,臣愚以為不可許也。舊敦煌郡 有營兵三百人,今宜復之,復置 護西域副校尉,居於敦煌,如永元故事。又宜遣西域長 史將五百人屯樓蘭,西當焉耆、 龜茲徑路,南強鄯善、於窴心膽,北扞匈奴,東近敦 煌。如此誠便。」   注[一]古者謀事必就祖,故言「廟策」也。 注[二]毛詩曰:「進厥虎臣,闞如虓虎。」 尚書問勇曰:「今立副校尉,何以為便?又置長史 屯樓蘭,利害雲何?」勇對曰: 「昔永平之末,始通西域,初遣中郎將居敦煌,後 置副校*[尉]*於車師,既為胡虜 節度,又禁漢人不得有所侵擾。故外夷歸心,匈奴畏 威。今鄯善王尤還,[一]   漢人外孫,若匈奴得志,則尤還必死。此等雖同鳥 獸,亦知避害。若出屯樓蘭,足 以招附其心,愚以為便。」長樂□尉鐔顯、廷尉綦母 參、司隸校尉崔據難曰: 「朝廷前所以□西域者,以其無益於中國而費難供 也。今車師已屬匈奴,鄯善不可 保信,一旦反覆,班將能保北虜不為邊害乎?」[二] 勇對曰:「今中國置州牧者,以禁 郡縣奸猾盜賊也。若州牧能保盜賊不起者,臣亦願以要 斬保匈奴之不為邊害也。今通西 域則虜埶必弱,虜埶*(必)*弱則為患微矣。孰與歸其府 藏,續其斷臂哉!今置校尉以扞 撫西域,設長史以招懷諸國,若□而不立,則西域望 絕。望絕之後,屈就北虜,緣邊之 郡將受困害,恐河西城門必復有晝閉之儆矣。今不廓開 朝廷之德,而拘屯戍之費,若北 虜遂熾,豈安邊久長之策哉!」 太尉屬毛軫難曰:「今若置校尉,則西域駱驛遣 使,求索無猒,與之則費難供,不 與則失其心。一旦為匈奴所迫,當復求救,則為役大 矣。」勇對曰:「今設以西域歸匈 奴,而使其恩德大漢,不為鈔盜則可矣。 如其不然,則因西域租入之饒,兵馬之觿,以擾動 緣邊,是為富仇讎之財,增暴夷 之埶也。置校尉者,宣威布德,以系諸國內向之心,以 疑匈奴覬覦之情,而無財費耗國 之慮也。且西域之人無它求索,其來入者,不過稟食而 已。今若拒絕,埶歸北屬,夷虜 並力以寇並、涼,則中國之費不止千億。置之誠便。」 於是從勇議,復敦煌郡營兵三百人,置西域副校尉 居敦煌。雖復羈縻西域,然亦未 能出屯。其後匈奴果數與車師共入寇鈔,河西大被其 害。   注[一]尤還,王名。 注[二]以勇為軍司馬,故以將言之。將音子亮 反。 延光二年夏,復以勇為西域長史,將兵五百人出屯 柳中。[一]明年正月,勇至樓蘭, 以鄯善歸附,特加三綬。而龜茲王白英猶自疑未下,勇 開以恩信,白英乃率姑墨、溫宿 自縛詣勇降。勇因發其兵步騎萬餘人到車師前王庭,擊 走匈奴伊蠡王於伊和谷,收得前 部五千餘人,於是前部始復開通。還,屯田柳中。   注[一]柳中,今西州縣。 四年秋,勇發敦煌、張掖、酒泉六千騎及鄯善、疏 勒、車師前部兵擊後部王軍就, 大破之。[一]首虜八千餘人,馬畜五萬餘頭。捕得軍 就及匈奴持節使者,將至索班沒處 斬之,以報其恥,傳首京師。永建元年,更立後部故王 子加特奴為王。勇又使別校誅斬 東且彌王,亦更立其種人為王,[二]於是車師六國悉 平。   注[一]軍就,名也。 注[二]且音子余反。 其冬,勇發諸國兵擊匈奴呼衍王,呼衍王亡走,其 觿二萬餘人皆降。捕得單于從兄, 勇使加特奴手斬之,以結車師匈奴之隙。北單于自將萬 餘騎入後部,至金且谷,勇使假 司馬曹俊馳救之。單于引去,俊追斬其貴人骨都侯,於 是呼衍王遂徙居枯梧河上。是後 車師無復虜跡,城郭皆安。唯焉耆王元孟未降。 二年,勇上請攻元孟,於是遣敦煌太守張朗將河西 四郡兵三千人配勇。[一]因發諸 國兵四萬餘人,分騎為兩道擊之。勇從南道,朗從北 道,約期俱至焉耆。 而朗先有罪,欲徼功自贖,遂先期至爵離關,遣司 馬將兵前戰,首虜二千餘人。 元孟懼誅,逆遣使乞降,張朗徑入焉耆受降而還。 元孟竟不肯面縛,唯遣子詣闕貢 獻。朗遂得免誅。勇以後期,征下獄,免。後卒於家。   注[一]河西四郡,金城、敦煌、張掖、酒泉。 梁慬字伯威,[一]北地弋居人也。[二]父諷, 歷州宰。永元元年,車騎將軍竇憲出 征匈奴,除諷為軍司馬,令先繼金帛使北單于,宣國威 德,其歸附者萬餘人。後坐失憲 意,髡輸武威,武威太守承旨殺之。竇氏既滅,和帝知 其為憲所誣,征慬,除為郎中。   注[一]慬音勤。 注[二]弋居,縣名。郡國志曰有鐵官。 慬有勇氣,常慷慨好功名。初為車騎將軍鄧鴻司 馬,再遷,延平元年拜西域副校尉。 慬行至河西,會西域諸國反叛,攻都護任尚於疏勒。尚 上書求救,詔慬將河西四郡羌胡 五千騎馳赴之,慬未至而尚已得解。會征尚還,以騎都 尉段禧為都護,西域長史趙博為 騎都尉。禧、博守它干城。它干城小,慬以為不可固, 乃譎說龜茲王白霸,欲入共保其 城,白霸許之。吏人固諫,白霸不聽。慬既入,遣將急 迎禧、博,合軍八九千人。龜茲 吏人並叛其王,而與溫宿、姑墨數萬兵反,共圍城。慬 等出戰,大破之。連兵數月,胡 觿敗走,乘勝追擊,凡斬首萬餘級,獲生口數千人,駱 駝畜產數萬頭,龜茲乃定。而道 路尚隔,檄書不通。 歲余,朝廷憂之。公卿議者以為西域阻遠,數有背 叛,吏士屯田,其費無已。 永初元年,遂罷都護,遣騎都尉王弘發關中兵迎 慬、禧、博及伊吾盧、柳中屯田吏 士。 二年春,還至敦煌。會觿羌反叛,朝廷大發兵西擊 之,逆詔慬留為諸軍援。慬至張 掖日勒。[一]羌諸種萬餘人攻亭候,殺略吏人。慬進 兵擊,大破之,乘勝追至昭武,[二] 虜遂散走,其能脫者十二三。及至姑臧,羌大豪三百餘 人詣慬降,並尉譬遣還故地,河 西四郡復安。   注[一]日勒,縣名,屬張掖郡,故城在今甘州刪 丹縣東南。 注[二]縣名,屬張掖郡,故城在今甘州張掖縣西 北也。 慬受詔當屯金城,聞羌轉寇三輔,迫近園陵,即引 兵赴擊之,轉戰武功美陽關。 [一]慬臨陣被創,不顧,連破走之,盡還得所掠生 口,獲馬畜財物甚觿,羌遂奔散。 朝廷嘉之,數璽書勞勉,委以西方事,令為諸軍節度。   注[一]美陽,縣名,故城在武功縣北七里,於其 所置關。 三年冬,南單于與烏桓大人俱反。以大司農何熙行 車騎將軍事,中郎將龐雄為副, 將羽林五校營士,及發緣邊十郡兵二萬餘人,[一]又 遼東太守耿夔率將鮮卑種觿共擊之, 詔慬行度遼將軍事。龐雄與耿夔共擊匈奴奧鞬日逐王, 破之。 單于乃自將圍中郎將耿種於美稷,連戰數月,攻之 轉急,種移檄求救。明年正月, 慬將八千餘人馳往赴之,至屬國故城,與匈奴左將軍、 烏桓大人戰,破斬其渠帥,殺三 千餘人,虜其妻子,獲財物甚觿。 單于復自將七八千騎迎攻,圍慬。慬被甲奔擊,所 向皆破,虜遂引還虎澤。三月, 何熙軍到五原曼柏,[二]暴疾,不能進,遣龐雄與慬 及耿種步騎萬六千人攻虎澤。連營 稍前,單于惶怖,遣左奧鞬日逐王詣慬乞降,慬乃大陳 兵受之。 單于脫帽徒跣,面縛稽顙,納質。會熙卒於師,即 拜慬度遼將軍。龐雄還為大鴻臚。 雄,巴郡人,有勇略,稱為名將。   注[一]緣邊十郡謂五原、雲中、定襄、鴈門、朔 方、代郡、上谷、漁陽、遼西、右 北平。 注[二]曼柏,縣名,屬五原郡。 明年,安定、北地、上郡皆被羌寇,谷貴人流,不 能自立。詔慬發邊兵迎三郡太守, 使將吏人徙扶風界。慬即遣南單于兄子優孤塗奴將兵迎 之。既還,慬以塗奴接其家屬有 勞,輒授以羌侯印綬,坐專擅,征下獄,抵罪。明年, 校書郎馬融上書訟慬與護羌校尉 龐參,有詔原刑。語在龐參傳。 會叛羌寇三輔,關中盜賊起,拜慬謁者,將兵擊 之。至湖縣,病卒。 何熙字孟孫,陳國人。少有大志。永元中,為謁 者。身長八尺五寸,善為威容,贊 拜殿中,音動左右。和帝偉之,擢為御史中丞,歷司隸 校尉、大司農。及在軍臨歿,遺 言薄葬。 三子:臨,瑾,阜。臨、瑾並有政能。阜俊才早 沒。臨子衡,為尚書,以正直稱, 坐訟李膺等下獄,免官,廢於家。 論曰:時政平則文德用,而武略之士無所奮其力 能,故漢世有發憤張膽,爭膏身於 夷狄以要功名,多矣。祭肜、耿秉啟匈奴之權,班超、 梁慬奮西域之略,卒能成功立名, 享受爵位,薦功祖廟,勒勳於後,亦一時之志士也。 贊曰:定遠慷慨,專功西遐。坦步□、雪,咫尺龍 沙。[一]慬亦抗憤,勇乃負荷。 [二]   注[一]□領、雪山,白龍堆沙漠也。八寸曰咫。坦 步言不以為艱,咫尺言不以為遠 也。 注[二]左傳曰:「其父析薪,其子弗克負荷。」 言勇能繼超之功業。 校勘記   一五七一頁三行扶風平陵人按:班彪傳雲扶風安陵 人,錢大昕謂當有一誤。校補引 柳從辰說,謂東觀記載班超亦為安陵人,則作「平陵」 者誤。 一五七一頁一0行超持公羊春秋按:王先謙謂 「持」當為「治」,避唐高宗諱改。 一五七四頁一行西與姑墨接按:校補謂前書西域傳 作「北與姑墨接」。 一五七四頁二行東西六千餘里按:「千」原斗 「十」,逕改正。 一五七四頁二行傍南山北波河西行按:西域傳 「波」作「陂」。下一二行注「隨北 山波河西行」同。 一五七四頁六行逆遣吏田慮先往降之袁宏紀「田 慮」作「陳憲」。惠棟謂古陳田字 通,「憲」當為「慮」,字之誤也。今按:慮憲形近, 未知孰鬥。 一五七四頁一二行今龜音丘勿反按:龜無入聲, 「勿」字疑鬥。 一五七五頁一行超守盤橐城按:汲本、殿本「盤」 作「盤」。 一五八0頁二行本或作植按:通鑒胡注引「植」作 「楨」,胡氏謂案西域傳,靈帝 建寧三年,涼州刺史孟佗遣兵討疏勒,攻楨中城,「楨 中」是也。 一五八0頁一三行必從龜茲求救按:集解引惠棟 說,謂袁宏紀「救」作「食」。 一五八一頁七行遣其左將北鞬支按:集解引惠棟 說,謂「北」一作「比」。校補引 錢大昭說,謂閩本作「比」。 一五八一頁一四行*(正)*營大澤中按:刊誤謂案文 「正」當作「止」。集解引惠棟 說,謂案袁宏紀,「正」字當衍。今依惠說刪「正」 字。 一五八二頁一行尉犁王泛及北鞬支等三十人按:集 解引王補說,謂袁宏紀「泛」作 「沉」。又引惠棟說,謂袁紀作「四十一人」。 一五八二頁八行先帝深愍邊萌嬰羅寇害「萌」汲 本、殿本作「氓」。今按:「氓」 亦作「萌」,音義並同。又「羅」汲本、殿本作 「罹」。今按:羅罹通。 一五八三頁一二行正丘首*[正首]*丘也據集解本 補,與禮檀弓鄭注合。 一五八五頁九行周禮*(卿)**[鄉]*大夫職據殿本 改。 一五八五頁一0行即知*(一)**[二十]*與周禮七尺 同據刊誤改。 一五八五頁一0行*[周]*禮國中六十免役據刊誤 補。 一五八六頁六行以戊己校尉任尚為都護按:刊誤謂 是時但有戊校尉,多「己」字。 一五八六頁六行尚謂超曰按:集解引王補說,謂袁 宏紀作「尚與超書曰」。 一五八六頁七行超曰按:集解引王補說,謂據袁紀 尚與超書,則超此語亦荅書,非 面論也。 一五八七頁三行元初六年至遂共攻沒班按:集解引 通鑒考異,謂案本紀及車師傳, 皆雲永寧元年事,蓋班以去年末屯伊吾,今春見殺,或 今春奏事方到也。 一五八八頁六行後置副校*[尉]*於車師據汲本、殿 本補。 一五八八頁九行廷尉綦母參按:集解本「母」作 「毋」,校補謂據通鑒正。 一五八八頁一二行虜埶*(必)*弱則為患微矣據刊誤 刪。 一五八九頁一一行特加三綬按:集解引通鑒胡注, 謂「三綬」疑當作「王綬」。 後漢書卷四十八 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  第三十八   楊終字子山,蜀郡成都人也。年十三,為郡小吏, 太守奇其才,遣詣京師受業,習 春秋。[一]顯宗時,征詣蘭台,拜校書郎。   注[一]袁山松書曰:「時蜀郡有雷震決曹,終上 白記,以為斷獄煩苛所致,太守乃 令終賦雷電之意,而奇之也。」 建初元年,大旱谷貴,終以為廣陵、楚、淮陽、濟 南之獄,徙者萬數,又遠屯絕域, 吏民怨曠,乃上疏曰:「臣聞『善善及子孫,惡惡止其 身』,百王常典,不易之道也。 [一]秦政酷烈,違啎天心,一人有罪,延及三族。 [二]高祖平亂,約法三章。太宗至仁, 除去收孥。[三]萬姓廓然,蒙被更生,澤及昆蟲,功 垂萬世。陛下聖祖,德被四表。今 以比年久旱,□疫未息,[四]躬自菲薄,廣訪失得, 三代之隆,無以加焉。臣竊桉春秋 水旱之變,皆應暴急,惠不下流。自永平以來,仍連大 獄,有司窮考,轉相牽引,掠考 冤濫,家屬徙邊。加以北征匈奴,西開三十六國,頻年 服役,轉輸煩費。又遠屯伊吾、 樓蘭、車師、戊己,民懷土思,怨結邊域。傳曰: 『安土重居,謂之觿庶。』[五]昔殷民近遷洛 邑,且猶怨望,[六]何況去中土之肥 饒,寄不毛之荒極乎?[七]且南方暑濕,障毒互生。 愁困之民,足以感動天地,移變陰 陽矣。陛下留念省察,以濟元元。」書奏,肅宗下其 章。司空第五倫亦同終議。太尉牟 融、司徒鮑昱、校書郎班固等難倫,以施行既久,孝子 無改父之道,先帝所建,不宜回 異。終復上書曰:「秦築長城,功役繁興,胡亥不革, 卒亡四海。故孝元□珠崖之郡, 光武絕西域之國,不以介鱗易我衣裳。[八]   魯文公毀泉台,春秋譏之曰『先祖為之而己毀之, 不如勿居而已』,以其無妨害於 民也。[九]襄公作三軍,昭公捨之,君子大其復古, 以為不捨則有害於民也。 [一0]今伊吾之役,樓蘭之屯,久而未還,非天意 也。」帝從之,聽還徙者,悉罷 邊屯。   注[一]春秋:「昭公二十年,曹公孫會自鄸出奔 宋。」公羊傳曰:「畔也。曷為不 言畔?為公子喜時之後諱也。春秋為賢者諱也。何賢乎 公子喜時?讓國也。 君子善善也長,惡惡也短,惡惡止其身,善善及子 孫。賢者子孫,故君子為之諱。」 注[二]前書音義曰:「父族、母族、妻族也。」 注[三]太宗,文帝也。史記曰:「文帝德至盛 也,豈不仁哉。」除去收孥相坐之律 也。 注[四]「□」字或作「牛」。疫,病也。 注[五]元帝詔曰「安土重遷,黎人之性」也。 注[六]尚書盤庚序曰:「盤庚五遷,將治亳,殷 人咨胥怨。」亳,今河南偃師,故 曰「近遷洛邑」。 注[七]毛,草也。爾雅曰:「孤竹、北戶、西王 母、日下謂之四荒。」又曰:「東 至於泰遠,西至於邠國,南至於濮鈆,北至於祝栗,謂 之四極。」言不毛、荒極,直論 遠耳,非必此地也。 注[八]元帝初元三年,珠崖郡反,待詔賈捐之以 為宜□珠崖,救人飢餓,乃罷珠崖 郡。光武二十一年,鄯善、車師王等十六國皆遣子入 侍,請都護。帝以中國初定,未遑 外事,還其侍子,厚加賞賜。介鱗喻遠夷,言其人與魚 □無異也。 衣裳謂中國也。楊雄法言曰:「珠崖之絕,捐之之 力也,否則鱗介易我衣裳。」 注[九]公羊傳曰「毀泉台何以書?譏爾。築之 譏,毀之譏,先祖為之而己毀之,勿 居而已」也。 注[一0]公羊傳曰:「襄公十一年作三軍。三軍 者何?三卿也。」昭公五年傳曰: 「捨中軍。捨中軍者何?復古也。」言捨之與留, 量時制宜也。 終又言:「宣帝博征腢儒,論定五經於石渠閣。方 今天下少事,學者得成其業,而 章句之徒,破壞大體。宜如石渠故事,永為後世則。」 於是詔諸儒於白虎觀論考同異焉。 會終坐事系獄,博士趙博、校書郎班固、賈逵等,以終 深曉春秋,學多異聞,表請之, 終又上書自訟,即日貰出,乃得與於白虎觀焉。[一] 後受詔刪太史公書為十餘萬言。   注[一]與音預。 時太后兄□尉馬廖,謹篤自守,不訓諸子。終與廖 交善,以書戒之曰:「終聞堯舜 之民,可比屋而封;桀紂之民,可比屋而誅。[一]何 者?堯舜為之堤防,桀紂示之驕奢 故也。詩曰:『皎皎練絲,在所染之。』[二]上智下 愚,謂之不移; 中庸之流,要在教化。春秋殺太子母弟,直稱君甚 惡之者,坐失教也。[三]禮制, 人君之子年八歲,為置少傅,教之書計,以開其明; [四]十五置太傅,教之經典,以道 其志。漢興,諸侯王不力教誨,多觸禁忌,故有亡國之 禍,而乏嘉善之稱。今君位地尊 重,海內所望,豈可不臨深履薄,以為至戒!黃門郎年 幼,血氣方盛,[五]既無長君退 讓之風,[六]而要結輕狡無行之客,縱而莫誨,視成 任性,[七]鑒念前往,可為寒心。 君侯誠宜以臨深履薄為戒。」廖不納。子豫後坐縣書誹 謗,[八]廖以就國。   注[一]事見陸賈新語。 注[二]逸詩也。皎皎,白貌也。墨子曰:「墨子 見染絲者歎曰:『染於蒼則蒼,染 於黃則黃,故染不可不慎也。』」注[三]公羊傳曰: 「晉侯殺其太子申生。曷為直稱晉 侯?曰以殺其太子母弟,直稱君者甚之也。」 注[四]大戴禮曰:「古者八歲出就外捨,學小蓺 焉,履小節焉。」又曰:「為置三 少,曰少保、少傅、少師,是與太子宴者也。」禮記內 則曰「十年出就外傅,居宿於外 學書計」也。 注[五]廖子防及光俱為黃門郎。孔子曰「及其壯 也,血氣方剛,戒之在□」也。 注[六]文帝竇後兄長君,弟廣國字少君,此兩人 所出微,絳、灌等選長者之有節行 者與之居,長君、少君由此為退讓君子,不敢以富貴驕 人也。 注[七]馬防傳曰「兄弟貴盛,賓客奔湊,四方畢 至,數百餘人皆為食客」也。 注[八]縣音懸。 終兄鳳為郡吏,太守廉范為州所考,遣鳳候終,終 為范遊說,坐徙北地。[一]   帝東巡狩,鳳皇黃龍並集,終讚頌嘉瑞,上述祖宗 鴻業,凡十五章,奏上,詔貰還 故郡。 著春秋外傳十二篇,改定章句十五萬言。永元十二 年,征拜郎中,以病卒。[二]   注[一]益部耆舊傳曰「終徙於北地望松縣,而母 於蜀物故。終自傷被罪充邊,乃作 晨風之詩以舒其憤」也。 注[二]袁山松書曰「侍中賈逵薦終博達忠直,征 拜郎中。及卒,賜錢二十萬」也。 李法字伯度,漢中南鄭人也。博通腢書,性剛而有 節。和帝永元九年,應賢良方正 對策,除博士,遷侍中、光祿大夫。歲余,上疏以為朝 政苛碎,違永平、建初故事;宦 官權重,椒房寵盛;又譏史官記事不實,後世有識,尋 功計德,必不明信。坐失旨,下 有司,免為庶人。還鄉里,杜門自守。故人儒生時有候 之者,言談之次,問其不合上意 之由,法未嘗應對。友人固問之,法曰:「鄙夫可與事 君乎哉?苟患失之,無所不至。 [一]孟子有言:『夫仁者如射,正己而後發。發而不 中,不怨勝己者,反諸身而已 矣。』」[二]在家八年,征拜議郎、諫議大夫,正言 極辭,無改於舊。出為汝南太守, 政有聲多。後歸鄉里,卒於家。   注[一]此以上論語孔子之言也。鄭玄注云:「無 所不至謂諂佞邪媚,無所不為也。」 注[二]孟子公孫丑篇之言也。反諸身而已,言克 己自責,不責人也。 翟酺字子超,廣漢雒人也。[一]四世傳詩。酺好 老子,尤善圖緯、天文、歷筭。 以報舅讎,當徙日南,亡於長安,為卜相工,後牧 羊涼州。遇赦還。仕郡,征拜議 郎,遷侍中。   注[一]雒屬廣漢郡,漳山雒水所出,南入湔,故 城在今雒縣南。湔音子田反。 時尚書有缺,詔將大夫六百石以上試對政事、天 文、道術,以高第者補之。酺自恃 能高,而忌故太史令孫懿,恐其先用,乃往候懿。既 坐,言無所及,唯涕泣流連。懿怪 而問之,酺曰:「圖書有漢賊孫登,將以才智為中官所 害。觀君表相,似當應之。[一] 酺受恩接,淒愴君之禍耳!」懿憂懼,移病不試。 [二]由是酺對第一,拜尚書。   注[一]春秋保干圖曰「漢賊臣,名孫登,大形小 口,長七尺九寸,巧用法,多技方, 詩書不用,賢人杜口」也。 注[二]移病謂作文移而稱病也。 時安帝始親政事,追感祖母宋貴人,悉封其家。又 元舅耿寶及皇后兄弟閻顯等並用 威權。酺上疏諫曰: 臣聞微子佯狂而去殷,叔孫通背秦而歸漢,彼非自 □其君,時不可也。臣荷殊絕之 恩,蒙值不諱之政,豈敢雷同受寵,而以戴天履地。 [一]伏惟陛下應天履祚,歷值中興, 當建太平之功,而未聞致化之道。蓋遠者難明,請以近 事征之。昔竇、鄧之寵,傾動四 方,兼官重紱,盈金積貨,至使議弄神器,改更社稷。 [二]豈不以埶尊威廣,以致斯患 乎?及其破壞,頭顙墯地,願為孤豚,豈可得哉! [三]   夫致貴無漸失必暴,受爵非道殃必疾。今外戚寵 幸,功均造化,漢元以來,未有等 比。陛下誠仁恩周洽,以親九族。然祿去公室,政移私 門,覆車重尋,寧無摧折。[四] 而朝臣在位,莫肯正議,翕翕訾訾,更相佐附。[五] 臣恐威權外假,歸之良難,虎翼一 奮,卒不可制。[六]故孔子曰「吐珠於澤,誰能不 含」; [七]老子稱「國之利器,不可以示人」。[八]此 最安危*[之極]*戒,社稷之深計也。   注[一]雷之發聲,物皆同應,言無是非者謂之雷 同。禮記曰:「無雷同。」左傳曰 「君履后土而戴皇天」也。 注[二]神器謂天位也。老子曰:「天下神器,不 可為也。」竇憲出入禁中,得幸太 後,圖為殺害。帝知其謀,誅之。鄧太后崩,宮人告鄧 悝、鄧弘等取廢帝故事,謀立平 原王得。帝聞,遂免鄧氏為庶人也。 注[三]莊子曰,或聘莊子,莊子謂其使曰:「子 見夫犧牛乎?衣以文繡,食以芻菽。 及其牽而入於太廟,欲為孤犢,其可得乎?」此作 「豚」,不同也。 注[四]賈誼曰「諺雲前車覆,後車誡」也。 注[五]詩小雅曰:「翕翕訾訾,亦孔之哀。」毛 傳曰:「翕翕然患其上,訾訾然不 思稱職。」爾雅曰:「翕翕,訾訾,莫供職也。」訾音 將徙反。「訿」與「訾」古字通。 注[六]韓詩外傳曰:「無為虎傅翼,將飛入邑, 擇人而食。」夫置不肖之人土位, 是為虎傅翼也。 注[七]春秋保干圖曰:「臣功大者主威侵,權並 族害*(屍)**[己]*奸行,吐珠於澤, 誰能不含。」諭君之權柄外假,則必競取以為己利,猶 珠出於澤中,誰能不含取以為己 寶也。吐猶出也。 注[八]老子道經曰:「魚不可脫於泉,國之利器 不可以示人。」河上公注曰:「利 器謂權道也。理國權道,不可以示執事之臣。」 夫儉德之恭,政存約節。[一]故文帝愛百金於露 台,飾帷帳於皁囊。[二]或有譏其 儉者,上曰:「朕為天下守財耳,豈得妄用之哉!」至 倉谷腐而不可食,錢貫朽而不可 校。今自初政已來,日月未久,費用賞賜已不可筭。斂 天下之財,積無功之家,帑藏單 盡,民物雕傷,卒有不虞,復當重賦百姓,怨叛既生, 危亂可待也。   注[一]左氏傳魯大夫御孫曰「儉,德之恭;侈, 惡之大」也。 注[二]文帝常欲作露台,計直百金。曰:「百金 中人十家之產,何以台為?」遂止 不作。又東方朔曰:「文帝集上書囊以為殿帷。」 昔成王之政,周公在前,邵公在後,畢公在左,史 佚在右,四子挾而維之。目見正 容,耳聞正言,一日即位,天下曠然,言其法度素定 也。今陛下有成王之尊而無數子之 佐,雖欲崇雍熙,致太平,其可得乎? 自去年已來,□譴頻數,地坼天崩,高岸為谷。修 身恐懼,則轉禍為福;輕慢天戒, 則其害彌深。願陛下親自勞恤,研精緻思,勉求忠貞之 臣,誅遠佞諂之黨,損玉堂之盛, 尊天爵之重,[一]割情慾之歡,罷宴私之好。帝王圖 籍,陳列左右,心存亡國所以失之, 鑒觀興王所以得之,庶□害可息,豐年可招矣。   注[一]孟子曰:「公卿大夫,人爵也。仁義禮智 信,天爵也。」 書奏不省,而外戚寵臣鹹畏惡之。 延光三年,出為酒泉太守。叛羌千餘騎徙敦煌來鈔 郡界,酺赴擊,斬首九百級,羌 觿幾盡,威名大震。遷京兆尹。順帝即位,拜光祿大 夫,遷將作大匠。損省經用,歲息 四五千萬。[一]屢因□異,多所匡正。[三]由是權 貴共誣酺及尚書令高堂芝等交通屬托, 坐減死歸家。復被章雲酺前與河南張楷等謀反,逮詣廷 尉。及杜真等上書訟之,事得明 釋。卒於家。[三]   注[一]經,常也。 注[二]益部耆舊傳曰:「時詔問酺陰陽失序,水 旱隔並,其設銷復興濟之本。酺上 奏陳圖書之意曰:『漢四百年將有弱主閉門聽難之禍, 數在三百年之閒。*(宜 升)**[斗]*歷改憲,*[宜]*行先王至德要道,奉率時 禁,抑損奢侈,宣明質樸,以延四 百年之難。』帝從之。」 注[三]益部耆舊傳曰:「杜真字孟宗,廣漢綿竹 人也。少有孝行,習易、春秋,誦 百萬言,兄事同郡翟酺。酺後被系獄,真上檄章救酺, 系獄笞六百,竟免酺難,京師莫 不壯之。」 著援神、鉤命解詁十二篇。[一]   注[一]援神契,鉤命決,皆孝經緯篇名也。詁音 古。 初,酺之為大匠,上言:「孝文皇帝始置一經博 士,[一]武帝大合天下之書,[二]   而孝宣論六經於石渠,學者滋盛,弟子萬數。 [三]光武初興,愍其荒廢,起太學博 士捨、內外講堂,諸生橫巷,為海內所集。明帝時辟雍 始成,欲毀太學,太尉趙□以為 太學、辟雍皆宜兼存,故並傳至今。而頃者頹廢,至為 園采芻牧之處。宜更修繕,誘進 後學。」帝從之。酺免後,遂起太學,更開拓房室,學 者為酺立碑銘於學雲。   注[一]武帝建元五年始置五經博士,文帝之時未 遑庠序之事,酺之此言,不知何據。 注[二]武帝詔曰:「其令禮官勸學,舉遺興 禮。」舉遺謂搜求遺逸,是合天下之書 也。 注[三]宣帝甘露三年,詔諸儒講五經於殿中,兼 平公羊、谷梁同異,上親臨決焉。 時更崇谷梁傳,故此言「六經」也。石渠,閣名。昭帝 時博士弟子員百人,宣帝末增倍 之,元帝時詔無置弟子員,以廣學者,故言以萬數也。 應奉字世叔,汝南南頓人也。曾祖父順,字華仲。 和帝時為河南尹、將作大匠,公 廉約己,明達政事。[一]生十子,皆有才學。中子 疊,江夏太守。疊生郴,武陵太守。 郴生奉。   注[一]華嶠書曰:「華仲少給事郡縣,為吏清 公,不發私書。舉孝廉,尚書郎轉右 丞,遷冀州刺史,廉直無私。遷東平相,賞罰必信,吏 不敢犯。有梓樹生於廳事室上, 事後母至孝,觿以為孝感之應。時竇憲出屯河西,刺 史、二千石皆遣子弟奉賂遺憲,憲 敗後鹹被繩黜,順獨不在其中,由是顯名。為將作大 匠,視事五年,省費億萬。」汝南 記曰「華仲妻本是汝南鄧元義前妻也。元義父伯考為尚 書僕射,元義還鄉里,妻留事姑 甚謹,姑憎之,幽閉空室,節其食飲,羸露日困,妻終 無怨言。後伯考怪而問之。時義 子朗年數歲,言母不病,但苦饑耳。伯考流涕曰:『何 意親姑反為此禍!』因遣歸家。 更嫁為華仲妻。仲為將作大匠,妻乘朝車出,元義於路 傍觀之,謂人曰:『此我故婦, 非有它過,家夫人遇之實酷,本自相貴。』其子朗時為 郎,母與書皆不荅,與衣裳輒燒 之。母不以介意,意欲見之,乃至親家李氏堂上,令人 以它詞請朗。朗至,見母,再拜 涕泣,因起出。母追謂之曰:『我幾死,自為汝家所 □,我何罪過,乃如此邪?』因此 遂絕」也。 奉少聰明,自為童兒及長,凡所經履,莫不暗記。 讀書五行並下。為郡決曹史,行 部四十二縣,錄囚徒數百千人。及還,太守備問之,奉 口說罪系姓名,坐狀輕重,無所 遺脫,時人奇之。[一]著漢書後序,多所述載。 [二]大將軍梁冀舉茂才。   注[一]謝承書曰:「奉少為上計吏,許訓為計 掾,俱到京師。訓自發鄉里,在路晝 頓暮宿,所見長吏、賓客、亭長、吏卒、奴僕,訓皆密 疏姓名,欲試奉。還郡,出疏示 奉。奉云:『前食穎川綸氏都亭,亭長胡奴名祿,以飲 漿來,何不在疏?』坐中皆驚。」 又云:「奉年二十時,嘗詣彭城相袁賀,賀時出行閉 門,造車匠於內開扇出半面視奉, 奉即委去。後數十年於路見車匠,識而呼之。」 注[二]袁山松書曰:「奉又刪史記、漢書及漢記 三百六十餘年,自漢興至其時,凡 十七卷,名曰漢事。」 先是,武陵蠻詹山等四千餘人反叛,執縣令,屯結 連年。詔下公卿議,四府舉奉才 堪將帥。[一]永興元年,拜武陵太守。到官慰納,山 等皆悉降散。於是興學校,舉仄陋, 政稱變俗。坐公事免。   注[一]四府,解見皇后紀。 延熹中,武陵蠻復寇亂荊州,車騎將軍馮緄以奉有 威恩,為蠻夷所服,上請與俱征。 拜從事中郎。[一]奉勤設方略,賊破軍罷,緄推功於 奉,薦為司隸校尉。 糾舉奸違,不避豪戚,以嚴厲為名。   注[一]謝承書曰:「時詔奉曰:『蠻夷叛逆作 難,積惡放恣,鑊中之魚,火熾湯盡, 當悉燋爛,以刷國恥。朝廷以奉昔守南土,威名播越, 故複式序重任。奉之廢興,期在 於今。賜奉錢十萬,駁犀方具□、金錯把刀□、革帶各 一。奉其勉之!』」及鄧皇后敗, 而田貴人見幸,桓帝有建立之議。奉以田氏微賤,不宜 超登後位,上書諫曰:「臣聞周 納狄女,襄王出居於鄭;[一]漢立飛燕,成帝胤嗣泯 絕。母后之重,興廢所因。宜思關 睢之所求,遠五禁之所忌。」[二]帝納其言,竟立竇 皇后。   注[一]左傳襄王將以狄女為後,富*(臣)**[辰]* 諫曰:「不可,狄固貪惏,王又啟 之。」王不從。狄人伐周,襄王出奔。 注[二]韓詩外傳曰:「婦人有五不娶:喪婦之長 女不娶,為其不受命也;世有惡疾 不娶,□於天也;世有刑人不娶,□於人也;亂家女不 娶,類不正也;逆家子不娶,廢 人倫也。」 及黨事起,奉乃慨然以疾自退。追愍屈原,因以自 傷,著感騷三十篇,數萬言。 諸公多薦舉,會病卒。子劭。 劭字仲遠。[一]少篤學,博覽多聞。靈帝時舉孝 廉,辟車騎將軍何苗掾。   注[一]謝承書、*(曰)*應氏譜並云「字仲遠」, 續漢書文士傳作「仲援」,漢官儀 又作「*[仲]*瑗」,未知孰是。 中平二年,漢陽賊邊章、韓遂與羌胡為寇,東侵三 輔,時遣車騎將軍皇甫嵩西討之。 嵩請發烏桓三千人。北軍中候鄒靖上言:「烏桓觿弱, 宜開募鮮卑。」事下四府,大將 軍掾韓卓議,以為「烏桓兵寡,而與鮮卑世為仇敵,若 烏桓被發,則鮮卑必襲其家。烏 桓聞之,當復□軍還救。非唯無益於實,乃更沮三軍之 情。 鄒靖居近邊塞,究其態詐。若令靖募鮮卑輕騎五 千,必有破敵之效」。劭駁之曰: 「鮮卑隔在漠北,犬羊為腢,無君長之帥,廬落之 居,而天性貪暴,不拘信義,故 數犯障塞,且無寧歲。唯至互巿,乃來靡服。苟欲中國 珍貨,非為畏威懷德。 計獲事足,旋踵為害。是以朝家外而不內,蓋為此 也。[一]往者匈奴反叛,度遼將 軍馬續、烏桓校尉王元發鮮卑五千餘騎,又武威太守趙 沖亦率鮮卑征討叛羌。斬獲丑虜, 既不足言,而鮮卑越溢,多為不法。裁以軍令,則忿戾 作亂;制御小緩,則陸掠殘害。 劫居人,鈔商旅,噉人牛羊,略人兵馬。得賞既多,不 肯去,復欲以物買鐵。邊將不聽, 便取縑帛聚欲燒之。邊將恐怖,畏其反叛,辭謝撫順, 無敢拒違。今狡寇未殄,而羌為 巨害,如或致悔,其可追乎!臣愚以為可募隴西羌胡守 善不叛者,簡其精勇,多其牢賞。 [二]太守李參沈靜有謀,必能□厲得其死力。當思漸 消之略,不可倉卒望也。」韓卓復 與劭相難反覆。於是詔百官大會朝堂,皆從劭議。   注[一]朝家猶國家也。公羊傳曰「春秋內諸夏而 外夷狄」也。 注[二]牢,稟食也。或作「勞」。勞,功也。 三年,舉高第,再遷,六年,拜太山太守。初平二 年,黃巾三十萬觿入郡界。 劭糾率文武連與賊戰,前後斬首數千級,獲生口老 弱萬餘人,輜重二千兩,賊皆退 □,郡內以安。興平元年,前太尉曹嵩及子德從琅邪入 太山,劭遣兵迎之,未到,而徐 州牧陶謙素怨嵩子操數擊之,乃使輕騎追嵩、德,並殺 之於郡界。 劭畏操誅,□郡奔冀州牧袁紹。 初,安帝時河閒人尹次、穎川人史玉皆坐殺人當 死,次兄初及玉母軍並詣官曹求代 其命,因縊而物故。尚書陳忠以罪疑從輕,議活次、 玉。劭後追駁之,據正典刑,有可 存者。其議曰: 尚書稱「天秩有禮,五服五章哉。天討有罪,五刑 五用哉」。而孫卿亦云「凡制刑 之本,將以禁暴惡,且懲其末也。凡爵列、官秩、賞 慶、刑威,皆以類相從,使當其實 也」。若德不副位,能不稱官,賞不酬功,刑不應罪, 不祥莫大焉。殺人者死,傷人者 刑,此百王之定制,有法之成科。高祖入關,雖尚約 法,然殺人者死,亦無寬降。夫時 化則刑重,時亂則刑輕。[一]書曰「刑罰時輕時 重」,此之謂也。   注[一]犯化之罪固重,犯亂之罪為輕。 今次、玉公以清時釋其私憾,阻兵安忍,殭屍道 路。[一]朝恩在寬,幸至冬獄,而 初、軍愚狷,妄自投斃。昔召忽親死子糾之難,而孔子 曰「經於溝瀆,人莫之知」。[二] 朝氏之父非錯刻峻,遂能自隕其命,班固亦云「不如趙 母指括以全其宗」。[三]傳曰 「僕妾感慨而致死者,非能義勇,顧無慮耳」。[四] 夫刑罰威獄,以類天之震耀殺戮也; 溫慈和惠,以放天之生殖長育也。[五]是故春一草枯 則為□,秋一木華亦為異。今殺無 罪之初、軍,而活當死之次、玉,其為枯華,不亦然 乎?陳忠不詳制刑之本,而信一時 之仁,遂廣引八議求生之端。夫親故賢能功貴勤賓,豈 有次、玉當罪之科哉?[六]若乃 小大以情,原心定罪,[七]   此為求生,非謂代死可以生也。敗法亂政,悔其可 追。 劭凡為駁議三十篇,皆此類也。   注[一]阻,恃也。左傳曰,□州吁「阻兵而安 忍。」 注[二]召忽,齊大夫。子糾,齊襄公之庶子也。 子糾與小白爭國,子糾被殺,召忽 其傅也,遂死之。論語孔子論召忽曰:「豈若匹夫匹婦 之為諒也,自經於溝瀆而莫之知 也。」 注[三]前書,□錯為御史大夫,改更律令,諸侯 諠嘩。錯父聞而非之,曰:「劉氏 安而□氏危矣。」遂飲藥而死。史記曰,趙母,趙將馬 服君趙奢之妻,趙括之母也。奢 死,趙欲以括為將,母謂趙王曰:「王以為括如其父, 父子異心,願王勿遣。」王曰: 「吾計決矣。」括母曰:「王終將之,即有不稱,妾得 無隨乎?」 王許諾。及括敗,王以母先言,竟不誅也。而班固 引之以為□錯贊詞。 注[四]言僕妾之致死者,顧由無計慮耳。語見史 記欒布傳贊也。 注[五]左傳鄭大夫游吉之詞。 注[六]周禮小司寇職鄭司農曰:「親,宗室有罪 先請也。故謂舊知也。賢謂有德行 者。能謂有道蓺者。功謂有大勳也。貴謂若今墨綬,有 罪先請也。勤謂憔悴國事。賓謂 二王后。」 注[七]左傳曰:「小大之獄,雖不能察,必以 情。」原心定罪,解見霍諝傳也。 又刪定律令為漢儀,建安元年乃奏之。曰:「夫國 之大事,莫尚載籍。載籍也者, 決嫌疑,明是非,[一]賞刑之宜,允獲厥中,俾後之 人永為監焉。故膠*(東)**[西]*相 董仲舒老病致仕,朝廷每有政議,數遣廷尉張湯親至陋 巷,問其得失。[二]   於是作春秋決獄二百三十二事,動以經對,言之詳 矣。逆臣董卓,蕩覆王室,典憲 焚燎,靡有孑遺,開闢以來,莫或茲酷。[三]今大駕 東邁,巡省許都,拔出險難,其命 惟新。臣累世受恩,榮祚豐衍,竊不自揆,貪少雲補, 輒撰具律本章句、尚書舊事、廷 尉板令、決事比例、司徒都目、五曹詔書[四]及春秋 斷獄凡二百五十篇。蠲去復重,為 之節文。[五]   又集駁議三十篇,以類相從,凡八十二事。其見漢 書二十五,漢記四,[六]皆刪□ 潤色,以全本體。其二十六,博采古今纓瑋之士,文章 煥炳,德義可觀。 其二十七,臣所創造。豈繄自謂必合道衷,[七] 心焉憤邑,聊以藉手。[八]昔鄭人 以干鼠為璞,鬻之於周;宋愚夫亦寶燕石,緹□十重。 夫鶯之者掩口盧胡而笑,斯文之 族,無乃類旃。[九]左氏實雲雖有姬姜絲麻,不□憔 悴菅蒯,蓋所以代匱也。[一0]是 用敢露頑才,廁於明哲之末。雖未足綱紀國體,宣洽時 雍,庶幾觀察,增闡聖聽。惟因 萬機之餘暇,游意省覽焉。」獻帝善之。   注[一]禮記曰:「夫禮者,決嫌疑,明是非。」 注[二]事見前書。 注[三]或,有也。 注[四]司徒即丞相也。總領綱紀,佐理萬機,故 有都目。成帝初置尚書員五人,漢 舊儀有常侍曹、二千石曹、戶曹、主客曹、三公曹也。 注[五]復音復,重音直容反。 注[六]即東觀記。 注[七]繄音烏兮反。繄猶是也。 注[八]藉音自夜反。 注[九]尹文子曰:「鄭人謂玉未琢者為璞,周人 謂鼠未臘者為璞。周人遇鄭賈,人 曰:『欲買璞乎?』鄭賈曰:『欲之。』出璞視之,乃 鼠也,因謝不取。」戰國策亦然。 今此乃云「鄭人以干鼠為璞」,便與二說不同。此云 「干鼠」,彼云「未臘」,事又差 舛。闕子曰:「宋之愚人得燕石梧台之東,歸而藏之, 以為大寶。周客聞而觀之,主人 父齋七日,端冕之衣,釁之以特牲,革匱十重,緹巾十 襲。客見之,俛而掩口盧胡而笑 曰:『此燕石也,與瓦甓不殊。』主人父怒曰: 『商賈之言,□匠之心。』藏之愈固,守之彌 謹。」旃,之也。□音襲。緹,赤色 繒也。楚詞曰:「襲英衣兮緹□。」謂鮮明之衣。 注[一0]左傳曰:「詩云:『雖有絲麻,無□菅 蒯。雖有姬、姜,無□蕉萃。凡百 君子,莫不代匱。』」杜注云:「逸詩也。姬、姜,大 國之女。蕉萃,陋賤之人。」蕉 萃、憔*(萃)**[悴]*古字通。 二年,詔拜劭為袁紹軍謀校尉。時始遷都於許,舊 章堙沒,書記罕存。劭慨然歎息, 乃綴集所聞,著漢官禮儀故事,凡朝廷制度,百官典 式,多劭所立。 初,父奉為司隸時,並下諸官府郡國,各上前人像 贊,劭乃連綴其名,錄為狀人紀。 又論當時行事,著中漢輯序。撰風俗通,以辯物類名 號,釋時俗嫌疑。 文雖不典,後世服其洽聞。凡所著述百三十六篇。 又集解漢書,皆傳於時。後卒於 鄴。 弟子瑒、璩,並以文才稱。[一]   注[一]華嶠書曰:「劭弟珣,字季瑜,司空掾。 珣生瑒。」魏志曰「瑒字德璉,瑒 弟璩字休璉,鹹以文章顯」也。 中興初,有應嫗者,生四子而寡。見神光照社,試 探之,乃得黃金。自是諸子宦學, 並有才名,至瑒七世通顯。[一]   注[一]應順,將作大匠;子疊,江夏太守;疊生 郴,武陵太守;郴生奉,從事中郎; 奉生劭,車騎將軍掾;劭弟珣,司空掾;珣子瑒,曹操 闢為丞相掾。 霍諝字叔智,魏郡鄴人也。少為諸生,明經。有人 誣諝舅宋光於大將軍梁商者,以 為妄刊章文,坐系洛陽詔獄,掠考困極。諝時年十五, 奏記於商曰: 將軍天覆厚恩,愍舅光冤結,前者溫教許為平議, 雖未下吏斷決其事,已蒙神明顧 省之聽。皇天后土,寔聞德音。竊獨踴躍,私自慶幸。 諝聞春秋之義,原情定過,赦事 誅意,故許止雖弒君而不罪,趙盾以縱賊而見書。 [一]此仲尼所以垂王法,漢世所宜遵 前修也。傳曰:「人心不同,譬若其面。」[二]斯蓋 謂大小窳隆丑美之形,至於鼻目觿 竅毛髮之狀,未有不然者也。情之異者,剛柔舒急倨敬 之閒。至於趨利避害,畏死樂生, 亦復均也。諝與光骨肉,義有相隱,言其冤濫,未必可 諒,且以人情平論其理。   注[一]許止,許悼公之子名止也。公羊傳曰: 「冬,葬許悼公。賊未討何以書葬? 不成乎弒也。許悼公是止進藥而殺,是以君子加弒 焉。葬許悼公是君子之赦止。 赦止者,免止罪之辭也。」何休注云:「原止欲愈 父之病,無害父之意,故赦之。」 是原情定過也。又曰:「晉史書趙盾弒其君。趙盾 曰:『天乎無辜,吾不弒君。』 太史曰:『爾為仁為義,人殺爾君而不討賊,此非弒君 如何?』」此赦事誅意也。 注[二]左傳鄭子產謂子皮曰:「人心不同,譬如 面焉。吾豈敢謂子面如吾面乎?」 光衣冠子孫,逕路平易,[一]位極州郡,日望征 辟,亦無瑕穢纖介之累,無故刊定 詔書,欲以何名?就有所疑,當求其便安,豈有觸冒死 禍,以解細微?譬猶療饑於附子, 止渴於酖毒,未入腸胃,已絕咽喉,豈可為哉![二] 昔東海孝婦見枉不辜,幽靈感革, 天應枯旱。[三]光之所坐,情既可原,守闕連年,而 終不見理。呼嗟紫宮之門,泣血兩 觀之下,[四]傷和致災,為害滋甚。凡事更赦令,不 應復案。夫以罪刑明白,尚蒙天恩, 豈有冤謗無征,反不得理?是為刑宥正罪,戮加誣侵 也。不偏不黨,其若是乎?明將軍 德盛位尊,人臣無二,言行動天地,舉厝移陰陽,誠能 留神,沛然曉察,必有於公高門 之福,[五]和氣立應,天下幸甚。   注[一]謂遵依常轍,無所規求也。 注[二]史記蘇秦曰:「饑人之所以饑而不食烏喙 者,以其愈充腹而與餓死者同患 也。」附子、烏喙,根同而狀異也。 注[三]前書曰,東海有孝婦,少寡無子,養姑甚 謹,姑欲嫁之,終不肯。姑告□人 曰:「孝婦養我勤苦,我老,久累丁壯。」乃自經死。 姑女告吏曰:「婦殺我母。」吏 驗之急,孝婦自誣服,具獄上府,太守竟論殺婦。郡中 枯旱三年。 後太守至,自祭孝婦墓,天立大雨,歲熟。 注[四]天有紫微宮,是上帝之所居也。王者立 宮,像而為之。兩觀謂闕也。 注[五]於公,東海人,為郡決曹,決獄平。其閭 門壞,父老共修之。於公曰:「少 高大閭門,令容駟馬蓋車。我決獄多有陰德,子孫必有 興者。」至子定國為丞相,孫永 御史大夫。 商高諝才志,即為奏原光罪,由是顯名。 仕郡,舉孝廉,稍遷金城太守。性明達篤厚,能以 恩信化誘殊俗,甚為羌胡所敬服。 遭母憂,自上歸行喪。服闋,公車征,再遷北海相,入 為尚書僕射。是時大將軍梁冀貴 戚秉權,自公卿以下莫敢違啎。諝與尚書令尹勳數奏其 事,又因陛見陳聞罪失。及冀誅 後,桓帝嘉其忠節,封鄴都亭侯。前後固讓,不許。 出為河南尹,遷司隸校尉,轉少府、廷尉,卒官。 子鑈,安定太守。 爰延字季平,陳留外黃人也。清苦好學,能通經教 授。性質□,少言辭。縣令隴西 牛述好士知人,乃禮請延為廷掾,范丹為功曹,濮陽潛 為主簿,[一]常共言談而已。後 令史昭以為鄉嗇夫,仁化大行,人但聞嗇夫,不知郡 縣。在事二年,州府禮請,不就。 桓帝時征博士,太尉楊秉等舉賢良方正,再遷為侍中。   注[一]濮陽,姓也。 帝游上林苑,從容問延曰:「朕何如主也?」對 曰:「陛下為漢中主。」帝曰: 「何以言之?」對曰:「尚書令陳蕃任事則化,中常侍 黃門豫政則亂,是以知陛下可與 為善,可與為非。」[一]帝曰:「昔朱雲廷折欄檻, 今侍中面稱朕違,敬聞闕矣。」[二] 拜五官中郎將,轉長水校尉,遷魏郡太守,征拜大鴻 臚。   注[一]前書曰:「齊桓公,管仲相之則霸,豎貂 輔之則亂。可與為善,可與為惡, 是謂中人。」 注[二]朱雲字游。成帝時上書求見,曰:「今朝 廷大臣,上不能匡主,下無以益人, 臣願賜尚方斬馬□,斷佞臣一人,以勵其餘。」上問 曰:「誰也?」對曰: 「安昌侯張禹。」上大怒曰:「小臣廷辱師傅,罪 死不赦。」御史將雲下,雲□殿 檻折。雲呼曰:「臣得從龍逢、比干游於地下足矣,未 知朝廷如何耳!」上意乃解。及 後當修檻,上曰「勿易」,因而輯之,以旌直臣。 帝以延儒生,常特宴見。時太史令上言客星經帝 坐,帝密以問延。延因上封事曰: 「臣聞天子尊無為上,故天以為子,位臨臣庶,威重四 海。動靜以禮,則星辰順序; 意有邪僻,則晷度錯違。陛下以河南尹鄧萬有龍潛 之舊,封為通侯,恩重公卿,惠 豐宗室。加頃引見,與之對博,上下媟黷,有虧尊嚴。 臣聞之,帝左右者,所以咨政德 也。故周公戒成王曰『其朋其朋』,言慎所與也。 [一]昔宋閔公與強臣共博,列婦人於 側,積此無禮,以致大□。[二]武帝與幸臣李延年、 韓嫣同臥起,尊爵重賜,情慾無猒, 遂生驕淫之心,行不義之事,卒延年被戮,嫣伏其辜。 [三]夫愛之則不覺其過,惡之則 不知其善,所以事多放濫,物情生怨。 故王者賞人必酬其功,爵人必甄其德。[四]善人 同處,則日聞嘉訓;惡人從游,則 日生邪情。孔子曰:『益者三友,損者三友。』[五] 邪臣惑君,亂妾危主,以非所言則 悅於耳,以非所行則翫於目,故令人君不能遠之。仲尼 曰:『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,近 之則不遜,遠之則怨。』蓋聖人之明戒也!昔光武皇帝 與嚴光俱寢,上天之異,其夕即 見。[六]夫以光武之聖德,嚴光之高賢,君臣合道, 尚降此變,豈況陛下今所親幸,以 賤為貴,以卑為尊哉?惟陛下遠讒諛之人,納謇謇之 士,除左右之權,寤宦官之敝。使 積善日熙,[七]佞惡消殄,則干□可除。」帝省其 奏。因以病自上,乞骸骨還家。靈帝 復特徵,不行,病卒。   注[一]尚書周公戒成王曰:「孺子其朋,孺子其 朋,慎其往!」 注[二]公羊經書「宋萬弒其君捷」。傳曰:「宋 萬嘗與魯莊公戰,獲於莊公,歸捨 諸宮中,數月然後歸之。與宋閔公博,婦人在側,萬 曰:『甚矣魯侯之淑,魯侯之美! 天下諸侯宜為君者唯魯侯爾。』閔公矜此婦人,妒其 言,顧曰:『此虜也,魯侯之美惡 乎至?』萬怒,搏閔公,絕其脰。」 注[三]李延年,中山人也。身及父母兄弟皆故倡 人也。武帝時,延年女弟得幸,號 曰李夫人。延年善歌舞,為協律都尉,佩二千石印綬, 與上臥起。弟季與中人亂,出入 驕恣,上遂誅延年兄弟。韓嫣,韓王信之曾孫也。武帝 為王時,與嫣相愛,後位至上大 夫,賞賜擬鄧通,與上臥起,出入永巷,以奸聞被誅。 注[四]甄,明也。 注[五]論語孔子曰:「友直,友諒,友多聞,益 矣。友便僻,友善柔,友便佞,損 矣。」 注[六]事見逸人傳。 注[七]熙,廣也。 子驥,白馬令,亦稱善士。[一]   注[一]謝承書曰興字驥。 徐璆字孟玉,[一]廣陵海西人也。父淑,度遼將 軍,有名於邊。[二]璆少博學,辟 公府,舉高第。[三]稍遷荊州刺史。時董太后姊子張 忠為南陽太守,因埶放濫,臧罪數 億。璆臨當之部,太后遣中常侍以忠屬璆。璆對曰: 「臣身為國,不敢聞命。」太后怒, 遽征忠為司隸校尉,以相威臨。璆到州,舉奏忠臧余一 億,使冠軍縣上簿詣大司農,以 彰暴其事。又奏五郡太守及屬縣有臧污者,悉征案罪, 威風大行。中平元年,與中郎將 朱鑈擊黃巾賊於宛,破之。張忠怨璆,與諸閹官構造無 端,璆遂以罪征。 有破賊功,得免官歸家。後再征,遷汝南太守,轉 東海相,所在化行。   注[一]璆音仇。 注[二]謝承書曰:「淑字伯進,寬裕 *(傳)**[博]*學,習孟氏易、春秋公羊傳、禮 記、周官。善誦太公六韜,交接英雄,常有壯志。」 注[三]袁山松書曰:「璆少履清高,立朝正色。 稱揚後進,惟恐不及。」 獻帝遷許,以廷尉征,當詣京師,道為袁術所劫, 授璆以上公之位。璆乃歎曰: 「龔勝、鮑宣,獨何人哉?守之必死!」[一]術 不敢逼。術死軍破,璆得其盜國璽, 及還許,上之,[二]並送前所假汝南、東海二郡印 綬。司徒趙溫謂璆曰: 「君遭大難,猶存此邪?」璆曰:「昔蘇武困於匈 奴,不隊七尺之節,況此方寸印 乎?」   注[一]龔勝字君賓,楚人也。好學明經,哀帝時 為光祿大夫,乞骸骨。王莽即位, 遣使以上卿征,勝不食而死。鮑宣字子都,渤海人也, 哀帝時為司隸校尉。 王莽輔政,誅漢忠臣不附己者,宣及何武等皆死。 注[二]□宏曰:「秦以前以金、玉、銀為方寸璽。 秦以來天子獨稱璽,又以玉,腢 下莫得用。其玉出藍田山,題是李斯書,其文曰『受命 於天,既壽永昌』,號曰傳國璽。 漢高祖定三秦,子嬰獻之,高祖即位乃佩之。王莽篡 位,就元後求璽,後乃出以投地, 上螭一角缺。及莽敗時,仍帶璽紱,杜吳殺莽,不知取 璽,公賓就斬莽首,並取璽。更 始將李松送上更始。赤眉至高陵,更始奉璽上赤眉。建 武三年,盆子奉以上光武。孫堅 從桂陽入雒討董卓,軍於城南,見井中有五色光,軍人 莫敢汲,堅乃浚得璽。袁術有僭 盜意,乃拘堅妻求之。術得璽,舉以向肘。魏武謂之 曰:『我在,不聽汝乃至此。』」 時璆得而獻之。 後拜太常,使持節拜曹操為丞相。操以相讓璆,璆 不敢當。卒於官。 論曰:孫懿以高明見忌,而受欺於陰計;翟酺資譎 數取通,而終之以謇諫。豈性智 自有周偏,先後之要殊度乎?應氏七世才聞,而奉、劭 采章為盛。及撰著篇籍,甄紀異 知,雖雲小道,亦有可觀者焉。延、璆應對辯正,而不 *(可)*犯陵上之尤,斯固辭之不 可以已也。[一]   注[一]左氏傳孔子曰:「辭之不可以已也如是 夫!子產有辭,諸侯賴之。」 贊曰:楊終、李法,華陽有聞。[一]二應克聰, 亦表汝濆。[二]翟酺詐懿,霍諝請 舅。延能訐帝,璆亦啎後。   注[一]益州,古梁州之域。尚書曰:「華陽黑水 惟梁州。」孔安國注曰:「北拒華 山之陽,南拒黑水。」故常璩□蜀事而謂之華陽國志 焉。 注[二]鄭玄注周禮曰:「水涯曰濆。」 校勘記   一五九七頁一二行民懷土思群書治要「民」作 「人」。按:作「人」是,此蓋後人 回改而誤者。 一六00頁二行豈可不臨深履薄以為至戒按:王先 謙謂末有復語,疑此衍文。 一六00頁四行鑒念前往按:殿本「往」作 「世」。 一六00頁八行晉侯殺其太子申生至直稱君者甚之 也按:章懷引經傳多刪節,此注 所引,與公羊傳原文更多出入。公羊傳原文作「晉侯殺 其世子申生。曷為直稱晉侯以殺? 殺世子母弟直稱君者甚之也」。 一六00頁一一行廖子防及光俱為黃門郎按:沉家 本謂光、防乃廖弟,非廖子,注 謬。此傳上文言廖不訓諸子,下文言廖不納,子豫後坐 縣書誹謗,廖以就國,則終所稱 黃門郎即指廖子豫,廖傳不言豫為黃門郎,史文不具 耳。下文「視成任性」注引馬防傳 云云,亦誤。 一六00頁一二行選長者之有節行者與之居按:史 記外戚傳作「選長者士之有節行 者與居」。 一六0三頁七行此最安危*[之極]*戒據汲本、殿本 補。 一六0四頁二行權並族害*(屍)**[己]*奸行據汲 本、殿本改。 一六0四頁八行斂天下之財按:「天」下原脫 「下」字,逕據汲本、殿本補。 一六0五頁六行叛羌千餘騎徙敦煌來鈔郡界按:刊 誤謂案文「徙」當作「從」。 一六0五頁一三行*(宜升)**[斗]*歷改憲*[宜]*行 先王至德要道校補引錢大昭說, 謂「升」當作「斗」,見春秋保干圖。校補謂案續志律 歷中篇論歷,凡三引保干圖讖文, 皆作「三百年斗歷改憲」。所謂斗歷者,即古法冬至日 在建星,建星謂北斗也。歲十二 月以配天之十二辰,取斗杓所指為驗,閏月無中氣,則 北斗邪指兩辰之閒,以定四時而 成歲。漢興迄章帝,改用四分歷,適當三百年,已應斗 歷改憲之讖矣。輔本謂漢更有四 百年之難,其數即起於三百年改憲之閒,宜豫修省,以 銷其禍,則注引耆舊傳「宜」字, 並當在「斗歷改憲」下也。今據改。 一六0六頁一行上檄章救酺按:殿本考證王會汾謂 上移下曰檄,此止可言上章耳, 不應有「檄」字,明衍。 一六0六頁四行孝文皇帝始置一經博士汲本「一 經」作「五經」。惠校本作「一 經」,惠所據乃北宋本也。集解引周壽昌說,謂據王氏 玉海引此,作「文帝始置一經博 士」,殆宋本此書有作「一經」者,非「五經」也。今 按:證以章懷注,則作「五經」 為合,作「一經」者,殆後人以文帝未嘗於五經□置博 士而改之耳。 一六0七頁一一行行部四十二縣按:集解引錢大昕 說,謂郡國志汝南郡領三十七城, 此云「四十二」,未詳。 一六0七頁一四行奉少為上計吏按:刊誤謂「吏」 當作「史」。 一六0八頁一六行富*(臣)**[辰]*諫曰據汲本改。 一六0九頁一行喪婦之長女不娶為其不受命也按: 李慈銘謂「喪婦」當作「喪父」。 今韓詩外傳無此文。何氏公羊莊二十七年解詁與此略 同,惟「為其不受命也」作「無教 戒也」。大戴禮本命篇又小異。 一六0九頁三行數萬言按:汲本作「數十萬言」。 一六0九頁六行謝承書*(曰)*應氏譜並雲字仲遠據 刊誤刪。 一六0九頁六行漢官儀又作*[仲]*瑗據汲本、殿本 補。 一六一一頁四行夫時化則刑重按:集解引錢大昕 說,謂案漢書刑法志「治則刑重, 亂則刑輕」。此傳及注中「化」字本是「治」字,唐人 諱治,故章懷注范史,多改「治」 為「理」,亦有改為「化」者,「世」皆改為「代」, 亦有改為「時」者,此傳下文 「時輕時重」是也。 一六一二頁八行顧由是無計慮耳按:汲本、殿本 「由無」作「無由」。 一六一二頁一四行故膠*(東)**[西]*相董仲舒按: 集解引錢大昕說,謂「膠東」當 作「膠西」。今據改。 一六一三頁六行斯文之族按:汲本「族」作 「俗」。 一六一四頁一一行惟*(萃)**[悴]*古字通據汲本、 殿本改。 一六一四頁一五行釋時俗嫌疑按:汲本「釋」作 「識」。 一六一四頁一六行皆傳於時按:「於」原作 「乎」,逕據汲本、殿本改。 一六一五頁一行弟子瑒按:原本正文及注「瑒」字 皆斗「宜」,各本不誤,逕改正。 一六一五頁二行瑒字德璉按:原於「璉」作 「□」,□不成字,據汲本、殿本徑改 正。 一六一六頁一五行謂遵依常轍按:「謂」原斗 「論」,「勂」原斗「徹」,逕據汲 本、殿本改正。 一六一七頁一行不食烏喙按:「喙」原斗「啄」, 逕據汲本、殿本改正。下同。 一六一七頁六行令容駟馬蓋車按:「令」原斗 「今」,逕據汲本、殿本改正。 一六一七頁一三行子鑈按:汲本、殿本「鑈」作 「雋」。 一六一八頁三行在事二年按:汲本、殿本「二」作 「三」。 一六一八頁七行尚書令陳蕃任事則化按:御覽四二 七、四五二引,「化」並作 「治」,此亦避唐諱改。 一六一八頁八行昔朱雲廷折欄檻按:刊誤謂案文 「廷」下少「爭」字。 一六一九頁二行河南尹鄧萬按:集解引王補說,謂 通鑒作「鄧萬世」,本書鄧後、 陳蕃傳引並作「鄧萬世」。又引惠棟說,謂唐諱 「世」,故削之,猶「韓擒虎」為「韓 擒」也。 一六一九頁七行爵人必甄其德按:「必」原斗 「以」,逕據汲本、殿本改正。 一六二0頁四行出入驕恣按:「驕」原斗「嬌」, 逕據汲本、殿本改正。 一六二0頁一二行徐璆字孟玉殿本「玉」作 「本」。按:集解引洪亮吉說,謂案先 賢行狀作「孟平」,汝南先賢傳作「孟玉」。校補謂洪 氏歷舉孟平、孟玉兩說,知所見 本正文亦必作「孟本」。 一六二一頁三行構造無端按:「構」原斗「構」, 逕改正。 一六二一頁五行璆音仇按:殿本此下有「字孟玉」 三字。校補謂殿本就監本改刊, 其正文作「字孟本」,注當是「一作字孟玉」,脫「一 作」二字。 一六二一頁六行寬裕*(傳)**[博]*學據汲本、殿本 改。 一六二二頁九行而不*(可)*犯陵上之尤集解引何焯 說,謂「可」字衍。今據刪。 後漢書卷四十九 王充王符仲長統列傳  第三十九   王充字仲任,會稽上虞人也,其先自魏郡元城徙 焉。充少孤,鄉里稱孝。後到京師, 受業太學,[一]師事扶風班彪。好博覽而不守章句。 家貧無書,常游洛陽市肆,閱所賣 書,一見輒能誦憶,遂博通觿流百家之言。後歸鄉里, 屏居教授。仕郡為功曹,以數諫 爭不合去。   注[一]袁山松書:「充幼聰朗。詣太學,觀天子 臨辟雍,作六儒論。」 充好論說,始若詭異,終有理實。以為俗儒守文, 多失其真,乃閉門潛思,絕慶吊 之禮,戶牖牆壁各置刀筆。箸論衡八十五篇,二十餘萬 言,[一]釋物類同異,正時俗嫌 疑。   注[一]袁山松書曰:「充所作論衡,中土未有傳 者,蔡邕入吳始得之,恆秘玩以為 談助。其後王朗為會稽太守,又得其書,及還許下,時 人稱其才進。或曰,不見異人, 當得異書。問之,果以論衡之益,由是遂見傳焉。」抱 樸子曰:「時人嫌蔡邕得異書, 或搜求其帳中隱處,果得論衡,抱數卷持去。邕丁寧之 曰:『唯我與爾共之,勿廣 也。』」刺史董勤闢為從事,轉治中,自免還家。友人 同郡謝夷吾上書薦充才學,[一]   肅宗特詔公車征,病不行。年漸七十,志力衰耗, 乃造養性書十六篇,裁節嗜欲, 頤神自守。永元中,病卒於家。   注[一]謝承書曰:「夷吾薦充曰:『充之天才, 非學所加,雖前世孟軻、孫卿,近 漢楊雄、劉向、司馬遷,不能過也。』」王符字節信, 安定臨涇人也。少好學,有志操, 與馬融、竇章、張衡、崔瑗等友善。安定俗鄙庶孽, [一]而符無外家,為鄉人所賤。自 和、安之後,世務游宦,當塗者更相薦引,而符獨耿介 不同於俗,以此遂不得升進。志 意蘊憤,乃隱居著書三十餘篇,以譏當時失得,不欲章 顯其名,故號曰潛夫論。其指訐 時短,討□物情,[二]足以觀見當時風政,著其五篇 云爾。   注[一]何休注公羊傳云:「孽,賤也。」 注[二]訐,攻也。□,責也。 貴忠篇曰: 夫帝王之所尊敬者天也,皇天之所愛育者人也。今 人臣受君之重位,牧天之所愛, 焉可以不安而利之,養而濟之哉?是以君子任職則思利 人,達上則思進賢,故居上而下 不怨,在前而後不恨也。書稱「天工人其代之」。王者 法天而建官,[一]故明主不敢以 私授,忠臣不敢以虛受。竊人之財猶謂之盜,況偷天官 以私己乎![二]以罪犯人,必加 誅罰,況乃犯天,得無咎乎?夫五*(世)**[代]*之臣, 以道事君,[三]澤及草木,仁被 率土,是以福祚流衍,本支百世。[四]季世之臣,以 諂媚主,不思順天,專杖殺伐。白 起、蒙恬,秦以為功,天以為賊; [五]息夫、董賢,主以為忠,天以為盜。[六]易 曰:「德薄而位尊,智小而謀大, 鮮不及矣。」[七]是故德不稱,其禍必酷;能不稱, 其殃必大。夫竊位之人,天奪其鑒。 [八]雖有明察之資,仁義之志,一旦富貴,則背親捐 舊,喪其本心,□骨肉而親便辟, 薄知友而厚犬馬,寧見朽貫千萬,而不忍貸人一錢,情 知積粟腐倉,而不忍貸人一鬥, 骨肉怨望於家,細人謗讟於道。前人以敗,後爭襲之, 誠可傷也。   注[一]尚書咎繇謨曰:「亡曠庶官,天工人其代 之。」孔安國注云:「言人代天理 官,不可以天官私非其才也。」又曰:「明王奉若天 道,建邦設都。」孔安國注云: 「天有日、月、北斗、五星二十八宿,皆有尊卑相正之 法。言明王奉順此道,以立國設 都也。」 注[二]左傳介之推曰:「竊人之財猶謂之盜,況 貪天功以為己力乎?」 注[三]五代謂唐、虞、夏、殷、周也。 注[四]詩大雅曰:「文王孫子,本支百世。」 注[五]史記曰,白起為秦將,與趙戰於長平,坑 趙卒四十五萬人。蒙恬為秦將,北 逐戎翟,築長城,起臨洮至遼東,延袤萬餘裡。此為虐 於人也。 注[六]息夫躬字子微,哀帝時,告東平王雲事, 封宜陵侯。董賢字聖卿,得幸哀帝, 為賢起大第於北闕下,封為高安侯。 注[七]易系辭之言。 注[八]論語孔子曰:「臧文仲其竊位者歟?」左 傳晉卜偃曰:「虢必亡矣,天奪之 鑒而益其疾也。」杜預注云「鑒,所以自照」也。 歷觀前政貴人之用心也,與嬰兒子其何異哉?嬰兒 有常病,貴臣有常禍,父母有常 失,人君有常過。嬰兒常病,傷於飽也;貴臣常禍,傷 於寵也。哺乳多則生□病,富貴 盛而致驕疾。愛子而賊之,驕臣而滅之者,非一也。極 其罰者,乃有僕死深牢,銜刀都 巿,[一]豈非無功於天,有害於人者乎?夫鳥以山為 埤而增巢其上,魚以泉為淺而穿穴 其中,卒所以得者餌也。[二]貴戚願其宅吉而制為令 名,欲其門堅而造作鐵樞,卒其所 以敗者,非苦禁忌少而門樞朽也,常苦崇財貨而行驕僭 耳。   注[一]趙將李牧為韓倉所譖,賜死。將自誅,臂 短不能及,銜刀於柱以自殺。 見戰國策。 注[二]曾子之文也。亦見大戴禮。 不上順天心,下育人物,而欲任其私智,竊弄君 威,反戾天地,欺誣神明。居累卵 之危,而圖太山之安,為朝露之行,而思傳世之功。 [一]豈不惑哉!豈不惑哉!   注[一]朝露言易盡也。蘇子曰:「人生一世,若 朝露之托於桐葉耳,其與幾何!」 浮侈篇曰: 王者以四海為家,兆人為子。一夫不耕,天下受其 饑;一婦不織,天下受其寒。 [一]今舉俗捨本農,趨商賈,牛馬車輿,填塞道 路,游手為巧,充盈都邑,[二]   務本者少,浮食者觿。「商邑翼翼,四方是極。」 [三]今察洛陽,資末業者什於農 夫,虛偽游手什於末業。是則一夫耕,百人食之,一婦 桑,百人衣之,以一奉百,孰能 供之!天下百郡千縣,巿邑萬數,類皆如此。本末不足 相供,則民安得不饑寒?饑寒並 至,則民安能無奸軌?奸軌繁多,則吏安能無嚴酷?嚴 酷數加,則下安能無愁怨?愁怨 者多,則咎徵並臻。下民無聊,而上天降□,則國危 矣。   注[一]文子曰:「神農之法曰:『丈夫丁壯不 耕,天下有受其饑者,婦人當年不織, 天下有受其寒者。故其耕不強者,無以養生,其織不力 者,無以衣形。』」注[二]游手 為巧謂雕鏤之屬也。 注[三]詩商頌文也。鄭玄注云:「極,中也。翼 翼然可則□,乃四方之中正也。」 夫貧生於富,弱生於強,亂生於化,危生於安。 [一]是故明王之養民,憂之勞之, 教之誨之,慎微防萌,以斷其邪。故易美節以制度,不 傷財,不害民。[二]   七月之詩,大小教之,終而復始。由此觀之,人固 不可恣也。[三]   注[一]富而不節則貧,強而驕人則弱,居理而不 修德則亂,恃安而不慎微則危矣。 注[二]「節以制度」以下,並節卦彖辭也。鄭玄 注云:「空府臧則傷財,力役繁則 害人,二者奢泰之所致。」 注[三]七月,詩豳風也。大謂耕桑之法,小謂索 綯之類。自春及冬,終而復始也。 今人奢衣服,侈飲食,事口舌而習調欺。或以謀奸 合任為業,[一]或以游博持掩為 事。[二]丁夫不扶廣鋤,而懷丸挾彈,攜手上山遨 遊,或好取土作丸賣之,外不足禦寇 盜,內不足禁鼠雀。或作泥車瓦狗諸戲弄之具,以巧詐 小兒,此皆無益也。   注[一]合任謂相合為任俠也。 注[二]博謂六博,掩謂意錢也。前書貨殖傳曰 「又況掘頤搏掩犯奸成富」也。 詩刺「不績其麻,巿也婆娑」。[一]又婦人不修 中饋,休其蠶織,[二]而起學巫祝, 鼓舞事神,以欺誣細民,熒惑百姓妻女。羸弱疾病之 家,懷憂憤憤,易為恐懼。至使奔 走便時,去離正宅,崎嶇路側,風寒所傷,奸人所利, 盜賊所中。 或增禍重祟,至於死亡,而不知巫所欺誤,反恨事 神之晚,此妖妄之甚者也。   注[一]詩陳風也。婆娑,舞魍。謂婦人於巿中歌 舞以事神也。 注[二]易家人卦六二曰:「在中饋,貞吉。」鄭 玄注云:「中饋,酒食也。」詩大 雅曰:「婦無公事,休其蠶織。」 或刻畫好繒,以書祝辭;或虛飾巧言,希致福祚; 或糜折金彩,令廣分寸;或斷截 觿縷,繞帶手腕;或裁切綺縠,繨紩成幡。皆單費百 縑,用功千倍,破牢為偽,以易就 難,坐食嘉谷,消損白日。[一]夫山林不能給野火, 江海不能實漏琶,皆所宜禁也。   注[一]損或作「捐」。 昔孝文皇帝躬衣弋綈,[一]革舄韋帶。而今京師 貴戚,衣服飲食,車輿廬第,奢過 王制,固亦甚矣。且其徒御僕妾,皆服文組彩牒, [二]錦繡綺紈,葛子升越,筩中女布。 [三]犀象珠玉,虎魄輂瑁,石山隱飾,金銀錯鏤, [四]窮極麗靡,轉相誇宛。[五]其嫁 娶者,車軿數里,緹帷竟道,[六]騎奴侍童,夾轂並 引。富者競欲相過,貧者恥其不逮, 一饗之所費,破終身之業。古者必有命然後乃得衣繒絲 而乘車馬,[七]今雖不能復古, 宜令細民略用孝文之制。   注[一]前書音義曰:「弋,皁也。綈,繒也。」 注[二]牒即今疊布也。 注[三]說文曰:「綺,文繒也。」前書曰:「齊 俗作冰紈。」子,細稱也。沉懷遠 南越志曰:「蕉布之品有三,有蕉布,有竹子布,又有 葛焉。雖精麤之殊,皆同出而異 名。」楊雄蜀都賦曰:「布則蜘蛛作絲,不可見風,筩 中黃潤,一端數金。」盛弘之荊 州記曰:「秭歸縣室多幽閒,其女盡織布至數十升。」 今永州俗猶呼貢布為女子布也。 注[四]廣雅曰:「虎魄,珠也。生地中,其上及 旁不生草,深者八九尺。初時如桃 膠,凝堅乃成。其方人以為枕。出罽賓及大秦國。」吳 錄曰:「輂瑁似龜而大,出南 海。」山石謂隱起為山石之文也。 注[五]郭景純注子虛賦曰:「詫,誇也。」宛與 詫通也。 注[六]蒼頡篇曰:「軿,衣車。」軿音薄丁反, 又步田反。 注[七]尚書大傳曰:「古之帝王者必有命。人能 敬長矜孤,取捨好讓者,命於其君, 得乘飾車軿馬,衣文錦。未有命者,不得衣,不得乘, 乘衣者有罰。」 古之葬者,厚衣之以薪,葬之中野,不封不樹,喪 期無數。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, [一]桐木為棺,葛采為緘,[二]下不及泉,上不洩 臭。中世以後,轉用楸梓槐柏杶樗之 屬,各因方土,裁用膠漆,使其堅足恃,其用足任,如 此而已。 今者京師貴戚,必欲江南檽梓豫章之木。[三]邊 遠下土,亦競相放□。夫檽樟豫章, 所出殊遠,伐之高山,引之窮谷,入海乘淮,逆河泝 洛,工匠雕刻,連累日月,會觿而 後動,多牛而後致,重且千斤,功將萬夫,而東至樂 浪,西達敦煌,費力傷農於萬里之 地。古者墓而不墳,中世墳而不崇。仲尼喪母,頤高四 尺,遇雨而崩,弟子請修之,夫 子泣曰:「古不修墓。」[四]及鯉也死,有棺無幟。 文帝葬芷陽,[五]明帝葬洛南,皆 不臧珠寶,不起山陵,墓雖卑而德最高。今京師貴戚, 郡縣豪家,生不極養,死乃崇喪。 或至金縷玉匣,檽梓楩□,多埋珍寶偶人車馬,造起大 頤,廣種松柏,廬舍祠堂,務崇 華侈。案鄗畢之陵,南城之頤,[六]周公非不忠,曾 子非不孝,以為□君愛父,不在於 聚財,揚名顯親,無取於車馬。昔晉靈公多賦以雕牆, 春秋以為*(非)**[不]*君; [七]華元、樂舉厚葬文公,君子以為不臣。[八] 況於腢司士庶,乃可僭侈主上,過 天道乎?[九]   注[一]易系辭之言也。 注[二]屍子曰:「禹之喪法,死於陵者葬於陵, 死於澤者葬於澤,桐棺三寸,制喪 三日。」墨子曰:「舜西教乎七戎,道死,葬南巴之 中,衣衾三領,款木之棺,葛以緘 之。」采猶蔓也。緘,束也。 注[三]檽音乃豆反,見埤蒼。爾雅曰:「栵 檽。」音而。注云「檽似槲□而痺小」, 恐非棺槨之用。豫章即樟木也。 注[四]孔子合葬母於防,曰:「吾聞之,古也墓 而不墳。」於是封之崇四尺。孔子 先反,門人後,雨甚至。孔子曰:「爾來何遲也?」 曰:「防墓崩。」孔子泫然流涕曰: 「吾聞之,古不修墓。」見禮記也。 注[五]縣名,屬京兆,文帝后改曰霸陵。 注[六]畢,周文王、武王葬地也。司馬遷云「在 鄗東南杜中」,無墳隴,在今咸陽 縣西北。孔安國注尚書雲在長安西北。南城山,曾子父 所葬,在今沂州費縣西南也。 注[七]左傳:「晉靈公不君,厚斂以雕牆。」杜 預注云:「不君,失君道也。雕, 畫也。」 注[八]左傳:「宋文公卒,始厚葬,用蜃炭,益 車馬,始用殉,幟有四阿,棺有翰 檜。君子謂華元、樂舉於是不臣,是□君於惡也。」 注[九]前書貢禹曰:「今大夫僭諸侯,諸侯僭天 子,天子過天道,其日久矣。」 實貢篇曰: 國以賢興,以諂衰;君以忠安,以佞危。此古今之 常論,而時所共知也。然衰國危 君,繼踵不絕者,豈時無忠信正直之士哉,誠苦其道不 得行耳。夫十步之閒,必有茂草; 十室之邑,必有忠信。[一]是故亂殷有三仁,小□多 君子。[二]   今以大漢之廣土,士民之繁庶,朝廷之清明,上下 之修正,而官無善吏,位無良臣。 此豈時之無賢,諒由取之乖實。夫志道者少與,逐俗者 多疇,是以朋黨用私,背實趨華。 其貢士者,不復依其質干,准其才行,但虛造聲譽,妄 生羽毛。略計所舉,歲且二百。 覽察其狀,則德侔顏、冉,詳核厥能,則鮮及中人,皆 總務陞官,自相推達。夫士者貴 其用也,不必求備。故四友雖美,能不相兼; [三]三仁齊致,事不一節。高祖佐命,出自亡秦; 光武得士,亦資暴莽。況太平之 時,而雲無士乎!   注[一]說苑曰:「十步之澤,必有芳草。」論語 曰「十室之邑,必有忠信」也。 注[二]亂殷謂紂時也。三仁,箕子、微子、比干 也。左傳,吳季札適□,悅蘧瑗、 史狗、史□、公子荊、公叔發、公子朝,曰:「□多君 子,未有患也。」又臧宣叔曰: 「□之於晉,不得為次國。」杜預注云:「春秋之時, 以強弱為大小,□雖侯爵,猶為 小國。」 注[三]尚書大傳孔子曰:「文王得四臣,丘亦得 四友。」謂回也為胥附,賜也為奔 走,師也為先後,由也為禦侮,其能各不同也。 夫明君之詔也若聲,忠臣之和也如響。長短大小, 清濁疾徐,必相應也。且攻玉以 石,洗金以鹽,[一]濯錦以魚,浣布以灰。夫物固有 以賤理貴,以醜化好者矣。智者□ 短取長,以致其功。今使貢士必核以實,其有小疵,勿 強衣飾,[二]   出處默語,各因其方,則蕭、曹、周、韓之倫,何 足不致,吳、鄧、梁、竇之屬, 企踵可待。孔子曰:「未之思也,夫何遠之有?」   注[一]詩小雅曰:「它山之石,可以攻玉。」今 之金工發金色者,皆淬之於鹽水焉。 注[二]衣飾謂裝飾以成其過也。衣音於氣反。 愛日篇曰: 國之所以為國者,以有民也。民之所以為民者,以 有谷也。谷之所以豐殖者,以有 民功也。功之所以能建者,以日力也。化國之日舒以 長,故其民閒暇而力有餘;亂國之 日促以短,故其民困務而力不足。舒長者,非謂羲和安 行,[一]   乃君明民靜而力有餘也。促短者,非謂分度損減, [二]乃上闇下亂,力不足也。 孔子稱「既庶則富之,既富乃教之」。是故禮義生 於富足,盜竊起於貧窮;富足生 於寬暇,貧窮起於無日。 聖人深知力者民之本,國之基也,故務省徭役,使 之愛日。是以堯□羲和,欽若昊 天,敬授民時。明帝時,公車以反支日不受章奏, [三]帝聞而怪曰:「民廢農桑,遠來 詣闕,而復拘以禁忌,豈為政之意乎!」於是遂蠲其 制。*(令)**[今]*冤民仰希申訴, 而令長以神自畜,[四]百姓廢農桑而趨府廷者,相續 道路,非朝餔不得通,非意氣不得 見。[五]或連日累月,更相瞻視;或轉請鄰里,饋糧 應對。歲功既虧,天下豈無受其饑 者乎?   注[一]羲和,日也。山海經曰:「東南海之外, 甘水之閒,有羲和之國。有女子曰 羲和,方浴日於甘泉。羲和者,帝俊之妻,是生十 日。」郭璞注曰:「羲和蓋天地始生 日月者也。」 注[二]洛書甄耀度曰「凡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 度之一,一度為千九百三十二里。 日一日行一度,月一日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一」也。 注[三]凡反支日,用月朔為正。戌、亥朔一日反 支,申、酉朔二日反支,午、未朔 三日反支,辰、巳朔四日反支,寅、卯朔五日反支, 子、丑朔六日反支。 見陰陽書也。 注[四]難見如神也。 注[五]說文曰:「餔謂日加申時也。」今為 「晡」字也。 孔子曰:「聽訟吾猶人也。」從此言之,中才以 上,足議曲直,鄉亭部吏,亦有任 決斷者,而類多枉曲,蓋有故焉。夫理直則恃正而不 橈,事曲則諂意以行賕。 不橈故無恩於吏,行賕故見私於法。若事有反覆, 吏應坐之,吏以應坐之故,不得 不枉之於庭。以羸民之少黨,而與豪吏對訟,其埶得無 屈乎?縣承吏言,故與之同。 若事有反覆,縣亦應坐之,縣以應坐之故,而排之 於郡。以一民之輕,而與一縣為 訟,其理豈得申乎?事有反覆,郡亦坐之,郡以共坐之 故,而排之於州。 以一民之輕,與一郡為訟,其事豈獲勝乎?既不肯 理,故乃遠詣公府。公府復不能 察,而當延以日月。貧弱者無以曠旬,強富者可盈千 日。理訟若此,何枉之能理乎?正 士懷怨結而不見信,[一]猾吏崇奸軌而不被坐,此小 民所以易侵苦,而天下所以多困窮 也。   注[一]信讀曰伸。 且除上天感痛致□,但以人功見事言之。自三府州 郡,至於鄉縣典司之吏,辭訟之 民,官事相連,更相檢對者,日可有十萬人。一人有 事,二人經營,是為日三十萬人廢 其業也。以中農率之,則是歲三百萬人受其饑者也。然 則盜賊何從而銷,太平何由而作 乎?詩云:「莫肯念亂,誰無父母?」[一]百姓不 足,君誰與足?可無思哉!可無思哉!   注[一]詩小雅也。 述赦篇曰: 凡療病者,必知脈之虛實,氣之所結,然後為之 方,故疾可愈而壽可長也。為國者, 必先知民之所苦,禍之所起,然後為之禁,故奸可塞而 國可安也。今日賊良民之甚者, 莫大於數赦贖。赦贖數,則惡人昌而善人傷矣。何以明 之哉? 夫謹□之人,身不蹈非,又有為吏正直,不避強 禦,而奸猾之黨橫加誣言者,皆知 赦之不久故也。善人君子,被侵怨而能至闕庭自明者, 萬無數人;數人之中得省問者, 百不過一;既對尚書而空遣去者,復什六七矣。其輕薄 奸軌,既陷罪法,怨毒之家冀其 辜戮,以解畜憤,而反一□悉蒙赦釋,令惡人高會而誇 宛,老盜服臧而過門,孝子見讎 而不得討,遭盜者鶯物而不敢取,痛莫甚焉! 夫養稂莠者傷禾稼,惠奸軌者賊良民。[一]書 曰:「文王作罰,刑茲無赦。」[二]   先王之制刑法也,非好傷人肌膚,斷人壽命也;貴 威奸懲惡,除人害也。故經稱 「天命有德,五服五章哉,天討有罪,五刑五用哉」; 詩刺「彼宜有罪,汝反脫之」。 [三]古者唯始受命之君,承大亂之極,寇賊奸軌,難 為法禁,故不得不有一赦,與之更 新,頤育萬民,以成大化。非以養奸活罪,放縱天賊 也。夫性惡之民,民之豺狼,雖得 放宥之澤,終無改悔之心。旦脫重梏,夕還囹圄,嚴明 令尹,不能使其斷絕。何也?凡 敢為大奸者,才必有過於觿,而能自媚於上者也。多散 誕得之財,奉以諂諛之辭,以轉 相驅,[四]   非有第五公之廉直,孰不為顧哉?[五]論者多 曰:「久不赦則奸軌熾而吏不制,宜 數肆眚以解散之。」此未昭政亂之本源,不察禍福之所 生也。   注[一]爾雅曰:「稂,童徹。」郭璞注云:「莠 類也。」詩曰:「不稂不莠。」稂 音郎。 注[二]康誥之言也。 注[三]詩大雅也。「此宜無罪,汝反收之;彼宜 有罪,汝反脫之」。毛萇注云: 「脫,赦也。」 注[四]誕猶虛也。 注[五]謂第五倫也。為司空,性廉直也。 後度遼將軍皇甫規解官歸安定,鄉人有以貨得鴈門 太守者,亦去職還家,書刺謁規。 規臥不迎,既入而問:「卿前在郡食鴈美乎?」有頃, 又白王符在門。規素聞符名,乃 驚遽而起,衣不及帶,屣履出迎,援符手而還,與同 坐,極歡。 時人為之語曰:「徒見二千石,不如一縫掖。」 [一]言書生道義之為貴也。符竟不 仕,終於家。   注[一]禮記儒行孔子曰:「丘少居魯,衣逢掖之 衣。」鄭玄注曰:「逢猶大也。 大掖之衣,大袂單衣也。」 仲長統字公理,山陽高平人也。少好學,博涉書 記,贍於文辭。年二十餘,遊學青 、徐、並、冀之閒,與交友者多異之。并州刺史高干, 袁紹甥也。素貴有名,招致四方 游士,士多歸附。統過干,干善待遇,訪以當時之事。 統謂干曰:「君有雄志而無雄才, 好士而不能擇人,所以為君深戒也。」干雅自多,不納 其言,統遂去之。無幾,干以並 州叛,卒至於敗。[一]並冀之士皆以是異統。[二]   注[一]魏志曰:「高干叛,欲*[南]*奔*(南)*荊 州,上洛都尉王琰捕斬之」也。 注[二]異其有知人之鑒也。 統性俶儻,敢直言,不矜小節,默語無常,時人或 謂之狂生。每州郡命召,輒稱疾 不就。常以為凡游帝王者,欲以立身揚名耳,而名不常 存,人生易滅,優遊偃仰,可以 自娛,欲卜居清曠,以樂其志,論之曰:「使居有良田 廣宅,背山臨流,溝池環□,竹 木周布,場圃築前,果園樹後。舟車足以代步涉之艱, 使令足以息四體之役。養親有兼 珍之膳,妻孥無苦身之勞。[一]良朋萃止,則陳酒餚 以娛之;嘉時吉日,則亨羔豚以奉 之。木躇畦苑,遊戲平林,[二]濯清水,追涼風,釣 遊鯉,弋高鴻。諷於舞雩之下,詠 歸高堂之上。[三]安神閨房,思老氏之玄虛;呼吸精 和,求至人之彷彿。[四]與達者數 子,論道講書,俯仰二儀,錯綜人物。彈南風之雅操, 發清商之妙曲。[五]消搖一世之 上,睥睨天地之閒。不受當時之責,永保性命之期。如 是,則可以陵霄漢,出宇宙之外 矣。 豈羨夫入帝王之門哉!」又作詩二篇,以見其志。 辭曰:   注[一]孥讀曰奴。 注[二]木躇猶踟木也。 注[三]雩,祭旱之名也。為壇而□其上,以祈雨 焉。論語曾點曰:「春服既成,冠 者五六人,童子六七人,浴乎沂,風乎舞雩,詠而 歸。」 注[四]老子曰:「玄之又玄,虛其心,實其 腹。」呼吸謂嚥氣養生也。莊子曰: 「吹煦呼吸,吐故納新。」又曰「至人無己」也。 注[五]家語曰:「舜彈五弦之琴,造南風之詩 曰:『南風之熏兮,可以解吾人之慍 兮。南風之時兮,可以阜吾人之財兮。』」三禮圖曰: 「琴本五弦,曰宮、商、角、征 、羽,文王增二,曰少宮、少商,弦最清也。」 飛鳥遺跡,蟬蛻亡殼。騰蛇□鱗,神龍喪角。 [一]至人能變,達士拔俗。乘雲無轡, 騁風無足。垂露成幃,張霄成幄。沆瀣當餐,九陽代 燭。[二]恆星艷珠,朝霞潤玉。六 合之內,恣心所欲。人事可遺,何為侷促?   注[一]王充論衡曰:「蠐螬化為復育,復育轉為 蟬。蟬之去復育,龜之解甲,蛇之 脫皮,可謂屍解矣。」蛻音式銳反。爾雅曰:「騰蛇有 鱗。」廣雅曰:「有角曰龍。」 喪角,解角也。 注[二]霄,摩天赤氣也。在旁曰幃,在上曰幄。 陵陽子明經曰:「沆瀣者,北方夜 半氣也。」九陽謂日也。山海經曰「陽谷上有扶木,九 日居下枝,一日居上枝」也。 大道雖夷,見幾者寡。任意無非,適物無可。古來 繞繞,委曲如瑣。百慮何為,至 要在我。寄愁天上,埋憂地下。叛散五經,滅□風、 雅。百家雜碎,請用從火。 抗志山棲,游心海左。元氣為舟,微風為柂。 [一]敖翔太清,縱意容冶。   注[一]柂,船尾也,音徒可反。 尚書令荀彧聞統名,奇之,舉為尚書郎。後參丞相 曹操軍事。每論說古今及時俗行 事,恆發憤歎息。因著論名曰昌言,[一]凡三十四 篇,十餘萬言。   注[一]昌,當也。尚書曰:「汝亦昌言。」 獻帝遜位之歲,統卒,時年四十一。友人東海繆襲 常稱統才章足繼西京董、賈、劉 、楊。[一]今簡撮其書有益政者,略載之雲。   注[一]董仲舒、賈誼、劉向、楊雄也。襲字熙 伯,辟御史府,後至尚書、光祿勳。 理亂篇曰: 豪傑之當天命者,未始有天下之分者也。無天下之 分,故戰爭者競起焉。於斯之時, 並偽假天威,矯據方國,擁甲兵與我角才智,程勇力與 我競雌雄,不知去就,疑誤天下, 蓋不可數也。角知者皆窮,角力者皆負,形不堪復伉, 埶不足復校,乃始羈首繫頸,就 我之銜紲耳。[一]夫或曾為我之尊長矣,或曾與我為 等儕矣,或曾臣虜我矣,或曾執囚 我矣。彼之蔚蔚,皆匈詈腹詛,幸我之不成,[二]而 以奮其前志,詎肯用此為終死之分 邪?   注[一]銜,勒也。紲,韁也。 注[二]蔚與郁古字通。 及繼體之時,民心定矣。普天之下,賴我而得生 育,由我而得富貴,安居樂業,長 養子孫,天下晏然,皆歸心於我矣。豪傑之心既絕,士 民之志已定,貴有常家,尊在一 人。當此之時,雖下愚之才居之,猶能使恩同天地,威 侔鬼神。暴風疾霆,不足以方其 怒;陽春時雨,不足以喻其澤;周、孔數千,無所復角 其聖;賁、育百萬,無所復奮其 勇矣。 彼後嗣之愚主,見天下莫敢與之違,自謂若天地之 不可亡也,乃奔其私嗜,騁其邪 欲,君臣宣淫,上下同惡。[一]目極角抵之觀,耳窮 鄭□之聲。[二]入則耽於婦人,出 則馳於田獵。荒廢庶政,□亡人物,澶漫彌流,無所底 極。[三]   信任親愛者,盡佞諂容說之人也;寵貴隆豐者,盡 后妃姬妾之家也。使餓狼守庖廚, 饑虎牧牢豚,遂至熬天下之脂膏,斲生人之骨髓。怨毒 無聊,禍亂並起,中國擾攘,四 夷侵叛,土崩瓦解,一朝而去。昔之為我哺乳之子孫 者,今儘是我飲血之寇讎也。至於 運徙埶去,猶不覺悟者,豈非富貴生不仁,沉溺致愚疾 邪?存亡以之迭代,政亂從此周 復,天道常然之大數也。[四]   注[一]左傳洩冶諫陳靈公曰:「公卿宣淫,人無 □焉。」杜預注云:「宣,示也。」 注[二]武帝元封三年,作角抵戲。音義云:「兩 兩相當角力,角伎蓺射御,故名角 抵,蓋雜伎樂*(以)**[也]*,巴俞戲魚龍蔓延之屬也。 後更名平樂觀。」禮記曰「鄭音 好濫淫志,宋音宴安溺志」也。 注[三]澶漫猶縱逸也。澶音徒旦反。莊子外篇曰 「澶漫為樂」也。 注[四]左傳曰「美惡周必復,天之道也。」 又政之為理者,取一切而已,非能斟酌賢愚之分, 以開盛衰之數也。日不如古,彌 以遠甚,豈不然邪?漢興以來,相與同為編戶齊民,而 以財力相君長者,世無數焉。而 清絜之士,徒自苦於茨棘之閒,無所益損於風俗也。豪 人之室,連棟數百,膏田滿野, 奴婢千腢,徒附萬計。[一]船車賈販,周於四方;廢 居積貯,滿於都城。[二]琦賂寶貨, 巨室不能容;[三]馬牛羊豕,山谷不能受。妖童美 妾,填乎綺室;倡謳*(妓)*[伎]樂, 列乎深堂。賓客待見而不敢去,車騎交錯而不敢進。三 牲之肉,臭而不可食;清醇之酎, 敗而不可飲。睇盼則人從其目之所視,喜怒則人隨其心 之所慮。此皆公侯之廣樂,君長 之厚實也。苟能運智詐者,則得之焉;苟能得之者,人 不以為罪焉。源發而橫流,路開 而四通矣。求士之捨榮樂而居窮苦,[四]□放逸而赴束 縛,夫誰肯為之者邪![五]夫亂 世長而化世短。亂世則小人貴寵,君子困賤。當君子困 賤之時,局高天,蹐厚地,猶恐 有鎮厭之禍也。[六]逮至清世,則復入於矯枉過正之 檢。老者耄矣,不能及寬饒之俗; 少者方壯,將復困於衰亂之時。是使奸人擅無窮之福 利,而善士掛不赦之罪辜。苟目能 辯色,耳能辯聲,口能辯味,體能辯寒溫者,將皆以修 絜為諱惡,設智巧以避之焉,況 肯有安而樂之者邪?斯下世人主一切之愆也。   注[一]徒,觿也。附,親也。 注[二]史記曰:「轉轂百數,廢居蓄邑。」注 云:「有所廢,有所蓄,言其乘時射 利也。」 注[三]琦,瑋也。抱樸子曰「片玉可以琦,奚必 俟盈尺」也。 注[四]捨音式者反。 注[五]束縛謂自潔清如拘執也。 注[六]詩小雅曰:「謂天蓋高,不敢不局;謂地 蓋厚,不敢不蹐。」毛萇注云: 「局,曲也。蹐,累足也。」 昔春秋之時,周氏之亂世也。逮乎戰國,則又甚 矣。秦政乘並兼之埶,放虎狼之心, [一]屠裂天下,吞食生人,暴虐不已,以招楚漢用兵 之苦,甚於戰國之時也。漢二百年 而遭王莽之亂,[二]計其殘夷滅亡之數,又復倍乎 秦、項矣。 以及今日,名都空而不居,百里絕而無民者,不可 勝數。[三]此則又甚於亡新之時 也。悲夫!不及五百年,大難三起,[四]中閒之亂, 尚不數焉。變而彌猜,下而加酷, [五]推此以往,可及於盡矣。嗟乎!不知來世聖人救 此之道,將何用也?又不知天若窮 此之數,欲何至邪?   注[一]政,始皇名也。 注[二]漢至王莽篡位二百一十四年。雲二百者, 舉全數。 注[三]孝平帝時,凡郡國一百三,縣邑一千三百 一十四,道三十四,侯國二百四十 一。地東西九千三百二里,南北一萬三百六十八里。人 戶一千二百二十三萬三千六十二, 口五千九百五十九萬四千九百七十八。此漢家極盛之 時。遭王莽喪亂,暨光武中興,海 內人戶,准之於前,十裁二三,邊方蕭條,略無孑遺。 孝靈遭黃巾之寇,獻帝嬰董卓之禍,英雄潟峙,白 骨膏野,兵亂相尋三十餘年,三 方既寧,萬不存一也。 注[四]秦三王二帝通在位四十九年,前漢二百三 十年,後漢百九十五年,凡四百七 十四年,故雲不及五百年也。三起謂秦末及王莽並獻帝 時也。 注[五]下猶後也。 損益篇曰: 作有利於時,制有便於物者,可為也。事有乖於 數,法有翫於時者,可改也。 故行於古有其多,用於今無其功者,不可不變。變 而不如前,易有多所敗者,亦不 可不復也。漢之初興,分王子弟,委之以士民之命,假 之以殺生之權。於是驕逸自恣, 志意無厭。魚肉百姓,以盈其欲;報蒸骨血,以快其 情。上有篡叛不軌之奸,下有暴亂 殘賊之害。雖藉親屬之恩,蓋源流形埶使之然也。降爵 削土,稍稍割奪,卒至於坐食奉 祿而已。然其洿穢之行,淫昏之罪,猶尚多焉。故淺其 根本,輕其恩義,猶尚假一日之 尊,收士民之用。況專之於國,擅之於嗣,豈可鞭笞叱 宛,而使唯我所為者乎?時政雕 敝,風俗移易,純樸已去,智惠已來。[一]出於禮制 之防,放於嗜欲之域久矣,固不可 授之以柄,假之以資者也。是故收其奕世之權,校其從 橫之埶,善者早登,否者早去, [二]故下土無壅滯之士,國朝無專貴之人。此變之 善,可遂行者也。   注[一]老子曰「智惠出,有大偽」也。 注[二]去音袪莒反。 井田之變,豪人貨殖,館舍佈於州郡,田畝連於方 國。身無半通青綸之命,而竊三 辰龍章之服;[一]不為編戶一伍之長,而有千室名邑 之役。[二]榮樂過於封君,埶力侔 於守令。財賂自營,犯法不坐。刺客死士,為之投命。 至使弱力少智之子,被穿帷敗, 寄死不斂,冤枉窮困,不敢自理。雖亦由網禁□闊,蓋 分田無限使之然也。今欲張太平 之紀綱,立至化之基趾,齊民財之豐寡,正風俗之奢 儉,非井田實莫由也。此變有所敗, 而宜復者也。   注[一]十三州志曰:「有秩、嗇夫,得假半章 印。」續漢輿服志曰:「百石,青紺 綸,一采,宛轉繆織,長丈二尺。」說文:「綸,青絲 綬也。」鄭玄注禮記曰:「綸, 今有秩、嗇夫所佩也。」三辰,日、月、星也。龍章謂 山龍之章。皆畫於衣也。 注[二]周禮小司徒職:「五人為伍。」前書曰: 「五家為伍,伍有長。」論語孔子 曰:「千室之邑,百乘之家。」言豪強之家,身無品 秩,而強富比於公侯也。 肉刑之廢,輕重無品,下死則得髡鉗,下髡鉗則得 鞭笞。[一]死者不可復生,而髡 者無傷於人。髡笞不足以懲中罪,安得不至於死哉! [二]夫雞狗之攘竊,男女之淫奔, 酒醴之賂遺,謬誤之傷害,皆非值於死者也。殺之則甚 重,髡之則甚輕。不制中刑以稱 其罪,則法令安得不參差,殺生安得不過謬乎?今患刑 輕之不足以懲惡,則假臧貨以成 罪,托疾病以諱殺。[三]科條無所准,名實不相應, 恐非帝王之通法,聖人之良制也。 或曰:過刑惡人,可也;過刑善人,豈可復哉?曰:若 前政以來,未曾枉害善人者,則 有罪不死也,[四]是為忍於殺人*(也)*,而不忍於刑 人也。今令五刑有品,輕重有數, 科條有序,名實有正,非殺人逆亂鳥獸之行甚重者,皆 勿殺。[五]嗣周氏之秘典,續呂 侯之祥刑,此又宜復之善者也。[六]   注[一]下猶減也。 注[二]言髡笞太輕,不足畏懼,而奸人冒罪,以 陷於死。明復古肉刑,則人不陷於 死也。 注[三]假增臧貨,以益其罪。托稱疾病,令死於 獄也。 注[四]言善人有罪,亦當殺之也。 注[五]鳥獸之行謂蒸報也。 注[六]周禮大司寇職:「掌邦之三典,以佐王刑 邦國,詰四方,一曰刑新國用輕典, 二曰刑平國用中典,三曰刑亂國用重典。」祥,善也。 尚書曰:「教爾祥刑。」 易曰:「陽一君二臣,君子之道也;陰二君一臣, 小人之道也。」[一]然則寡者, 為人上者也;觿者,為人下者也。一伍之長,才足以長 一伍者也;一國之君,才足以君 一國者也;天下之王,才足以王天下者也。愚役於智, 猶枝之附干,此理天下之常法也。 制國以分人,立政以分事,人遠則難綏,事總則難了。 今遠州之縣,或相去數百千里, 雖多山陵洿澤,猶有可居人種穀者焉。當更制其境界, 使遠者不過二百里。明版籍以相 數閱,審什伍以相連持,[二]限夫田以斷並兼,定五 刑以救死亡,[三]益君長以興政理, 急農桑以豐委積,去末作以一本業,敦教學以移情性, 表德行以厲風俗,核才蓺以□官 宜,簡精悍以習師田,[四]修武器以存守戰,嚴禁令 以防僭差,信實罰以驗懲勸,糾游 戲以杜奸邪,察苛刻以絕煩暴。審此十六者以為政務, 操之有常,課之有限,安寧勿懈 墯,有事不迫遽,聖人復起,不能易也。   注[一]系詞之文也。陽卦一陽而二陰,陰卦一陰 而二陽。陽為君,陰為臣。 注[二]周禮曰:「凡在版者。」注云:「版,名 籍也,以版為之也。」 注[三]司馬法曰:「步百為畝,畝百為夫,夫三 為屋,屋三為井。」並兼謂豪富之 家以財埶並取貧人之田而兼有之。 注[四]周禮曰:「凡師田斬牲以左右徇陳。」注 云:「示犯誓必殺也。」 向者,天下戶過千萬,除其老弱,但戶一丁壯,則 千萬人也。遺漏既多,又蠻夷戎 狄居漢地者尚不在焉。丁壯十人之中,必有堪為其什伍 之長,推什長已上,則百萬人也。 又十取之,則佐史之才已上十萬人也。又十取之,則可 使在政理之位者萬人也。以筋力 用者謂之人,人求丁壯;以才智用者謂之士,士貴耆 老。 充此制以用天下之人,猶將有儲,何嫌乎不足也? 故物有不求,未有無物之歲也; 士有不用,未有少士之世也。夫如此,然後可以用天 性,究人理,興頓廢,屬斷絕,[一] 網羅遺漏,拱柙天人矣。[二]   注[一]屬猶續也。 注[二]拱,執也。柙,檻也。柙,音下甲反。 或曰:善為政者,欲除煩去苛,並官省職,為之以 無為,事之以無事,何子言之雲 雲也?[一]曰:若是,三代不足摹,聖人未可師也。 [二]君子用法制而至於化,小人用 法制而至於亂。均是一法制也,或以之化,或以之亂, 行之不同也。苟使豺狼牧羊豚, 盜跖主徵稅,國家昏亂,吏人放肆,則惡復論損益之閒 哉![三]夫人待君子然後化理, 國待蓄積乃無憂患。君子非自農桑以求衣食者也,蓄積 非橫賦斂以取優饒者也。奉祿誠 厚,則割剝貿易之罪乃可絕也;蓄積誠多,則兵寇水旱 之□不足苦也。故由其道而得之, 民不以為奢;由其道而取之,民不以為勞。天□流行, 開倉庫以稟貸,不亦仁乎?衣食 有餘,損靡麗以散施,不亦義乎?彼君子居位為士民之 長,固宜重肉累帛,朱輪四馬。 今反謂薄屋者為高,藿食者為清,既失天地之性,又開 虛偽之名,使小智居大位,庶績 不鹹熙,未必不由此也。得拘絜而失才能,非立功之實 也。[四]以廉舉而以貪去,非士 君子之志也。[五]夫選用必取善士。善士富者少而貧 者多,祿不足以供養,安能不少營 私門乎?從而罪之,是設機置稨以待天下之君子也。 [六]   注[一]老子云「為無為,事無事」也。 注[二]摹,法也。三代皆用肉刑及井田之法,今 不用,是不摹之也。 注[三]惡音烏。 注[四]拘絜謂自拘束而絜其身者,即隱逸之人 也。 注[五]去音欺呂反。 注[六]稨,穿地陷獸也。機,弩牙也。 盜賊凶荒,九州代作,饑饉暴至,軍旅捽髮,橫稅 弱人,割奪吏祿,所恃者寡,所 取者猥,[一]萬里懸乏,首尾不救,徭役並起,農桑 失業,兆民呼嗟於昊天,貧窮轉死 於溝壑矣。今通肥饒之率,計稼穡之入,令畝收三斛, 斛取一鬥,未為甚多。一歲之閒, 則有數年之儲,雖興非法之役,恣奢侈之欲,廣愛幸之 賜,猶未能盡也。不循古法,規 為輕稅,及至一方有警,一面被□,未逮三年,校計騫 短,坐視戰士之蔬食,立望餓殍 之滿道,如之何為君行此政也?[二]二十稅一,名之 曰貊,況三十稅一乎?[三]夫薄吏 祿以豐軍用,緣於秦征諸侯,續以四夷,漢承其業,遂 不改更,危國亂家,此之由也。 今田無常主,民無常居,吏食日稟,[四]*(祿)*班 *[祿]*未定。可為法制,畫一定科, 租稅十一,更賦如舊。[五]今者土廣民稀,中地未 墾;[六]雖然,猶當限以大家,勿令 過制。 其地有草者,盡曰官田,力堪農事,乃聽受之。若 聽其自取,後必為奸也。   注[一]猥猶多也。 注[二]孟子曰:「塗有餓莩而不知發。」趙岐注 云:「餓死者曰莩」。莩與殍通, 音皮表反。 注[三]孟子載白圭曰:「吾欲二十而取一何 如?」孟子曰:「子之道貊*[道]*也。」 趙岐注云:「貊,夷貊之人在荒者也。貊在北方, 其氣寒,不生五穀,無中國之禮, 故可二十取一而足也。」此言欲輕稅也。 注[四]稟,給也。 注[五]更賦,已見光武紀也。 注[六]上田已耕,唯中地已下未也。 法誡篇曰: 周禮六典,頤宰貳王而理天下。[一]春秋之時, 諸侯明德者,皆一卿為政。爰及戰 國,亦皆然也。秦兼天下,則置丞相,而貳之以御史大 夫。自高帝逮於孝成,因而不改, 多終其身。漢之隆盛,是惟在焉。夫任一人則政專,任 數人則相倚。政專則和諧,相倚 則違戾。和諧則太平之所興也,違戾則荒亂之所起也。 光武皇帝慍數世之失權,忿強臣之竊命,[二]矯 枉過直,政不任下,雖置三公,事 歸台閣。[三]自此以來,三公之職,備員而已,然政 有不理,猶加譴責。而權移外戚之 家,寵被近習之豎,親其黨類,用其私人,內充京師, 外布列郡,顛倒賢愚,貿易選舉, 疲駑守境,貪殘牧民,撓擾百姓,忿怒四夷,[四]招 致乖叛,亂離斯瘼。[五]怨氣並作, 陰陽失和,三光虧缺,怪異數至,蟲螟食稼,水旱為 □,此皆戚宦之臣所致然也。反以 策讓三公,至於死免,乃足為叫呼蒼天,號咷泣血者 也。又中世之選三公也,務於清□ 謹慎,循常習故者。是婦女之檢柙,鄉曲之常人耳,惡 足以居斯位邪?[六]埶既如彼, 選又如此,而慾望三公勳立於國家,績加於生民,不亦 遠乎?昔文帝之於鄧通,可謂至 愛,而猶展申徒嘉之志。[七]夫見任如此,則何患於 左右小臣哉?至如近世,外戚臣豎 請托不行,意氣不滿,立能陷人於不測之禍,惡可得彈 正者哉!曩者任之重而責之輕, 今者任之輕而責之重。昔賈誼感絳侯之困辱,因陳大臣 廉恥之分,開引自裁之端。[八] 自此以來,遂以成俗。 繼世之主,生而見之,習其所常,曾莫之悟。嗚 呼,可悲夫!左手據天下之圖,右 手刎其喉,愚者猶知難之,況明哲君子哉![九]光武 奪三公之重,至今而加甚,不假後 黨以權,數世而不行,蓋親疏之埶異也。[一0]母后 之黨,左右之人,有此至親之埶, 故其貴任萬世。常然之敗,無世而無之,莫之斯鑒,亦 可痛矣。未若置丞相自總之。若 委三公,則宜分任責成。夫使為政者,不當與之婚姻; 婚姻者,不當使之為政也。如此, 在位病人,[一一]舉用失賢,百姓不安,爭訟不息, 天地多變,人物多妖,然後可以分 此罪矣。   注[一]爾雅曰:「頤,大也。」貳謂副貳也。周 禮天官頤宰「掌建邦之六典,以佐 王理邦國。一曰理典,以理官府;二曰教典,以擾萬 姓;三曰禮典,以諧萬姓;四曰政 典,以均萬姓;五曰刑典,以愨萬姓;六曰事典,以生 萬姓」也。 注[二]慍猶恨也。數代謂元、成、哀、平。強臣 謂王莽。 注[三]台閣謂尚書也。 注[四]撓音火高反。 注[五]瘼,病也。 注[六]檢柙猶規矩也。 注[七]展猶申也。文帝時,太中大夫鄧通居上 傍,有怠慢禮,丞相申屠嘉奏事見之, 罷朝,召通責之曰:「通小臣,戲殿上,大不敬,當 斬。」通頓首,首盡出血。文帝使 人召通,謝丞相曰:「此吾弄臣,君其釋之。」 注[八]文帝時賈誼上書曰:「大臣有罪,不執縛 係引而行也。其有大罪者,聞命則 北面再拜,跪而自裁,*(之)**[上]*不使人捽抑而刑之 也。」是時丞相絳侯周勃免就國, 人有告勃謀反,系長安獄,卒無事,復爵邑,故誼以此 譏上。上深納其言,是後大臣有 罪,皆自殺,不受刑也。 注[九]言不以重利害其生。事見莊子。 注[一0]言光武奪三公重任,今奪更甚。光武不 假後黨威權,數代遂不遵行。 此為三公疏,後族親故也。 注[一一]病人謂萬姓困敝也。 或曰:政在一人,權甚重也。曰:人實難得,何重 之嫌?昔者霍禹、竇憲、鄧騭、 梁冀之徒,籍外戚之權,管國家之柄;及其伏誅,以一 言之詔,詰朝而決,何重之畏乎? 今夫國家漏神明於媟近,輸權重於婦黨,筭十世而為之 者八九焉。 不此之罪而彼之疑,何其詭邪![一]   注[一]此謂後黨,彼謂三公也。詭猶違也。 論曰:百家之言政者尚矣。[一]大略歸乎寧固根 柢,革易時敝也。夫遭運無恆,意 見偏雜,故是非之論,紛然相乖。嘗試妄論之,[二] 以為世非胥、庭,人乖鷇飲,化多 萬肇,情故萌生。[三]雖周物之智,不能研其推變; 山川之奧,未足況其紆險。[四]則 應俗適事,難以常條。如使用審其道,則殊塗同會;才 爽其分,則一豪以乖。[五]   何以言之?若夫玄聖御世,則天同極,施捨之道, 宜無殊典。[六]而損益異運,文 樸遞行。[七]用明居晦,回泬於曩時;興戈陳俎,參 差於上世。[八]及至戴黃屋,服絺 衣,豐薄不齊,而致化則一;[九]亦有宥公族,黥國 儲,寬慘巨隔,而防非必同。此其 分波而共源,百慮而一致者也。[一0]若乃偏情矯 用,則枉直必過。[一一]故葛屨履霜, 敝由崇儉;[一二]楚楚衣服,戒在窮賒;[一三]   □禁厚下,以尾大陵弱;[一四]斂威峻罰,以苛 薄分崩。[一五]斯曹、魏之刺,所 以明乎國風;周、秦末軌,所以彰於微滅。故用捨之 端,興敗資焉。是以繁簡唯時,寬 猛相濟。刑書鐫鼎,事有可詳;三章在令,取貴能約。 [一六]太叔致猛政之□,國子流 遺愛之涕,[一七]宣孟改冬日之和,平陽循畫一之 法。斯實□張之弘致,可以征其統乎! [一八]數子之言當世失得皆究矣,然多謬通方之訓, 好申一隅之說。[一九]貴清靜者, 以席上為腐議;束名實者,以柱下為誕辭。[二0]或 推前王之風,可行於當年,有引救 敝之規,宜流於長世。稽之篤論,將為敝矣。如以舟無 推陸之分,瑟非常調之音,[二一] 不陽局以疑遠,不拘玄以妨素,則化樞各管其極,理略 可得而言與?[二二]   注[一]尚猶遠也。 注[二]謙不敢正言也。 注[三]赫胥氏、大庭氏並古之帝號。莊子曰: 「夫聖人鶉居而鷇飲。」言鶉鳥無常 居,鷇飲不假物,並淳樸時也。肇,始也。 注[四]易系辭曰:「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。」 推,遷也。莊子曰「凡人心險於山 川,難知於天」也。 注[五]用得其人,審其道也。授非其才,爽其分 也。易系辭曰:「天下同歸而殊塗, 一致而百慮。」易緯曰:「差以毫釐,失之千里。」 注[六]莊子曰:「玄聖,素王道也。」極猶致 也。言法天之道,同其致也。施捨猶 興廢也。 注[七]論語孔子曰:「殷因於夏禮,所損益可知 也。」樸,質也。禮記曰「文質再 而復」也。 注[八]回泬猶攜互不齊一也。泬音穴。 注[九]前書音義曰:「天子車以黃繒為蓋裡,故 曰黃屋。」韓子曰:「堯之王天下 也,冬日鹿裘,夏日葛衣。」絺,葛也。 注[一0]禮記曰:「公族有死罪,獄成,有司讞 於公曰『某之罪在大辟』,公曰 『宥之』。有司又曰『在大辟』,公又曰『宥之』。」 史記曰,秦孝公太子犯法,□鞅 曰「太子君嗣也,不可施刑,刑其傅公子虔,黥其師公 孫賈」也。 注[一一]孟子曰:「矯枉過直。」矯,正也。 枉,曲也。言正曲者過於直,以喻為 政者懲奢則太儉,患寬則傷猛,不能折衷也。 注[一二]詩魏風序曰:「葛屨,刺褊也。其君儉 嗇褊急,而無德以將之。」詩曰: 「糾糾葛屨,可以履霜。」鄭玄注云:「葛屨賤, 皮屨貴,魏俗至冬猶葛屨,可用 履霜,利其賤也。」 注[一三]詩曹風序曰:「蜉蝣,刺奢也。」詩 曰:「蜉蝣之羽,衣裳楚楚。」毛萇 注云:「蜉蝣,渠略也。朝生夕死,猶有羽翼以自飾。 楚楚,鮮魍也。喻曹朝腢臣皆小 人也。徒飾其衣裳,不知死亡之無日。」賒奢同。 注[一四]□禁謂防制太寬,厚下謂封建太廣。言周 室微弱而諸侯強盛,如尾大然。 左傳楚申無宇曰「末大必折,尾大不掉」也。 注[一五]斂,聚也。言秦酷法,以至分崩也。 注[一六]左傳曰:「鄭人鑄刑書。」杜預注云 「鑄刑書於鼎,以為國之常法」也。 高祖初入關,除秦苛法,約法三章,言其詳約不 同。 注[一七]左傳曰:「鄭子產有疾,謂子大叔曰: 『我死,子必為政。唯有德者能以 寬服人,其次莫如猛。』」又曰:「子產卒,仲尼聞 之,出涕曰:『古之遺愛也。』」 國子即子產也,鄭穆公子國之子,因以為姓也。 注[一八]宣孟,晉大夫趙盾也。左傳賈季對酆舒 曰:「趙衰,冬日之日也。趙盾, 夏日之日也。」注云:「冬日可愛,夏日可畏。」前書 平陽侯曹參為相國,百姓歌之曰: 「蕭何為法,講若畫一。曹參代之,守而勿失。載其清 靜,人以寧一。」 注[一九]一隅謂一方偏見也。 注[二0]清靜謂道家也。席上謂儒也。腐,朽 也。禮記儒行曰:「儒有席上之珍。」 高祖折隨何曰:「安用腐儒哉。」名實,名家也。 柱下,老子也。誕,虛也。言志 各不同也。 注[二一]古法不施於今,猶舟不可行之於陸也。 今法有合於時,如瑟可移柱而調也。 莊子曰「是推舟於陸,勞而無功」也。前書董仲舒曰: 「琴瑟不調,甚者必解而更張之, 乃可鼓也。為政不行,甚者必變而更化之,乃可理 也。」 注[二二]音余。 贊曰:管視好偏,腢言難一。救樸雖文,矯□必 疾。舉端自理,滯隅則失。詳觀時 蠹,成昭政術。[一]   注[一]滯隅謂偏執一隅也。淮南子曰:「非循一 跡之路,守一隅之指,而不與俗推 移也。」 校勘記   一六二九頁七行充幼聰朗按:汲本、殿本「朗」作 「明」。 一六三一頁四行夫五*(世)**[代]*之臣刊誤謂此 「世」字當是「代」字,後人誤改。 今據以回改。 一六三一頁七行是故德不稱其禍必酷能不稱其殃必 大刊誤謂「德不稱」下脫「其位」 二字,「能不稱」下脫「其祿」二字。按:集解引蘇輿 說,謂潛夫論貴忠篇作「德不稱 其任」,「能不稱其位」。 一六三二頁九行歷觀前政貴人之用心也按:集解引 蘇輿說,謂潛夫論「政」作 「世」,連下讀,疑此避唐諱改。 一六三四頁一三行懷憂憤憤按:殿本「憤憤」作 「憤憒」,今潛夫論亦作「憤憒」。 一六三四頁一五行此妖妄之甚者也按:「妖」原作 「□」,逕改正。 一六三五頁四行用功千倍按:集解引蘇輿說,謂 「千倍」當從元書作「十倍」。 一六三五頁一0行車軿數里汲本「軿」作「駢」。 校補謂車駢數里本指車馬言。 作「軿」者誤,章懷注亦誤。今按:下言「緹帷竟 道」,明指車言,作「軿」者是, 校補說非。 一六三七頁四行春秋以為*(非)**[不]*君殿本 「非」作「不」,與左傳合,今據改。 一六三七頁四行樂舉按:潛夫論作「樂呂」,成二 年左傳作「樂舉」,文十八年、 宣二年並作「樂呂」。 一六三七頁七行葬南巴之中按:集解引沉欽韓說, 謂墨子節葬篇「南巴之中」作 「南己之巿」。呂覽安死篇「舜葬於紀巿,不變其 肆」。高注「九疑山亦有紀邑」。己 與巴相似而誤。 一六三九頁六行出處默語按:殿本「默語」作「語 默」。 一六三九頁一三行化國之日舒以長按:潛夫論 「化」作「治」,此亦避唐諱改。 惠棟謂唐諱「治」,章懷注後漢書,隨文改易,此 篇「治國之日舒以長」,改為 「化國」,後人因之,遂有「光天化日」之語,豈非郢 書而燕說乎? 一六四0頁四行*(令)**[今]*冤民仰希申訴刊誤謂 案文「令」當作「今」。今據改。 一六四0頁一六行不橈故無恩於吏「橈」原作 「撓」,逕據殿本改。按:撓橈從手 從木,古互通,然上文既作「橈」,以改歸一律為是。 一六四二頁一二行頤育萬民按:汲本、殿本「民」 作「物」。 一六四四頁五行欲*[南]*奔*(南)*荊州張森楷校勘 記謂州名有「南」字,始見宋志, 漢、魏、晉俱無,此「南」字當在「奔」字上。按:魏 志袁紹傳正作「欲南奔荊州」, 今據改。 一六四五頁一三行騰蛇有鱗按:集解引沉欽韓說, 謂爾雅釋魚「騰」作「螣」,無 「有鱗」二字。 一六四五頁一三行有角曰龍按:集解引沉欽韓說, 謂廣雅「有角曰虯龍」,注脫 「虯」字。 一六四六頁一行抗志山棲按:汲本、殿本「棲」作 「西」。 一六四六頁二行微風為柂按:「柂」原斗「杝」, 逕改正。注同。 一六四七頁一五行政亂從此周復按:王先謙謂 「政」亦「治」字避諱改。 一六四八頁三行蓋雜伎樂*(以)**[也]*據漢書武帝 紀文穎注改。 一六四八頁四行宋音宴安溺志按:禮記樂記「安」 作「女」。 一六四八頁一一行倡謳*(妓)**[伎]*樂據集解本 改。 一六五0頁五行道三十四按:集解引洪亮吉說,謂 前書地理志「三十四」作「三十 二」。 一六五0頁五行南北一萬三百六十八里按:集解引 王鳴盛說,謂「南北一萬」下前 書有「三千」字,此脫。 一六五0頁一五行假之以殺生之權按:汲本、殿本 作「生殺之權」。 一六五二頁一0行是為忍於殺人*(也)*而不忍於刑 人也據刊誤刪。 一六五六頁七行*(祿)*班*[祿]*未定刊誤謂案文當 作「班祿」。今據改。 一六五六頁一二行子之道貊*[道]*也據汲本補,與 今本孟子合。 一六五六頁一二行趙岐注雲按:原本趙岐之「岐」 皆作「歧」,逕改正。 一六五七頁一四行而猶展申徒嘉之志按:汲本、殿 本「徒」作「屠」。 一六五九頁二行*(之)**[上]*不使人捽抑而刑之也 據殿本改,與前書賈誼傳合。 一六六二頁四行言其詳約不同按:「詳」原斗 「群」,逕改正。又按:汲本、殿本 作「言其詳約也」,無「不同」二字。 一六六三頁二行謂偏執一隅也按:「偏」原斗 「□」,逕改正。 後漢書卷五十 孝明八王列傳 第四十   孝明皇帝九子:賈貴人生章帝;陰貴人生梁節王 暢;余七王本書不載母氏。[一]   注[一]本書謂東觀記也。 千乘哀王建,永平三年封。明年薨。年少無子,國 除。 陳敬王羨,永平三年封廣平王。建初三年,有司奏 遣羨與鉅鹿王恭、樂成王黨俱就 國。肅宗性篤愛,不忍與諸王乖離,遂皆留京師。明 年,案輿地圖,令諸國戶口皆等, 租入歲各八千萬。羨博涉經書,有威嚴,與諸儒講論於 白虎殿。 七年,帝以廣平在北,多有邊費,[一]   乃徙羨為西平王,[二]分汝南八縣為國。及帝 崩,遺詔徙封為陳王,食淮陽郡,其 年就國。立三十七年薨,子思王鈞嗣。   注[一]廣平,縣,故城在今洺州永年縣北。 注[二]西平,縣,屬汝南郡也。 鈞立,多不法,遂行天子大射禮。[一]性隱賊, 喜文法,國相二千石不與相得者, 輒陰中之。憎怨敬王夫人李儀等,永元十一年,遂使客 隗久[二]殺儀家屬。 吏捕得久,系長平獄。[三]鈞欲斷絕辭語,復使 結客篡殺久。事發覺,有司舉奏, 鈞坐削西華、項、新陽三縣。[四]十二年,封鈞六弟 為列侯。[五]後鈞取掖庭出女李嬈 為小妻,[六]復坐削圉、宜祿、扶溝三縣。[七]永 初七年,封敬王孫安國為耕亭侯。   注[一]天子將祭,擇士而祭,謂之大射。大射之 禮,張三侯,虎侯、熊侯、豹侯, 示服猛也,皆以其皮方制之。樂用騶虞,九節。謝承書 曰「陳國戶曹史高慎諫國相曰: 『諸侯射豕,天子射熊,八彝六樽,禮數不同。昔季氏 設朱干玉戚以舞大夏。左傳曰: 「唯名與器,不可以假人。」奢僭之漸,不可聽也。』 於是諫爭不合,為王所非,坐司 寇罪」也。 注[二]「久」或作「文」。 注[三]長平,縣,屬陳國。 注[四]西華故城在今陳州□水縣西北。項,今陳 州項城縣也。新陽故城在今豫州真 陽縣西南也。 注[五]伏侯古今注曰「番為陽都鄉侯,千秋為新 平侯,參為周亭侯,壽為樂陽亭侯, 寶為博平侯,旦為高亭侯」也。 注[六]嬈音寧了反。 注[七]圉、扶溝並屬陳留都。宜祿屬汝南郡。 鈞立二十一年薨,子懷王竦嗣。立二年薨,無子, 國絕。 永寧元年,立敬王子安壽亭侯崇為陳王,是為頃 王。立五年薨,子孝王承嗣。 承薨,子愍王寵嗣。熹平二年,國相師遷追奏前相 魏愔與寵共祭天神,希幸非冀, 罪至不道。有司奏遣使者案驗。是時新誅勃海王悝, [一]靈帝不忍復加法,詔檻車傳送 愔、遷詣北寺詔獄,使中常侍王酺[二]與尚書令、侍 御史雜考。愔辭與王共祭黃老君, 求長生福而已,無它冀幸。酺等奏愔職在匡正,而所為 不端,遷誣告其王,罔以不道, 皆誅死。有詔赦寵不案。   注[一]靈帝熹平元年,悝被誣謀反自殺也。 注[二]華嶠書及宦者傳諸本並作「甫」,此云 「酺」,未詳孰是也。 寵善弩射,十發十中,中皆同處。[一]中平中, 黃巾賊起,郡縣皆□城走,寵有強 弩數千張,出軍都亭。[二]國人素聞王善射,不敢反 叛,故陳獨得完,百姓歸之者觿十 余萬人。及獻帝初,義兵起,寵率觿屯陽夏,[三]自 稱輔漢大將軍。國相會稽駱俊素有 威恩,時天下饑荒,鄰郡人多歸就之,俊傾資賑贍,並 得全活。後袁術求糧於陳而俊拒 絕之,術忿恚,遣客詐殺俊及寵,陳由是破敗。[四]   注[一]華嶠書曰:「寵射,其秘法以天覆地載, 參連為奇。又有三微、三小。三微 為經,三小為緯,經緯相將,萬勝之方,然要在機 牙。」 注[二]置軍營於國之都亭也。 注[三]縣名,屬淮陽國。夏音公雅反。 注[四]謝承書曰:「俊字孝遠,烏傷人。察孝 廉,補尚書侍郎,擢拜陳國相。人有 產子,厚致米肉,達府主意,生男女者,以駱為名。袁 術使部曲將張闓陽私行到陳,之 俊所,俊往從飲酒,因詐殺俊,一郡吏人哀號如喪父 母。」 是時諸國無復租祿,而數見虜奪,并日而食,轉死 溝壑者甚觿。夫人姬妾多為丹 *(陽)**[陵]*兵烏桓所略雲。 彭城靖王恭,永平九年賜號靈壽王。[一]十五 年,封為鉅鹿王。建初三年,徙封江 陵王,改南郡為國。元和二年,三公上言江陵在京師正 南,不可以封,乃徙為六安王, 以廬江郡為國。肅宗崩,遺詔徙封彭城王,食楚郡,其 年就國。 恭敦厚威重,舉動有節度,吏人敬愛之。永初六 年,封恭子阿奴為竹邑侯。[二]   注[一]取其美名也,下重熹王亦同。東觀記曰 「賜號,未有國邑」也。 注[二]竹邑,縣,屬沛郡,故城在今徐州符離縣 也。「竹邑」或為「邕」字,轉寫 誤也。 元初三年,恭以事怒子酺,酺自殺。[一]國相趙 牧以狀上,因誣奏恭祠祀惡言,大 逆不道。有司奏請誅之。恭上書自訟。朝廷以其素著行 義,令考實,無征,牧坐下獄, 會赦免死。[二]   注[一]東觀記曰:「恭子男丁前*[妻]*物故,酺 侮慢丁小妻,恭怒,閉酺馬廄,酺 亡,夜詣彭城縣欲上書,恭遣從官倉頭曉令歸,數責 之,乃自殺也。」 注[二]決錄注曰:「牧字仲師,長安人。少知 名,以公正稱。修春秋,事樂恢。 恢以直諫死,牧為陳冤得申。高第為侍御史、會稽 太守,皆有稱績。及誣奏恭,安 帝疑其侵,乃遣御史母丘歆覆案其事實,下牧廷尉,會 赦不誅,終於家。」 恭立四十六年薨,子考王道嗣。元初五年,封道弟 三人為鄉侯,[一]恭孫順為東安 亭侯。   注[一]東觀記曰:「丙為都鄉侯,國為安鄉侯, 丁為魯陽鄉侯。」 道立二十八年薨,子頃王定嗣。本初元年,封定兄 弟九人皆為亭侯。[一]   注[一]東觀記曰「定兄據卞亭侯,弟光昭陽亭 侯,固公梁亭侯,興蒲亭侯,延昌城 亭侯,祀梁父亭侯,堅西安亭侯,代林亭侯」也。 定立四年薨,子孝王和嗣。和性至孝,太夫人薨, 行喪陵次,毀胔過禮。傅相以聞。 桓帝詔使奉牛酒迎王還宮。和敬賢樂施,國中愛之。初 平中,天下大亂,和為賊昌務所 攻,避奔東阿,後得還國。 立六十四年薨,孫祗嗣。立七年,魏受禪,以為崇 德侯。 樂成靖王黨,永平九年賜號重熹王,十五年封樂成 王。黨聰惠,善史書,喜正文字。 與肅宗同年,尤相親愛。建初四年,以清河之遊、觀 津,勃海之東光、成平,涿郡之中 水、饒陽、安平、南深澤八縣益樂成國。[一]及帝 崩,其年就國。黨急刻不遵法度。舊 禁宮人出嫁,不得適諸國。有故掖庭技人哀置,嫁為男 子章初妻,[二]黨召哀置入宮與 通,初欲上書告之,黨恐懼,乃密賂哀置姊焦使殺初。 事發覺,黨乃縊殺內侍三人,以 絕口語。又取故中山簡王傅婢李羽生為小妻。永元七 年,國相舉奏之。和帝詔削東光、 鄡二縣。[三]   注[一]前書及郡國志清河無游縣。觀津故城在今 德州蓨縣東北,東光在滄州東光縣 南,成平在景城縣南,中水在今瀛州樂壽縣西北,南深 澤在今定州深澤縣東也。 注[二]哀,姓;置,名也。稱男子者,無官爵 也。 注[三]鄡縣屬鉅鹿郡。鄡音羌堯反。 立二十五年薨,子哀王崇嗣。立二月薨,無子,國 絕。 明年,和帝立崇兄修侯巡為樂成王,是為厘王。 [一]立十五年薨,子隱王賓嗣。 立八年薨,無子,國絕。   注[一]修縣*(及)**[即]*條縣,*(皆)*屬勃海。 條字或作「修」。 明年,復立濟北惠王子萇為樂成王后。萇到國數 月,驕淫不法,愆過累積,冀州刺 史與國相舉奏萇罪至不道。安帝詔曰:「萇有靦其面, 而放逸其心。[一]知陵廟至重, 承繼有禮,不惟致敬之節,肅穆之慎,乃敢擅損犧牲, 不備苾芬。[二]   慢易大姬,不震厥教。[三]出入顛覆,風淫於 家,娉取人妻,饋遺婢妾。毆擊吏人, 專己凶暴。愆罪莫大,甚可恥也。朕覽八辟之議,不忍 致之於理。[四]   其貶萇爵為臨湖侯。[五]朕無『則哲』之明,致 簡統失序,罔以尉承大姬,增懷永 歎。」[六]   注[一]靦,姡也。言面姡然無媿。姡音胡八反。 注[二]詩小雅曰:「苾苾芬芬,祀事孔明。」 注[三]大姬即萇所繼之母。震,懼也。 注[四]周禮司寇:「以八辟麗邦法:一曰議親之 辟,二曰議故之辟,三曰議賢之辟, 四曰議能之辟,五曰議功之辟,六曰議貴之辟,七曰議 勤之辟,八曰議賓之辟。」 注[五]臨湖屬廬江郡。 注[六]袁宏紀曰:「尚書侍郎冷宏議,以為自非 聖人,不能無過,故王太子生,為 立賢師傅以訓導之。是以目不見惡,耳不聞非,能保其 社稷,高明令終。萇少長藩國, 內無過庭之訓,外無師傅之道,血氣方剛,卒受榮爵, 幾微生過,遂陷不義。臣聞周官 議親,憃愚見赦。萇不殺無辜,以譴呵為非,無赫赫大 惡,可裁削奪損其租賦,令得改 過自新,革心向道。」案黃香集,香與宏共奏,此香之 辭也。 延光元年,以河閒孝王子得嗣靖王后。以樂成比廢 絕,故改國曰安平,是為安平孝 王。 立三十年薨,子續立。中平元年,黃巾賊起,為所 劫質,囚於廣宗。[一]賊平復國。 其年秋,坐不道被誅。立三十四年,國除。   注[一]今貝州宗城縣也,隨室諱改焉。 下邳惠王衍,永平十五年封。衍有容貌,肅宗即 位,常在左右。建初初冠,詔賜衍 師傅已下官屬金帛各有差。四年,以臨淮郡及九江之鐘 離、當塗、東城、歷陽、全椒合 十七縣益下邳國。[一]帝崩,其年就國。衍後病荒 忽,而太子卬有罪廢,諸姬爭欲立子 為嗣,連上書相告言。和帝憐之,使彭城靖王恭至下邳 正其嫡庶,立子成為太子。[二]   注[一]鐘離在今豪州鐘離縣東。當塗在縣西南。 東城在定遠縣東南。歷陽,和州縣 也。全椒,今滁州縣也。 注[二]東觀記載賜恭詔曰:「皇帝問彭城王始夏 無恙。蓋聞堯親九族,萬國協和, 書典之所美也。下邳王被病沉滯之疾,昏亂不明,家用 不寧,姬妾適庶,諸子分爭,紛 紛至今。前太子卬頑凶失道,陷於大辟,是後諸子更相 誣告,迄今適嗣未知所定,朕甚 傷之。惟王與下邳王恩義至親,正此國嗣,非王而誰? 禮重適庶之序,春秋之義大居正。 孔子曰:『惟仁者能好人,能惡人。』貴仁者所好惡得 其中也。太子國之儲嗣,可不慎 歟!王其差次下邳諸子可為太子者上名,將及景風拜授 印綬焉。」 衍立五十四年薨,子貞王成嗣。永建元年,封成兄 二人及惠王孫二人皆為列侯。 成立二年薨,子愍王意嗣。陽嘉元年,封意弟八人 為鄉、亭侯。中平元年,意遭黃 巾,□國走。賊平復國,數月薨。立五十七年,年九 十。 子哀王宜嗣,數月薨,無子,建安十一年國除。 梁節王暢,永平十五年封為汝南王。母陰貴人有 寵,暢尤被愛幸,國土租入倍於諸 國。肅宗立,緣先帝之意,賞賜恩寵甚篤。建初二年, 封暢舅陰棠為西陵侯。[一]四年, 徙為梁王,以陳留之郾、寧陵,濟陰之薄、單父、己 氏、成武,凡六縣,益梁國。[二] 帝崩,其年就國。   注[一]西陵,縣,屬江夏郡。 注[二]□,今許州郾陵縣也。寧陵,今宋州縣也。 薄故城在今曹州考城縣東北。 單父,今宋州縣也。己氏,今宋州楚丘縣也。成 武,今曹州縣也。 暢性聰惠,然少貴驕,頗不遵法度。歸國後,數有 惡夢,從官卞忌自言能使六丁, 善占夢,[一]暢數使卜筮。又暢乳母王禮等,因此自 言能見鬼神事,遂共佔氣,祠祭求 福。忌等諂媚,雲神言王當為天子。暢心喜,與相應 荅。永元五年,豫州刺史梁相舉奏 暢不道,考訊,辭不服。有司請征暢詣廷尉詔獄,和帝 不許。有司重奏除暢國,徙九真, 帝不忍,但削成武、單父二縣。暢籩懼,上疏辭謝曰: 「臣天性狂愚,生在深宮,長養 傅母之手,信惑左右之言。及至歸國,不知防禁。從官 侍史利臣財物,熒惑臣暢。臣暢 無所昭見,與相然諾,不自知陷死罪,以至考案。肌栗 心悸,自悔無所復及。自謂當實 時伏顯誅,魂魄去身,分歸黃泉。不意陛下聖德,枉法 曲平,不聽有司,[二]橫貸赦臣。 戰慄連月,未敢自安。上念以負先帝而令陛下為臣收污 天下,[三]誠無氣以息,筋骨不 相連。臣暢知大貸不可再得,自誓束身約妻子,不敢復 出入失繩墨,不敢復有所橫費。 租入有餘,乞裁食睢陽、谷孰、虞、蒙、寧陵五縣,還 余所食四縣。臣暢小妻三十七人, 其無子者願還本家。自選擇謹□奴婢二百人,其餘所受 虎賁、官騎及諸工技、鼓吹、倉 頭、奴婢、兵弩、廄馬皆上還本署。臣暢以骨肉近親, 亂聖化,污清流,既得生活,誠 無心面目以凶惡復居大宮,食大國,張官屬,藏什物。 願陛下加大恩,開臣自悔之門, 假臣小善之路,令天下知臣蒙恩,得去死就生,頗能自 悔。臣以公卿所奏臣罪惡詔書常 置於前,晝夜誦讀。臣小人,貪見明時,不能實時自 引,惟陛下哀臣,令得喘息漏刻。 若不聽許,臣實無顏以久生,下入黃泉,無以見先帝。 此誠臣至心。臣欲多還所受,恐 天恩不聽許,節量所留,於臣暢饒足。」詔報曰:「朕 惟王至親之屬,淳淑之美,傅相 不良,不能防邪,至令有司紛紛有言。今王深思悔過, 端自克責,朕惻然傷之。志匪由 *(於)**[王]*,咎在彼小子。[四]一日克己復禮,天 下歸仁。王其安心靜意,茂率休德。 易不雲乎:『一謙而四益。小有言,終吉。』[五]強 食自愛。」暢固讓,章數上,卒不 許。   注[一]六丁謂六甲中丁神也。若甲子旬中,則丁 卯為神,甲寅旬中,則丁巳為神之 類也。役使之法,先齋戒,然後其神至,可使致遠方物 及知吉凶也。 注[二]曲平,曲法申恩,平處其罪。 注[三]污,惡也。天下以帝赦王為惡,故言收惡 天下也。 注[四]謂由卞忌及王禮等也。 注[五]易謙卦曰:「天道虧盈而益謙,地道變盈 而流謙,鬼神害盈而福謙,人道惡 盈而好謙。」為謙是一,而天地神人皆益之,故曰「一 謙而四益」。訟卦初六曰:「小 有言,終吉。」言王雖小有訟言,而終吉也。 立二十七年薨,子恭王堅嗣。永元十六年,封堅弟 二人為鄉、亭侯。 堅立二十六年薨,子懷王匡嗣。永建二年,封匡兄 弟七人為鄉、亭侯。 匡立十一年薨,無子,順帝封匡弟孝陽亭侯成為梁 王,是為夷王。 立二十九年薨,子敬王元嗣。 立十六年薨,子彌嗣。立四十年,魏受禪,以為崇 德侯。 淮陽頃王□,永平*[十]*五年封常山王,建初四 年,徙為淮陽王,以汝南之新安、 西華益淮陽國。 立十六年薨,未及立嗣,永元二年,和帝立□小子 側復為常山王,奉□後,是為殤 王。 立十三年薨,父子皆未之國,並葬京師。側無子, 其月立兄防子侯章為常山王。 和帝憐章早孤,數加賞賜。延平元年就國。 立二十五年薨,是為靖王。子頃王儀嗣。永建二 年,封儀兄二人為亭侯。 儀立十七年薨,子節王豹嗣。*(永)**[元]*嘉元 年,封豹兄四人為亭侯。 豹立八年薨,子暠嗣。三十二年,遭黃巾賊,□國 走,建安十一年國除。 濟陰悼王長,永平十五年封。建初四年,以東郡之 離狐、陳留之長垣益濟陰國。 立十三年,薨於京師,無子,國除。 論曰:晏子稱「夫人生厚而用利,於是乎正德以幅 之,謂之幅利」。言人情須節以 正其德,亦由布帛須幅以成其度焉。[一]明帝封諸 子,租歲不過二千萬,馬後為言而不 得也。[二]賢哉!豈徒儉約而已乎!知驕貴之無猒, 嗜欲之難極也,故東京諸侯鮮有至 於禍敗者也。   注[一]左傳雲,齊景公與晏子邶殿之邑六十,晏 子不受,曰:「夫富如布帛之有幅 焉,為之度使無遷也。夫人生厚而用利,於是正德以幅 之,謂之幅利。過則為敗,吾不 敢貪多,所謂幅也。」 注[二]東觀明紀曰:「皇子之封,皆減舊制。嘗 案輿地圖,皇后在傍,言鉅鹿、樂 成、廣平各數縣,租谷百萬,帝令滿二千萬止。諸小王 皆當略與楚、淮陽相比,什減三 四。『我子不當與先帝子等』者也。」 贊曰:孝明傳胤,維城八國。陳敬嚴重,彭城厚 德。下邳嬰痾,梁節邪惑。三藩夙 齡,[一]黨惟荒忒。   注[一]謂千乘、淮陽、濟陰並早歿也。 校勘記   一六六七頁四行本書謂東觀記也按:「東」原斗 「雲」,逕據汲本、殿本改正。 一六六七頁八行與諸儒講論於白虎殿按:張森楷校 勘記謂何焯云「殿」疑作「觀」。 一六七0頁八行多為丹*(陽)**[陵]*兵據汲本、殿 本改。按:殿本考證謂「陵」監 本誤作「陽」,今改正。 一六七一頁五行恭子男丁前*[妻]*物故按:王先謙 謂今本東觀記「前」下有「妻」 字,是也。下又引東觀記,雲丁為魯陽鄉侯,則是丁未 物故,而物故者乃其妻也。今據 補。 一六七一頁一二行封定兄弟九人皆為亭侯按:校補 引錢大昭說,謂據東觀記當作 「兄弟八人」。 一六七二頁七行嫁為男子章初妻按:「初」原斗 「諸」,逕據汲本、殿本改正。 一六七三頁四行修縣*(及)**[即]*條縣*(皆)*屬勃 海集解引沉欽韓說,謂注「及」 當為「即」,又衍一「皆」字。今按:漢書地理志作 「修」,景帝紀、周亞夫傳作 「條」,師古曰「修音條」,是修縣即條縣也,沉說 是,今據改。 一六七三頁八行毆擊吏人按:「毆」原斗「驅」, 逕據集解本改正。 一六七四頁二行尚書侍郎冷宏按:汲本「冷」作 「泠」。 一六七四頁七行子續立按:汲本「續」作「績」。 一六七四頁一四行在今豪州按:殿本「豪」作 「濠」。 一六七六頁一行□今許州郾陵縣也按:「□」汲本 作「鄢」,殿本作「郾」。集解 引惠棟說,謂正文之「郾」,亦當依注作「鄢」。又引 錢大昕說,謂郡國志「郾」作 「□」,此字亦誤,當為「鄢」。校補謂案光武紀「三 月,光武別與諸將徇昆陽、定陵、 郾,皆下之」。彼注云「郾,今豫州郾城縣也」。章懷 既釋郾為豫州之郾城,則此雲許 州郾陵,當然是「鄢」非「郾」,不獨殿本注作「郾」 誤,各本正文作「郾」皆誤矣。 惟「鄢」之作「□」,似不應遽指為誤。鄢陵前、續志 均屬穎川郡,鄢前志屬陳留郡, 續志屬梁國,字則前志均作「傿」,續志均作「□」, 更無作「鄢」者,如以為誤,則 前志亦誤矣。 一六七六頁一一行而令陛下為臣收污天下按:集解 引顧炎武說,謂「收污」袁宏紀 作「收恥」,通鑒作「受污」。 一六七六頁一五行誠無心面目以凶惡復居大宮按: 集解引蘇輿說,謂「心」字疑衍。 一六七七頁一行假臣小善之路殿本「小」作 「遷」。今按:袁紀亦作「小」。 一六七七頁五行志匪由*(於)**[王]*咎在彼小子校 補引柳從辰說,謂「於」字系 「王」字之鬥,「咎」字屬下讀。又謂「於」當作 「王」,錢大昭已有是說。 今據改。 一六七八頁五行永平*[十]*五年封常山王校補引錢 大昭說,謂「五年」當作「十五 年」,脫「十」字。今據補。 一六七八頁五行以汝南之新安西華益淮陽國按:集 解引錢大昕說,謂汝南郡無新安 縣,疑「新陽」之鬥。 一六七八頁一一行*(永)**[元]*嘉元年據集解引錢 大昕說改。 後漢書卷五十一 李陳龐陳橋列傳 第四 十一   李恂字叔英,安定臨涇人也。少習韓詩,[一]教 授諸生常數百人。太守穎川李鴻請 署功曹,未及到,而州闢為從事。會鴻卒,恂不應州 命,而送鴻喪還鄉里。 既葬,留起頤墳,持喪三年。   注[一]韓嬰所傳詩也。 辟司徒桓虞府。後拜侍御史,持節使幽州,宣佈恩 澤,慰撫北狄,所過皆圖寫山川、 屯田、聚落百餘卷,悉封奏上,肅宗嘉之。拜兗州刺 史。以清約率下,常席羊皮,服布 被。遷張掖太守,有威重名。時大將軍竇憲將兵屯武 威,天下州郡遠近莫不修禮遺,恂 奉公不阿,為憲所奏免。 後復征拜謁者,使持節領西域副校尉。西域殷富, 多珍寶,諸國侍子及督使賈胡[一] 數遺恂奴婢、宛馬、金銀、香罽之屬,一無所受。 [二]北匈奴數斷西域車師、伊吾,隴 沙以西使命不得通,[三]恂設購賞,遂斬虜帥,縣首 軍門。自是道路夷清,威恩並行。   注[一]督使,主蕃國之使也。賈胡,胡之商賈 也。 注[二]袁山松書曰:「西域出諸香、石蜜。」 罽,織毛為布者。 注[三]前書曰:「車師前國王居交河城。」伊吾 故城在今瓜州晉昌縣北。廣志曰: 「流沙在玉門關外,東西數百里,有三斷名曰三隴 也。」 遷武威太守。後坐事免,步歸鄉里,潛居山澤,結 草為廬,獨與諸生織席自給。 會西羌反畔,恂到田舍,為所執獲。羌素聞其名, 放遣之。恂因詣洛陽謝。時歲荒, 司空張敏、司徒魯恭等各遣子饋糧,悉無所受。徙居新 安關下,拾橡實以自資。[一]年 九十六卒。   注[一]橡,櫟實也。武帝元鼎三年徙函谷關於新 安也。 陳禪字紀山,巴郡安漢人也。仕郡功曹,舉善黜 惡,為邦內所畏。察孝廉,州辟治 中從事。[一]時刺史為人所上受納臧賂,禪當傳考, [二]無它所繼,但持喪斂之具而已。 及至,笞掠無筭,五毒畢加,禪神意自若,辭對無變, 事遂散釋。車騎將軍鄧騭聞其名 而辟焉,舉茂才。時漢中蠻夷反畔,以禪為漢中太守。 夷賊素聞其聲,實時降服。遷左馮翊,入拜諫議大 夫。   注[一]續漢志曰,每州有持中從事也。 注[二]傳謂逮捕而考之也。 永寧元年,西南夷撣國王[一]獻樂及幻人,能吐 火,自支解,易牛馬頭。明年元會, 作之於庭,安帝與腢臣共觀,大奇之。禪獨離席舉手大 言曰:「昔齊魯為夾谷之會,齊 作侏儒之樂,仲尼誅之。[二]又曰:『放鄭聲,遠佞 人。』[三]帝王之庭,不宜設夷狄 之技。」尚書陳忠劾奏禪曰:「古者合歡之樂舞於堂, 四夷之樂陳於門,故詩云『以雅 以南,□任朱離』。[四]今撣國越流沙,踰縣度, [五]   萬里貢獻,非鄭□之聲,佞人之比,而禪廷訕朝 政,[六]請劾禪下獄。」有詔勿收, 左轉為玄菟候城障尉,[七]詔「敢不之官,上妻子從 者名」。禪既行,朝廷多訟之。會 北匈奴入遼東,追拜禪遼東太守。胡憚其威強,退還數 百里。禪不加兵,但使吏卒往曉 慰之,單于隨使還郡。禪於學行禮,為說道義以感化 之。 單于懷服,遺以胡中珍貨而去。   注[一]撣音徒丹反。 注[二]家語曰,魯定公與齊侯會於夾谷,孔子攝 相事。齊奏中宮之樂,倡優侏儒戲 於前。孔子趨曰:「匹夫而侮諸侯,罪應誅。」於是斬 侏儒,手足異處。 注[三]論語孔子之言。 注[四]詩小雅鼓鐘之詩曰:「以雅以南,以鑰不 僭。」薛君云:「南夷之樂曰南。 四夷之樂唯南可以和於雅者,以其人聲音及鑰不僭 差也。」周禮,鞮鞻氏掌四夷之 樂。鄭玄注云:「東方曰韎,南方曰任,西方曰朱離, 北方曰禁。」毛詩無「韎任朱離」 之文,蓋見齊、魯之詩也,今亡。韎音昧。禮記曰,九 夷、八蠻、六戎、五狄來朝,立 於明堂四門之外也。 注[五]前書西域傳曰:「縣度者,山名也。溪谷 不通,以繩索相引而度,去陽關五 千八百八十里。」 注[六]訕,謗也。 注[七]候城,縣,在遼東。 及鄧騭誅廢,禪以故吏免。復為車騎將軍閻顯長 史。順帝即位,遷司隸校尉。 明年,卒於官。 子澄,有清名,官至漢中太守。 禪曾孫寶,亦剛壯有禪風,為州別駕從事,顯名州 裡。 龐參字仲達,河南緱氏人也。初仕郡,未知名,河 南尹龐奮見而奇之,舉為孝廉, 拜左校令。坐法輸作若盧。[一]   注[一]若盧,獄名。 永初元年,涼州先零種羌反畔,遣車騎將軍鄧騭討 之。參於徒中使其子俊上書曰: 「方今西州流民擾動,而征發不絕,水潦不休,地力不 復。[一]重之以大軍,疲之以遠 戍,農功消於轉運,資財竭於征發。田疇不得墾闢,禾 稼不得收入,搏手困窮,無望來 秋。[二]百姓力屈,不復堪命。臣愚以為萬里運糧, 遠就羌戎,不若總兵養觿,以待其 疲。車騎將軍騭宜且振旅,留征西校尉任尚使督涼州士 民,轉居三輔。休徭役以助其時, 止煩賦以益其財,令男得耕種,女得織□,[三]然後 畜精銳,乘懈沮,出其不意。攻其 不備,則邊人之仇報,奔北之恥雪矣。」書奏,會御史 中丞樊准上疏薦參曰:「臣聞鷙 鳥累百,不如一鶚。[四]   昔孝文皇帝悟馮唐之言,而赦魏尚之罪,使為邊 守,匈奴不敢南向。[五]夫以一臣 之身,折方面之難者,選用得也。臣伏見故左校令河南 龐參,勇謀不測,卓爾奇偉,高 才武略,有魏尚之風。前坐微法,輸作經時。今羌戎為 患,大軍西屯,臣以為如參之人, 宜在行伍。惟明詔采前世之舉,觀魏尚之功,免赦參 刑,以為軍鋒,必有成效,宣助國 威。」鄧太后納其言,即擢參於徒中,召拜謁者,使西 督三輔諸軍屯,而征鄧騭還。   注[一]言其耗損,不復於舊。 注[二]兩手相搏,言無計也。 注[三]□音如深反。杜預注左傳云:「織□,織繒 布也。」 注[四]前書鄒陽諫吳王之辭也。鶚,大鵰也。 注[五]前書馮唐謂文帝曰:「臣聞魏尚為雲中 守,匈奴遠避,不近雲中之塞。上功 莫府,一言不相應,文吏以法繩之。愚以為陛下法太明 而賞太輕。」文帝悅,是日令唐 持節赦魏尚,復以為雲中守也。 四年,羌寇轉盛,兵費日廣,且連年不登,谷石萬 餘。參奏記於鄧騭曰:「比年羌 寇特困隴右,供徭賦役為損日滋,官負人責數十億萬。 [一]今復募發百姓,調取谷帛, 衒賣什物,以應吏求。外傷羌虜,內困徵賦。[二]遂 乃千里轉糧,遠給武都西郡。塗路 傾阻,難勞百端,疾行則鈔暴為害,遲進則谷食稍損, 運糧散於曠野,牛馬死於山澤。 縣官不足,輒貸於民。民已窮矣,將從誰求?名救金 城,而實困三輔。三輔既困,還復 為金城之禍矣。參前數言宜□西域,乃為西州士大夫所 笑。今苟貪不毛之地,營恤不使 之民,[三]暴軍伊吾之野,以慮三族之外,[四]果 破涼州,禍亂至今。夫拓境不寧,無 益於強;多田不耕,何救饑敝!故善為國者,務懷其 內,不求外利;務富其民,不貪廣 土。三輔山原曠遠,民庶稀疏,故縣丘城,可居者多。 [五]今宜徙邊郡不能自存者,入 居諸陵,田戍故縣。孤城絕郡,以權徙之;轉運遠費, 聚而近之;徭役煩數,休而息之。 此善之善者也。」騭及公卿以國用不足,欲從參議,觿 多不同,乃止。   注[一]責音側懈反。 注[二]為羌寇所傷也。 注[三]恤,憂也。不使之人謂戎虜凶獷,不堪為 用。 注[四]言勞師救遠,以為親戚之憂慮。 注[五]丘,空也。 拜參為漢陽太守。郡人任棠者,有奇節,隱居教 授。參到,先候之。棠不與言,但 以薤一大本,水一盂,置戶屏前,自抱孫兒伏於戶下。 主簿白以為倨。參思其微意,良 久曰:「棠是欲曉太守也。水者,欲吾清也。拔大本薤 者,欲吾擊強宗也。抱兒當戶, 欲吾開門恤孤也。」於是歎息而還。參在職,果能抑強 助弱,以惠政得民。 元初元年,遷護羌校尉,畔羌懷其恩信。明年,燒 當羌種號多等皆降,始復得還都 令居,通河西路。[一]時先零羌豪僭號北地,詔參將 降羌及湟中義從胡七千人,[二]與 行征西將軍司馬鈞期會北地擊之。參於道為羌所敗。既 已失期,乃稱病引兵還,坐以詐 疾征下獄,校書郎中馬融上書請之曰:「伏見西戎反 畔,寇鈔五州,陛下愍百姓之傷痍, 哀黎元之失業,單竭府庫以奉軍師。昔周宣獫狁侵鎬及 方,[三]孝文匈奴亦略上郡,而 宣王立中興之功,文帝建太宗之號。 非惟兩主有明叡之姿,抑亦扞城有虓虎之助, [四]是以南仲赫赫,列在周詩,亞夫 赳赳,載於漢策。[五]竊見前護羌校尉龐參,文武昭 備,智略弘遠,既有義勇果毅之節, 兼以博雅深謀之姿。又度遼將軍梁慬,前統西域,勤苦 數年,還留三輔,功□克立,閒 在北邊,單于降服。今皆幽囚,陷於法網。 昔荀林父敗績於邲,晉侯使復其位;[六]孟明視 喪師於崤,秦伯不替其官。[七]   故晉景並赤狄之土,秦穆遂霸西戎。[八]宜遠覽 二君,使參、慬得在寬宥之科,誠 有益於折衝,毗佐於聖化。」書奏,赦參等。   注[一]令居,縣,屬金城郡。令音零。 注[二]湟,水名,今在鄯州。 注[三]詩小雅六月之詩曰:「侵鎬及方,至於涇 陽。」鄭玄注云:「鎬、方皆北方 地名。」 注[四]詩曰:「公侯干城。」又曰:「闞如虓 虎。」干,扞也。虓虎,怒貌也。 注[五]詩曰:「赫赫南仲,薄伐西戎。」周亞夫 為漢將。赳赳,武貌。 注[六]左傳曰,晉荀林父及楚師戰於邲,晉師敗 績。林父請死,晉侯欲許之。 士貞子諫曰:「不可。夫其敗也,如日月之食,何 損於明?」晉侯使復其位。 注[七]左傳曰,晉敗秦師於崤,獲百里孟明視, 後赦而歸之。秦伯曰:「孤之罪 也。」不替孟明。 注[八]左傳曰,晉荀林父敗赤狄,遂滅之。晉侯 賞林父狄臣千室,亦賞士貞子瓜衍 之縣,曰:「吾獲狄土,子之功也。」又曰:「秦伯伐 晉,遂霸西戎,用孟明也。」 後以參為遼東太守。永建元年,遷度遼將軍。四 年,入為大鴻臚。尚書僕射虞詡薦 參有宰相器能,*(順帝時)*以為太尉,錄尚書事。是時 三公之中,參名忠直,數為左右 所陷毀,以所舉用忤帝旨,司隸承風案之。時當會茂才 孝廉,參以被奏,稱疾不得會。 上計掾廣漢段恭因會上疏曰:「伏見道路行人,農夫織 婦,皆曰『太尉龐參,竭忠盡節, 徒以直道不能曲心,孤立腢邪之閒,自處中傷之地』。 臣猶冀在陛下之世,當蒙安全, 而復以讒佞傷毀忠正,此天地之大禁,人主之至誡。 昔白起賜死,諸侯酌酒相賀;季子來歸,魯人喜其 紓難。[一]夫國以賢化,君以忠 安。今天下鹹欣陛下有此忠賢,願卒寵任,以安社 稷。」書奏,詔即遣小黃門視參疾, 太醫致羊酒。   注[一]紓,緩也。季子,魯公子季友也。閔公之 時,國家多難,以季子忠賢,故請 齊侯復之。公羊傳曰:「季子來歸。其言季子何?賢 也。言其來歸何?喜之也。」 後參夫人疾前妻子,投於井而殺之。參素與洛陽令 祝良不平,[一]良聞之,率吏卒 入太尉府案實其事,乃上參罪,遂因災異策免。有司以 良不先聞奏,輒折辱宰相,坐系 詔獄。良能得百姓心,洛陽吏人守闕請代其罪者,日有 數千萬人,詔乃原刑。   注[一]謝承書曰「良字邵平,長沙人。聰明博學 有才幹,以廉平見稱」也。 陽嘉四年,復以參為太尉。永和元年,以久病罷, 卒於家。 陳龜字叔珍,上黨泫氏人也。[一]家世邊將,便 習弓馬,雄於北州。   注[一]泫氏故城,今澤州高平縣也。泫音公玄 反。 龜少有志氣。永建中,舉孝廉,五遷五原太守。永 和五年,拜使匈奴中郎將。 時南匈奴左部反亂,龜以單于不能制下,外順內 畔,促令自殺,坐征下獄免。 後再遷,拜京兆尹。時三輔強豪之族,多侵枉小 民。龜到,厲威嚴,悉平理其怨屈 者,郡內大悅。 會羌胡寇邊,殺長吏,驅略百姓。桓帝以龜世諳邊 俗,拜為度遼將軍。龜臨行,上 疏曰:「臣龜蒙恩累世,馳騁邊垂,雖展鷹犬之用,頓 斃胡虜之庭,魂骸不返,薦享狐 狸,猶無以塞厚責,荅萬分也。*(至)*臣*[至]*頑駑, 器無鈆刀一割之用,過受國恩, 榮秩兼優,生年死日,永懼不報。臣聞三辰不軌,擢士 為相; 蠻夷不恭,拔卒為將。臣無文武之才,而忝鷹揚之 任,[一]上籩聖*(朝)**[明]*, 下懼素餐,[二]雖歿軀體,無所云補。今西州邊鄙, 土地塉埆,[三]鞍馬為居,射獵為 業,男寡耕稼之利,女乏機杼之饒,守塞候望,懸命鋒 鏑,聞急長驅,去不圖反。自頃 年以來,匈奴數攻營郡,[四]殘殺長吏,侮略良細。 戰夫身膏沙漠,居人首繫馬鞍。或 舉國掩戶,盡種灰滅,孤兒寡婦,號哭空城,野無青 草,室如懸磬。[五]雖含生氣,實 同枯朽。往歲并州水雨,災螟互生,稼穡荒耗,租更空 闕。[六]老者慮不終年,少壯懼 於困□。陛下以百姓為子,品庶以陛下為父,焉可不日 □勞神,[七]垂撫循之恩哉!唐 堯親捨其子以禪虞舜者,是欲民遭聖君,不令遇惡主 也。[八]故古公杖策,其民五倍; [九]   文王西伯,天下歸之。[一0]豈復輿金輦寶,以 為民惠乎!近孝文皇帝感一女子之 言,除肉刑之法,[一一]體德行仁,為漢賢主。陛下 繼中興之統,承光武之業,臨朝聽 政,而未留聖意。且牧守不良,或出中官,懼逆上旨, 取過目前。 呼嗟之聲,招致災害,胡虜凶悍,因衰緣隙。而令 倉庫單于豺狼之口,功業無銖兩 之□,皆由將帥不忠,聚奸所致。前涼州刺史祝良,初 除到州,多所糾罰,太守令長, 貶黜將半,政未踰時,功□卓然。實應賞異,以勸功 能,改任牧守,去斥奸殘。又宜更 選匈奴烏桓護羌中郎將校尉,簡練文武,授之法令,除 並涼二州今年租更,寬赦罪隸, 埽除更始。則善吏知奉公之佑,惡者覺營私之禍,胡馬 可不窺長城,塞下無候望之患 矣。」帝覺悟,乃更選幽、井刺史,自營郡太守都尉以 下,多所革易,下詔「為陳將軍 除並、涼一年租賦,以賜吏民」。龜既到職,州郡重足 震慄,鮮卑不敢近塞,省息經用, 歲以億計。[一二]   注[一]詩曰「維師尚父,時惟鷹揚」也。 注[二]素,空也。無功受祿為素餐。 注[三]埆音覺,又音確,謂薄土也。 注[四]謂郡有屯兵者,即護羌校尉屯金城,烏桓 校尉屯上谷之類。 注[五]左傳曰:「室如懸磬,野無青草。」言其 屋居如磬之懸,下無所有。 注[六]更謂卒更錢也。 注[七]書曰「文王至於日中□,不遑暇食」也。 注[八]史記曰「堯知子丹朱不肖,不足授天下, 乃推授舜。*[授舜]*則天下得其利 而丹朱病,授丹朱則天下病而丹朱得其利。堯曰:『終 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。』卒授 舜以天下」也。 注[九]帝王世紀曰「古公但甫,是為太王,為百 姓所附。狄人攻之,事之以皮幣玉 帛,不能免焉。王遂杖策而去,踰梁山,止於岐山之 陽,邑於周地。豳人從者如歸巿, 一年成邑,二年成都,三年五倍其初」也。 注[一0]帝王世紀曰西伯至仁,百姓襁負而至。 注[一一]女子即太倉令淳於公之女緹縈也。事見 前書。 注[一二]經,常也。 大將軍梁冀與龜素有隙,譖其沮毀國威,挑取功 譽,[一]不為胡虜所畏。坐征還, 遂乞骸骨歸田裡。復征為尚書。冀暴虐日甚,龜上疏言 其罪狀,請誅之。 帝不省。自知必為冀所害,不食七日而死。西域胡 夷,並、涼民庶,鹹為舉哀,吊 祭其墓。   注[一]挑取猶獨取也。獨取其名,如挑戰之義。 橋玄字公祖,梁國睢陽人也。七世祖仁,從同郡戴 德學,著禮記章句四十九篇,號 曰「橋君學」。成帝時為大鴻臚。祖父基,廣陵太守。 父肅,東萊太守。 玄少為縣功曹。時豫州刺史周景行部到梁國,玄謁 景,因伏地言陳相羊昌罪惡,乞 為部陳從事,[一]窮案其奸。景壯玄意,署而遣之。 玄到,悉收昌賓客,具考臧罪。昌 素為大將軍梁冀所厚,冀為馳檄救之。景承旨召玄,玄 還檄不發,案之益急。昌坐檻車 征,玄由是著名。   注[一]部猶領也。 舉孝廉,補洛陽左尉。[一]時梁不疑為河南尹, 玄以公事當詣府受對,恥為所辱, □官還鄉里。後四遷為齊相,坐事為城旦。刑竟,征, 再遷上谷太守,又為漢陽太守。 時上邽令皇甫禎有臧罪,玄收考髡笞,死於冀巿, [二]一境皆震。 郡人上邽姜岐,守道隱居,名聞西州。玄召以為 吏,稱疾不就。玄怒,□督郵尹益 逼致之,曰:「岐若不至,趣嫁其母。」[三]益固爭 不能得,遽曉譬岐。岐堅臥不起。 郡內士大夫亦競往諫,玄乃止。時頗以為譏。後謝病 免,復公車征為司徒長史,拜將作 大匠。   注[一]左部尉也。 注[二]冀,縣名,屬漢陽郡。 注[三]趣音促。 桓帝末,鮮卑、南匈奴及高句驪嗣子伯固並畔,為 寇鈔,四府舉玄為度遼將軍,假 黃鉞。玄至鎮,休兵養士,然後督諸將守討擊胡虜及伯 固等,皆破散退走。 在職三年,邊境安靜。 靈帝初,征入為河南尹,轉少府、大鴻臚。建寧三 年,遷司空,轉司徒。素與南陽 太守陳球有隙,及在公位,而薦球為廷尉。玄以國家方 弱,自度力無所用,乃稱疾上疏, 引觿災以自劾。遂策罷。歲余,拜尚書令。時太中大夫 蓋升與帝有舊恩,前為南陽太守, 臧數億以上。玄奏免升禁錮,沒入財賄。帝不從,而遷 升侍中。玄托病免,拜光祿大夫。 光和元年,遷太尉。數月,復以疾罷,拜太中大夫,就 醫裡捨。 玄少子十歲,獨遊門次,卒有三人持杖劫執之,入 捨登樓,就玄求貨,玄不與。 有頃,司隸校尉陽球率河南尹、洛陽令圍守玄家。 球等恐並殺其子,未欲迫之。 玄瞋目呼曰:「奸人無狀,玄豈以一子之命而縱國 賊乎!」促令兵進。於是攻之, 玄子亦死。玄乃詣闕謝罪,乞下天下:「凡有劫質,皆 並殺之,不得贖以財寶,開張奸 路。」詔書下其章。初自安帝以後,法禁稍□,京師劫 質,不避豪貴,自是遂絕。 玄以光和六年卒,時年七十五。玄性剛急無大體, 然謙儉下士,子弟親宗無在大官 者。及卒,家無居業,喪無所殯,當時稱之。 初,曹操微時,人莫知者,嘗往候玄,玄見而異 焉,謂曰:「今天下將亂,安生民, 者其在君乎!」操常感其知己。及後經過玄墓,輒淒愴 致祭。自為其文曰: 「故太尉橋公,懿德高軌,泛愛博容。國念明訓, 士思令謨。幽靈潛翳,□哉緬矣! 操以幼年,逮升堂室,特以頑質,見納君子。增榮益 觀,皆由□助,猶仲尼稱不如顏淵, [一]李生厚歎賈復。[二]士死知己,懷此無忘。又 承從容約誓之言:『徂沒之後,路有 經由,不以鬥酒隻雞過相沃酹,車過三步,腹痛勿 怨。』雖臨時戲笑之言,非至親之篤 好,胡肯為此辭哉?懷舊惟顧,念之淒愴。[三]   奉命東征,屯次鄉里,北望貴土,乃心陵墓。裁致 薄奠,公其享之!」[四]   注[一]論語孔子謂子貢曰:「汝與回也孰愈?」 子貢曰:「賜也何敢望回。」子曰: 「吾與汝俱不如也。」 注[二]復少好學,師事舞陰李生。李生奇之, 曰:「賈君國器也。」 注[三]惟,思也。 注[四]魏志曰「建安七年,曹公軍譙,遂至浚 儀,遣使以太牢祀橋玄,進軍官度」 也。 玄子羽,官至任城相。 論曰:任棠、姜岐,世著其清。結甕牖而辭三命, [一]殆漢陽之幽人乎?[二]   龐參躬求賢之禮,故民悅其政;橋玄厲邦君之威, 而觿失其情。夫豈力不足歟? 將有道在焉。[三]如令其道可忘,則強梁勝矣。 語曰:「三軍可奪帥,匹夫不可奪 志。」[四]子貢曰: 「寧喪千金,不失士心。」昔段干木踰牆而避文侯 之命,[五]洩柳閉門不納穆公之 請。[六]貴必有所屈,賤亦有所申矣。   注[一]結猶構也。莊子曰:「原憲處魯,居環堵 之室,桑樞而甕牖。」周禮:「一 命受職,再命受服,三命受位。」謂任、姜辭太守之辟 也。 注[二]易曰:「履道坦坦,幽人貞吉。」 注[三]橋玄之捨姜岐,以道不可違,故不得以威 力逼也。 注[四]鄭玄注論語云:「匹夫之守志,重於三軍 之死將者也。」 注[五]高士傳曰,段干木者,晉人也。守道不 仕。魏文侯造其門,段干木踰牆而避 之。 注[六]洩柳,魯之賢人也。魯穆公時,請見之, 洩柳閉門而不納。事見孟子。 贊曰:李叟勤身,甘饑辭饋。禪為君隱,之死靡 貳。龜習邊功,參起徒中。橋公識 運,先覺時雄。 校勘記   一六八四頁一0行州辟治中從事按:集解引錢大昕 說,謂章懷避唐諱,凡「治」字 或改為「理」,或改為「化」,或改為「持」,此「治 中」字亦必改易,宋人校書者又 回改耳。 一六八四頁一三行夷賊素聞其聲按:汲本、殿本 「聲」上有「名」字。 一六八五頁七行韎任朱離按:集解引錢大昕說,謂 此句上下當有脫文,未必詩有此 語。 一六八五頁一五行手足異處刊誤謂「手」當作 「首」。今按:史記孔子世家亦作 「手足異處」,惟谷梁傳作「首足異門而出」,劉氏殆 據谷梁傳言也。 一六八六頁三行毛詩無韎任朱離之文按:集解引黃 山說,謂賢注引薛君韓詩說,不 及「韎任朱離」,是韓詩亦無此句,不獨毛詩也。今曰 毛詩無,「毛」字當為後人妄改。 注不及毛傳,必不捨韓而計毛也。 一六八六頁六行縣度者山名也按:前書西域傳「山 名也」作「石山也」,此鬥。 章帝紀注引作「石山也」,不鬥。 一六八六頁六行去陽關五千八百八十里按:前書 「八十里」作「八十八里」。 一六八九頁一0行始復得還都令居按:集解引黃山 說,謂通鑒「都」作「治」,此 避唐諱改。 一六九一頁一行*(順帝時)*以為太尉沈欽韓謂上有 永建元年事,此「順帝時」三字 衍文。今據刪。 一六九一頁五行夫國以賢化集解引惠棟說,謂 「化」當作「治」。按:此亦章懷避 諱改。 一六九一頁九行言其來歸何刊誤謂「言其」當作 「其言」。按:今本公羊傳作「其 言」。 一六九一頁一三行良字邵平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 長沙耆舊傳作「字邵卿」,水經 注亦作「邵卿」,章懷注誤。 一六九二頁八行*(至)*臣*[至]*頑駑據刊誤改。 一六九二頁一0行上籩聖*(朝)**[明]*據汲本、殿 本改。 一六九四頁四行乃推授舜*[授舜]*則天下得其利而 丹朱病刊誤謂案史記本文,更有 「授舜」二字。今據補。 一六九五頁一行七世祖仁從同郡戴德學按:「戴 德」當作「戴聖」。集解引朱彝尊 說,謂案前書儒林傳,仁傳小戴之學,此云「戴德」, 恐誤。 一六九五頁二行成帝時為大鴻臚按:集解引洪亮吉 說,謂案前書百官表,平帝元始 元年始雲大鴻臚橋仁,今言「成帝時」,誤。 一六九五頁三行陳相羊昌按:集解引何焯說,謂 「羊」舊抄廣川書跋作「芊」。 一六九六頁一四行玄以光和六年卒時年七十五集解 引惠棟說,謂橋公廟碑「七年五 月甲寅,以太中大夫薨於京師」。案橋公二碑皆雲光和 七年,疑傳誤也。又引侯康說, 謂玄卒時年七十五,而蔡伯喈西鼎銘載玄於光和元年有 「犬馬齒七十」之語,則實卒於 六年,傳不誤。今按:光和七年十二月己巳改元中平, 如依橋公廟碑,則當書「中平元 年」。 一六九六頁一五行家無居業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 張璠漢記「居業」作「余業」。 一六九七頁二行懿德高軌按:三國魏志注作「誕敷 明德」。 一六九七頁三行幽靈潛翳□哉緬矣按:魏志注作 「靈幽體翳,邈哉晞矣」。 一六九七頁三行特以頑質見納君子按:魏志注作 「特以頑鄙之姿,為大君子所納」。 一六九七頁四行皆由□助按:魏志注同,汲本、殿 本「助」作「勖」。 一六九七頁五行徂沒之後按:魏志注「沒」作 「逝」。 一六九七頁五行腹痛勿怨按:魏志注「怨」作 「怪」。 一六九七頁七行公其享之按:魏志注「享之」作 「尚饗」。